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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之间,古路崎岖,有一身着轻薄绸衣的青年,双腿微夹一青黑色的驴儿,不紧不慢顺着前辈高人所指的方向而来。

星光不问赶路人,初时孤煜轻装上阵,只带了一柄二尺八的弯刀。

青衫仗剑,默默远游,据闻人族剑客最喜这路子。

孤煜非剑客,他只是觉得,仗刀而行,也可令心境更恣意安然些。

一路步行约莫七日后,孤煜便厌倦了青衫仗刀而行的感觉,他不是天涯孤客,也不是那临江而立的断肠人,他只是一个探寻缘门的青年。

这头毛驴,乃是路上途径一村庄,从一农户手中购买而来,据闻,人族的文人雅士,也最喜骑驴。

孤煜也喜欢骑驴而行,这头驴子不错,性情温顺,耐性十足,孤煜也很爱惜这头毛驴,虽在赶路,却并不着急靠近前辈高人所言说的地方。

他知道,只要自己慢慢往前走,总会抵达那里。

三日前,他便已听见了潮声,那时心情微恙,略微六神无主,不知所以。

而今,潮声在耳中愈发清晰,越发明朗,洪波涌起,跌宕岁月,孤煜却渐渐入潮,不再似初时那般心境起伏不定。

长大成人的路上,总是孤单的。

孤煜抚摸了一番毛驴额头,柔然一笑道:“也不算孤单,还有你陪着我。”

毛驴微微抬头蹭了蹭孤煜手掌,又继续前进。

夕阳西下,日落黄昏,一人一毛驴,看见了一条大渎。

虽有浪潮拍案,水域中并无激烈,若一方静海,孤煜眸光微微着迷,沉溺其中,畅然笑道:“此大渎妙不可言!”

于是乎,就地取材,飞身入水,若鹰隼般,抓鱼若干,附近收集来干燥树枝,生起篝火,想来,此大渎之中的鱼虾之味,自是要比那博望城内酒楼客栈里的鱼虾更加品高味正。

夜色从四面八方涌来,明月高悬,大渎之明月,不输那海上明月。

篝火明亮,将青年的脸映衬的颇为俊朗,吃了口烤鱼后,孤煜脸上露出一脸酥麻表情,自语道:“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可若人生这要是如此,岂不是枉为青壮一遭?”

个中滋味,令孤煜百感交集,从老家至博望城,又从博望城至青冥大渎,一路走来,脸上的风霜之色不算重,却总归也是一些风霜。

真惧怕风霜之色厚重深沉时,自己依然没什么出息。

夜潮中,雾气朦胧,有一身着黑色绸缎的年轻女子,立于潮水雾气中,远望岸边明亮的烛火。

姑娘模样秀丽,身形高挑纤弱,却在风中傲骨铮铮。

孤煜的眉眼,姿态,尽数映入眼帘。

很久了,不曾见过这般心境澄明的男子。

姑娘身形一闪,从潮雾中退场。

明魂之山,阁楼深处,书房里,夜光石将周围衬托的颇为显眼精致,这里是三巨头之一霍穆的书房。

都城那里曾传回消息,魔族与神族近些时日,会有一场不大不小的战役,一切皆是因为北海之战,神族被搓了锐气,因忌惮龙族,又恐魔族趁势入侵,故而神族当下进退两难,思来想去,还是回防,应对魔族狼骑为主。

天下大势,有时若那妇道人家嘴里的是非般,剪不断理还乱。

霍穆忽然笑了,主上之锋芒虽未毕露,可霍穆是魔族,得知神族战死五位无极强者,心里自然是骄傲的紧。

运筹帷幄,暗里舞墨乾坤,虽是魂术者之所长,可要想一吐扬眉之气,自然还是正面撄锋后的胜利更加振奋人心。

笃笃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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