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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爪海南岸,诺德领,迪特斯港的郊外。
凌晨时分,一行人朝着城镇的方向赶去,零星几人佩戴着武器,他们的打扮看上去像佣兵,而剩下的平民携家带口,沿着泥泞不堪的大路,推着自己的手推车朝着视野尽头的城镇方向走去。
地平线那端,人类城市的轮廓还是一团黑影。
队伍前列,坐在马车上的商人愁眉苦脸的捂住额头,他不断抱怨着这趟旅程的损失,从艾维领运来的粮食,本想着能卖出极好的价钱,却在半路上被掳掠一空:“噢!财富女士啊,多多给予您的虔诚信徒一点关怀吧!情况再这样坏下去,我的商队可就要破产了。”
“算了吧!马尔福商人,要不是多亏了我们几个,你能从那帮食人魔手里逃出来?早变成大便了!”跟在马车旁,腰间悬挂剑鞘和匕首的大胡子佣兵取笑道。
“与其多花几枚银币给财富女士,倒不如散给我们!省的有命赚没命花!”
“老子都快有四个月没尝到女人的滋味了!正愁没钱!”
“就是,就是!”
马车后的四五个佣兵起哄着说道,他们那肮脏,沾满尘土的脸上显得风尘仆仆。
两名背上背着长弓的佣兵来回张望着周围动静,自从去年诺德领遭受一场北方蛮族入侵的浩劫后,人口凋零,废弃的村庄越来越多,军队补员困难,治安情况糟糕透了,稍有偏僻的乡野,强盗、劫匪横行,少量北佬掠夺者窜动,天灾施加在这块穷苦北境,就连首府塞森蒙德附近也不安生。
队伍中间,十几个衣着简陋,相貌土气的乡下人一声不吭地慢慢走,他们勉强披着兽皮斗篷避寒,情况稍好的有一匹驮马和拖车,情况略差的只有推车,无论男女老幼,面庞都泛着菜色,看样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吃过饱饭了。
队伍最末端,身穿麻布衣衫的农夫,脸上是灰尘,烟熏后的黑痕没来得及拭去,掩饰不住沧桑的面容,在清冷的诺德领郊外走动,两颊冻得通红,紧跟在他身后的男孩,虎头虎脑,穿着不合身略显宽松的破旧马甲,松垮的腰围用一道布条绑着,看上起十分滑稽。
一个凄惨的单亲家庭,一辆简单的手推车上,装着父子二人的部家当。
“好饿啊,爸爸,我想吃面包”男孩捂着肚子委屈地说道,他抬起手背一抹,将嘴边挂着两条晶莹的鼻涕擦去,然后没几秒又流下两道。
那个略显驼背的农夫喘着粗气,一路奔波下,他的滋味也不好受。
一天只吃两顿,顿顿是小半块冷硬的黑面包掺和几根野菜,穿行森林时还不能生火,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不到十岁的孩子。
“再忍忍,法尔科,我们就快到城镇了,那里有刚烤好的面包在等着我们,再忍忍吧。”老父亲只得伸手摸摸他的头顶,柔声安慰道。
男孩咬住嘴唇,点了点头,不再抱怨。
清贫、困苦,造就了诺德人的坚强,这和他们生活的这片土地有关,帝国北境乡下的孩童,从出生开始就经受各种挫折,相比于居住在温暖南方的孩童,他们心智上更加成熟,也更懂事。
驼背的农夫默默摸向贴胸的口袋,里面仅剩的两枚银币、十七枚铜币,是他部积蓄,原本还能靠秋收的收成勉强度日,可该死的蛮族人劫掠者来了,辛勤了大半年光景,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这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等到了迪特斯港,他必须要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和儿子,听说码头上负责搬运货物的力工,一天能赚十一枚铜币,自己这驼背的身体
名叫法尔科的男孩,从手推车上拿起一个小袋子,扛在肩上,他力气小,能替父亲分担一些是一些。
而男孩眼角的余光,一直看着身后十步左右的那个光头怪人。
他背后背着一柄大号双手铁锤、链甲罩衫和半身鳞甲,从肩膀斜坠着的锁链末端绑着一本书,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正常人,但又不像坏人,似乎是跟着那帮佣兵一起来的。
转头看了眼后,法尔科嘟囔了一句:“这个人真奇怪”
光头怪人似乎听到了男孩说的话,但他并没有生气,准确的说,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波动。
“喂,团长,一直跟在我们队伍后面的光头,应该是个牧师吧?”队伍前列,矮个子佣兵向大胡子佣兵问道,二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向后看去。
“嘿,管他娘的,不管是好是坏,只要不是食人魔就行!”大胡子佣兵重重地哼了一声:“老子这辈子都不想和食人魔战斗!”
大胡子佣兵挠了挠下巴,继续说道:“不过嘛,那个光头实力还不错,一个人能打三个强盗,还当场砸死了俩,我得找个时机问问他,愿不愿意加入咱们猎犬佣兵团。”
“头儿,光头不都是属于教会吗?”矮个子佣兵若有所思道:“他要是加入咱们佣兵团,不就破戒了嘛?”
大胡子佣兵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破戒?破什么戒?!你知道个屁啊,只有正儿八经带了受戒圈的光头,才不能加入世俗帮派,他头上光秃秃的,哪来的戒圈?”
“噢!原来是这样,不愧是头儿,懂的就是多!”
正当众人缓慢前行时,一伙黑色的影子在东面的地平线上出现,隐约传来了怪叫声和吼叫声。
“不!不!天啊!慈悲女士在上!”队伍中间的农民,见到了那些出现在地平线上的黑色影子,他们胆怯的身体颤抖不已,几乎吓得魂飞魄散。
“呜呀呀!
”几个骑着北境马,挥舞着战斧和砍刀的诺斯卡掠夺者,朝着处于道路中间的一行人冲了过来。
“快逃!快逃!”农民们下意识拉着自己的家人和大包小包的家当,朝着蛮族人的反方向逃去:“快跑啊!我们要被杀了!”
混乱和哭泣声汇聚一处,马匹被惊得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死亡的阴影笼上心头。
队伍前列,几个佣兵们大呼小叫着摆开阵型,三个手持长矛的佣兵排在前面,两个弓箭手迅速张弓搭箭,瞄向蛮族人。
领头的大胡子佣兵朝着逃走的农民们大喊道:“不能跑!不能跑!快回来!你们这帮蠢货!”
方圆数里,都是一览无余的平坦草地,两条腿跑得了一时,速度再快,能快的过四条腿的牲畜?团结在一起,还有机会博一条命,在骑兵面前落荒而逃的下场,必定会死。
“我们该怎么办?!”坐在马车里的商人惊慌失色。
远远望去,诺斯卡蛮族人比佣兵多三个,更何况他们还骑着马,这里距离迪特斯港至少还有一天路程,除非他们足够幸运,能碰到一支凑巧巡逻的治安队。
“只能拼一下了。”大胡子佣兵抽出长剑和匕首,下令道:“费尔兄弟,你们俩带着箭壶,立刻爬上马车顶,剩下的人围住马车,不然这群北佬一波冲锋就能摧垮我们!”
“是!”“是!”佣兵们常年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执行力毫不逊色于普通军队。
几个没跑的农夫也向佣兵们靠拢,男人们都拿起一根草叉、耙子,一两个苍老的面庞上尽是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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