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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火光闪现,枪口如同火山一般,喷发而出,溅起一片血花。
我的周围都是人,太乱了,我分不清我打中了谁,也不知道打在了他什么位置,他是生,是死。
这一刻,我也顾不了别人的死活。
我只知道,从我开枪这一刻后,场面瞬间变得死一样的寂静。
只有一道人影,仰面重重的摔在了地上,传来‘扑通’一声。
“大胜呢?”
我怒吼的叫嚷道,虽然我是抱着会死的准备,但毕竟我只是剁了小黄毛三根手指,他不一定会要了我的命。
而且就算死,我也要拉着他一起。
“你喊你吗了个比,你找谁呢?”从我面前的桑塔纳车上,又走下来一个男人。
不过这个男人依旧不是大胜,但这个人我却看的有些眼熟,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一面,却迟迟想不起来。
透过桑塔纳的后风挡玻璃,我看到车内还有一名男子,不过他始终没有下车。
枪指着这位男子,我心跳的越发快速,被这么多人围着,时刻担心周边人的出手。
“你不是大胜的人?”我冷声呵斥。
若他们是大胜的人,大胜一定会亲自露面,而车上的那个男人却隐藏了起来,这不符合大胜的性格。
能够亲手杀死胡五,那天又带着人嚣张跋扈的满街头寻找我,以这种人的个性,在堵到我后,怎么可能不会露面。
“李彦秋,别以为就你有枪!赶紧把枪放下,我还能考虑只废了你的腿,留你一条狗命!”男人也同样拿出一把手枪,对准了我。
如今的情况,谁都不敢乱动,虽然对方人多,但我已经走投无路,真的敢开枪,敢杀人。
而那些人,只不过是帮大哥办事,都不想成为地上躺着的那位一样。
我没理会地上那个混子的伤势,我只知道他还没死,在他的嘴中还能听到吭哧吭哧的痛呼。
两方一时间陷入了僵持,我不可能放下手中的枪,这是我唯一活命的本钱。
脑袋运转着,既然对方不是大胜的人,又会是谁的人呢?
哗啦!
突然,一声玻璃砸碎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打破了我思路。
我本能的偏头撇了一眼。
随后,整个人的目光定格在了我的宝马车上,内心的情绪如同翻江倒海一般,干涩的喉咙上下滚动,面前的一幕,让我眼睛发酸,有些泪目。
原本就破碎的汽车风挡玻璃,被连接汽车座椅的头枕铁棍,在汽车内部戳穿了一个大洞,一道人影顺着破碎玻璃的洞口钻了出来。
她那双纤细白皙的手,已经被玻璃划的千疮百孔,染满了鲜血。
包括那精致的脸蛋,额头位置,颧骨位置,也有鲜血渗出。
那一袭黑色长裙上,都是玻璃碎片和铁砂粒。
“我是海岸庄园的闫妮妮,现在我的手机是接通状态,你们今天若是敢再动他一根汗毛,我们海岸庄园,绝对会叫你们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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