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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年春好处,樱笋正当时
白玉婴年少还在书院读书时,教授写作课的夫子常常向他们诵读他年轻时候作的文章,其中一段翻译过来大意是如此
那日微有风雨。我撑伞自桥头走过,你抱着一捧沾雨的山杜鹃迎面向我走来,鲜艳的花朵将你的笑容衬得那样明媚,嫣红的裙衫在雨中轻轻飘扬,这样惊鸿美妙的场景,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据说这篇文章是夫子为了纪念从前的初恋情人有感而作的,白玉婴因于作文章方面向来没什么造诣,当年听过后便忘了。同窗的陈梦良觉得夫子是个很有故事的人,当即便拿出小本本将夫子的那篇文章默写了下来。
期末考察的时候,陈梦良便拿着那篇手抄盗版文章讹上夫子,扬言夫子如果这次期末考核再给他打不及格的话他就跑到他家中去将那篇文章念给他家中的那位悍妻听。
当然,这件事最终被陈梦良他老子一顿鞭子抽灭在摇篮里。
但多年后,在樱笋时再次见到朱樱樱,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想起那篇文章。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虽然眉眼还没怎么长开但却也隐隐可见美人雏形。
一个女子生得貌美原本就很难得了,更何况还很会做饭。性子也有趣儿。白玉婴从未见过哪个姑娘在他那副相貌下还能把持得住的,无论大姑娘还是小姑娘。当然,白玉婴年纪轻轻便有这种想法我们不免揣测他可能是个自恋狂。
总之,再见朱樱樱时的惊艳之感丝毫不亚于夫子当年初见他的梦中情人。
大抵是两次煮馄饨的缘故,他对朱樱樱总比其她女子更为包容些。譬如他从不吃其她姑娘做的菜,但却会吃朱樱樱做的。当然,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朱樱樱原本做的就很好吃。又譬如他鲜少插手家中租赁的事,却为了包庇朱樱樱下了金掌柜的面子。当然,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金掌柜那天运气不好吓跑了他就要上钩的鱼。再譬如他从来不轻易答应别人要求,却答应了朱樱樱会考虑帮她弟弟。当然,即使他答应的初衷是因为单纯觉得府中那些手下都挖不好笋,并且考虑考虑也不是说真的就要答应。
这些桩桩件件的事情,都从陌上朱樱樱扑倒他的那天开始被迫加上了主观情感极为严重的缘由。于是两天之内,白玉婴成功说服白玉婴,他喜欢上了朱樱樱。
或许有人要说这样的感情太不慎重了,朱樱樱对此的看法是感情这个玩意儿,原本就是一时冲动萌生的产物。这是人性。更何况白玉婴还是个首屈一指的帅哥。年纪轻轻便当上了书院的教谕,家境殷实却如此上进,穿衣服也很有品味,除了嘴巴毒点简直没有其他缺点。但凡是个心理发展正常的姑娘,没有理由能拒绝这样一个男子的告白。
朱樱樱觉得,她心理发展一向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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