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贫道难消美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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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轮回:从港综开始第四十四章贫道难消美人恩……
四周呼哨声此起彼伏,几十骑在稀林山场间驰骋包抄,驱赶着黄羊和野兔惊慌逃窜。
这是大唐上流社会最烧钱的运动,没有之一,名为:围猎。
周王李显和相王李旦正跨在起伏飞驰的马背上,后腰处各围了一只黄色大猫,金钱纹,戴着项圈,黄莹莹的大眼睛兼具野性与温顺。
高官贵族很喜欢驯养猞猁,它们前腿短、后腿长,擅长扑杀兔鼠羊鹿等动物,轻捷灵便,忍耐力强,爬树游泳无所不能,体型大小也适合被放置在马背上主人身后,一起参与狩猎。
除此之外,旷野上还有几只同样有着华丽金黑斑纹,幽绿色眼睛的大猫,它们嘴巴两边胡须翕张,上唇腮抽动,露出白森森的犬牙以及鲜红唇肉……
转瞬间,一头野鹿便殒命。
这是西域各国进贡的猎豹,还附带十几名可以与猎豹沟通,高鼻深目的胡人,专为皇室贵族服务。
除此之外,还有一群细狗。
真·细狗。
若是此界有二郎神,那他的孝天犬一定是此等姿态:狗头又窄又长,鼻子很尖,脖颈修长成拱形,身长腰细,肩斜腿瘦,很像后世狗种里的灵缇,但血统更加古老与高贵,近乎灭绝。
说实话,若非自己刚收养了一只小狸奴,又觉得往后位列仙班,形象容易跟二郎真君重叠,孟凡其实也想培养细犬——
话本小说《西游记第六回,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和二郎神斗法,先被太上老君的金刚镯打倒,刚爬起来就被孝天犬咬了一口,这才被天庭活捉。
原文他记得很清楚,毕竟未来极有可能穿过去,提前熟悉一下剧情。
“孙悟空被二郎爷爷的细犬赶上,照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又扯了一跤。”
这时候,天空又传来一声清唳。
一头白色大鸟伸直了锐利爪子,黄喙灰钩犹如钢铁一般,狠狠啄死了一只野鸡,而后提到周王李显面前邀功请赏,颇通人性。
将军】
昔年太宗李世民便给此鸟封号,因为它们经过训练以后,特别会熘须拍马,常常把猎物追击驱赶到主人面前,然后再击杀,显得异常铁血冷峻,同时还会千里传讯。
陆、空同时出动。
唐朝贵族就是如此奢侈,豹奴、鹰奴也只有皇室能够养得起。
不过,孟凡并没有参与其中,他若出手绝对是降维打击,没有任何挑战性……
道士吃肉,但不滥杀。
满足口腹之欲的蛟龙肉,那也是孽畜自寻死路,若是都如洪泽冰螭那样,大家不仅相安无事,他还乐意疏通关系,成全对方呢。
另外,孽龙克扣降水点数,致使无辜百姓而亡,天规和人间律法都触犯了,奉旨打杀以后,总不见得把蛟尸随意抛弃吧?
孟道长可没那么豪奢,该炼器炼器,该吃肉吃肉,莫非还要当成同类不成?权当是一头不修德行,年岁比较夸张的牲畜!
是非曲直,他心中自有定论。
山精野怪顺应人道,好生修行,满身轻灵之气,道人见了心喜,玄法、机缘,亦可随手赠与。
比如现任淮水龙神,一心求道,并不害人性命,道长连最珍贵的真龙血液都舍得给,毕竟大家都在走正途修仙。
忤逆人道,害人性命,打杀了账!
不过,若是人类贪婪,坏了良善精怪道行,孟凡亦会出手惩戒。
“郎君,在想什么?”
李令月抬眸,看向身侧正眺望远方的出尘道人。
怀中,一只玄猫正在打滚,发出舒服的呼噜声,它刚得了一个爱称:
小狸奴。
“在思索道。”
说到这里,孟凡又摇摇头:
“其实也谈不上道,不对,也算是道吧……”
很是矛盾。
一方面,觉得道应该立意高远。
一方面又觉得,合乎自身的就是道,完全没必要质疑。
由于第一次看到如此纠结反复的孟凡,李令月和上官婉儿都不禁好奇起来,虽然没有追问,但停下手上动作,齐齐看过来的举动,足以说明一切。
最终,所思所想被说出。
太平什么也没说,她凭借直觉表达了赞同,还表示要吃蛟龙肉。
上官婉儿同样赞同,但至少有自己的主见,能够说出为什么觉得对:
思想。
走正途修仙,或依附人道,造福一方百姓,借助功德飞升,或枯坐悟道,不染红尘,渡劫飞升。
二者,不管是何出身,孟凡都觉得是道友,可以坐下一起谈玄,甚至引为知己。
而歪门邪道,那就不是道友,如同那四爪青蛟,管你能否能化成人形,打杀以后立刻暴露出本貌,本质上其实就是牲畜。
此外,孟凡始终拿自己当人看,眼见同族被欺凌,被视为鱼肉,难道就不允许他视其为鱼肉了?
一条长虫怎么处理!
扒皮、抽血、吃肉。
对于这种事,龙龟很是认同,当初孟凡在水府小住时,他们相谈盛欢、推杯换盏之际,吃的就是蛟龙肉。
哀同类之悲?
道不同,不相为谋!
自始至终,龙龟都不把孽蛟看做同类,毕竟道和理念截然不同,大有冲突,后者甚至偷摸抢夺其机缘,将上代龙神定下的位置给算计走,关键仍旧是那副畜生心性,不修德行。
……
和尚也吃肉。
这并非常识,但也值得一提。
满载猎物而归以后,二王仪驾路过了靠近城郊的慈恩寺,看到那座大雁塔,李令月瞬间兴奋起来,雀跃着告诉孟凡。
这座寺庙是她父皇为太子时下令建造,那是贞观二十二年,太宗爷爷还在,为了追念文德皇后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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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氏,名留青史的千古贤后,历代帝王都对其推崇备至,觉得自己若有那么一位妻子,此生无憾。
而之所以叫它大雁塔,是因为玄奘法师所着《大唐西域记中,例外了他在印度取经时,听到僧人埋燕造塔的传说——
僧人们饥肠辘辘,几乎快要饿死时,一只大雁撞死了,和尚一致认为它是在以这种形式拯救自己空空的肚子。
于是乎,他们吃了大雁,把羽毛埋在地里,后来又在上面建造一座塔来表达感谢。
玄奘法师曾经瞻仰过那座雁塔,等回国以后说服了时为太子的李治,在长安山寨了一版,用来供奉他带回的经书佛像。
说实话,得亏太平没说什么东土大唐、去往西天拜佛求经,否则孟凡一定头皮发麻。
毕竟,如今他这身板一头扎进西游世界,恐怕半点水花都溅不起来,真要参与道佛之争……
大抵不知死】怎么写。
还得再发育很长一段时间。
“事实上,秃驴最开始也吃肉,只要同时满足非其亲手所杀、非其看着被杀以及非为了其而杀,即为三净肉,可祭入五脏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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