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迅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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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气度!
迅哥儿心里赞了一声。
而孟凡也在第一时间打量他,此时这位大文豪才三十出头,留学归来没几年,在朋友引荐下,刚吃起官粮,负责国民教育。
一旁,由于收了钱,看出道爷跟这伙人不认识却想要结交的伙计,开始舌绽莲花,一会儿,气氛活络起来,孟凡带着货郎落座。
自报家门时,他特意提了自己旅学西洋各国一事,果不其然,众人的眼神愈发好奇与尊敬。
再加上本身肚子里就有货,两度穿越,来自后世的眼界,以及多出来的那段人生经历,孟凡旋即成为座上宾。
起初,组局的钱大先生心里还有些不快,毕竟是他请乡党吃饭,半路杀出个道人喧宾夺主,哪门子道理?
但孟凡谈吐不凡,来历神秘,又直言是听闻这里聚集着一群博学之辈,特意过来结交。
如此姿态,再生气可就不是君子所为咯。
一番交流下来,孟凡也是颠覆了过往认知,通过文章看,迅哥儿应该是个外表沉着冷静,内心却有火焰隐隐在燃烧的中年男人,而今亲眼得见,倒不是那么孤僻——
风趣幽默,虽然话不是很多,但会冷不丁开口,说几句把大家肚子笑痛的话,并非一直紧绷着脸。
“唉,来北平的第一夜,至今仍记得,床上趴着三十几只臭虫,骇得我卷了铺盖,躺在桌子上假寐。”
“会馆的藤花别馆太嘈杂了,邻室常有闽客大哗,如野犬。”
“补树书屋倒是清幽,院内种着两棵树,一棵是槐树,另一棵还是槐树。”
“终日阴气森森,容易做噩梦。”
视线不由落在孟凡身上。
众所周知,道人治邪抓鬼。
“此事易耳。”
帮迅哥儿抓鬼?
百年之后,不失为一桩美谈,孟凡自然不会拒绝。
“若有成效,倒也不急着买房。”
这些天,迅哥儿跟家里商量了一下,打算搬出去住,地方也已经差不多找好——
一套三进式四合院,二十一间正房,算上厢房耳房,总计三十间屋子,此外还附带一个小花园、加一个小跨院。
院主喊价三千五百银元,但是他身边的钱并不够,打算和二弟一块合买,母亲大人也同意,把绍兴的老宅给卖了。
一直畅聊到傍晚,众人三三两两离去,约好下次再见——
这次请客的孟凡也算融入这个圈子了,各位先生纷纷打听他的住处,说是往后得空要去吕祖观拜访。
饭庄外。
迅哥儿提着大木箱,在秋末的微风中点燃一支香烟,长衫、平头、一字胡,外貌特征异常鲜明。
“你请我吃午饭,我请你吃晚餐吧……”迅哥儿开口。
接着,又提议去琉璃厂街逛逛。
阎王不差饿鬼。
对于他请客吃饭一事,孟凡当即应下,倒是跟着大吃一顿,出饭庄前被众人要求,替全家老小打包两篮子肉食的货郎,显得不太好意思,终于下定决心开口请辞——
广和居老板倒是会做人,众人离开前,主动出面买完所有什锦馅儿麻花,还叫货郎以后固定往饭庄送货。
这下,孟凡是打定主意多来光顾广和居生意,而货郎有了固定大客户,生活能好过不少。
行大运,出门遇贵人了……
他心里不晓得重复了多少遍这句话。
“两块大洋,别推辞,给妻儿老小买身过冬衣裳。”
临别前,孟凡出手依旧阔绰。
当然,他可以给更多,但货郎守不住,好心反而会引来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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