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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临城道:“没有,你没有做什么惹我不高兴的事情。”

金蝉眼眶微红,委屈道:“那是为什么呢?明明之前都好好的,怎么突然你就不愿意教我认字了呢?”

项临城扬了扬手机的书,道:“最近我在功课上是有些懈怠了,我大哥从北衷写信来关心,信中问起我的功课学业,还有每日是不是早起练功。我很惭愧,这两件事我都没做好,我的文章写得不用心,被先生批评了,练功我也没能做到日日刻苦训练。”

听到这里,金蝉满脸自责,道:“我知道了,都怪我,如果不是我,你就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去做你自己的事情了。都是我不好,耽误了临城你,可我们也没有必要因为这个就彼此疏离,你说对吗?”

她从怀里拿出来一个用布包好的包裹,在项临城面前打开——那是一双布鞋。

鞋底上面的针脚密密麻麻,看得出来是制作它的人实打实一针一针纳出来的。

金蝉道:“临城,上次我们去集市上,因为街上人多太过拥挤,你的鞋子被人踩坏了。当时你在街上没有买到合适的鞋子,我就想着亲手给你做一双鞋。”

她将鞋子递给他,道:“试试吧,看看合不合脚。”

项临城看着那双鞋,突然心底一软,他没好意思接过那双布鞋,沉默着不动。

金蝉见他一动不动,便主动蹲下身,将鞋子放在地上,伸手就去脱下他脚上正穿着的旧鞋,道:“这鞋子都破成这样了,还穿呀?再穿几天恐怕鞋底子都要掉下来了。”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到鞋底子掉了的那一天。呐,我赶了好几夜,才做出来的,夜里灯火太暗,可费眼睛了呢。”金蝉帮他提上鞋子,细心询问道:“怎么样,挤不挤脚?穿上还舒服吗?”

平心而论,这双鞋除了做得漂亮,所用布料皆为街上最普通的那一类布匹。穿在脚上只能勉强穿,若论舒适,这双鞋实在还远远达不到舒适的程度。

这是很正常不过的,金蝉一个普通农户家的女儿,又是养女,她哪里来的钱去买好一点的布料呢?

项临城点了点头,道:“穿着正好。”

金蝉喜不自胜,道:“我还担心你会穿不上呢,想再放大一些尺寸,又怕你穿着松,鞋子要掉。”

项临城道:“你买这做鞋的布料,肯定是悄悄用你攒下来的钱买的吧?用了多少钱?我给你。”

听到要给她钱,金蝉摆摆手,急忙道:“不要钱不要钱,临城,这双鞋是我自己要做给你穿的,怎么还能要你的钱呢?你本来教我读书认字,就没有收过我半文钱,出于感谢我也该送给你这双鞋。”

金蝉是识趣的,她将鞋子给他之后也没有多作停留,就离开了墨允书院。

一脸好几个月,她。(下一页更精彩!)

都没有再出现了。

在此期间项临城又收到了兄长项居安的书信,想要接他回北衷,军营里项居安需要人帮忙,眼看着自己的亲弟弟慢慢长大成人,索性就将他接回到自己身边。

项临城自然是一切听从兄长的安排。

他甚至还来不及和金蝉告别,就坐上了来接他的马车,匆匆离开了京城墨允书院,回到原本他生长的地方——北衷。

北衷将军府是家,也是放满刀枪箭羽的地方。项临城从诗书之地突然转到这个天天充满操练号角声的地方,甚至还没来得及适应,就被项居安安排每日和训练营的士兵们同吃同住同训练。

日复一日紧张的训练,既充实又辛苦,项临城几乎每天天还没黑,就累得想要早早躺床上睡觉了。

他的世界里从此只有训练,训练,训练,直到有一日进入到北部边关大营里。.

金蝉的书信突然到来,让项临城心中不觉颤了颤。从前在京城墨允书院读书时的自在时光,恐怕是不会再有了,再想起在书院的那些日子,他竟然还真有些怀念了!

金蝉的信里提到,金伯认识了同在京郊的一家农户柳氏,柳氏的有一儿子比金蝉大五岁,名叫柳简。金伯看着柳简这个年轻人很是喜欢,为人老实踏实,想到家里女儿金蝉也该到了许人家的年纪,便一门心思想要将金蝉许给柳简。

金蝉信中还道:临城,至今我还是不清楚你对我是什么样的感情,只是眼下柳简对我很好,时常来我家中探望生病的爹,婚期将要定下,若是你愿意同我一起,我便拒了这门亲事,赴北衷来找你。盼回信。

此时金蝉已经会写很多字了,写起信来丝毫不费劲。那封信项临城还没想好怎么回信,紧接着又收到了第二封信。 首\./发\./更\./新`..手.机.版

第二封信里金蝉的语气已经不是那般平和了,信中她焦急询问:临城,我们相识于墨允书院,那里有你我数不清的快乐时光,未来的路还很长,你真的愿意就这样看着我嫁与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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