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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礼国耸耸肩,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表情。
吴捷想起张莹救父的事,说道:“诸位洋兄弟,刚才那位民女代父受过,敝人深受启发。我准备让司法部废除酷刑,只保留绞刑、监禁、劳改三项刑罚。
“诸位都来自文明之国,阿礼国先生、威妥玛先生是英国人,麦莲先生是米国人。我听说,不列颠、米国之兴,实因法治而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女王、总统,也得遵守法律。
“敝人倾慕英国、米国之发达昌明,希望引进西式法律,以使我华夏民族尽早跻身世界文明种族之林。这一点,我希望能够得到诸位洋兄弟的帮助。”
麦莲十分欣喜,凑过身子说道:“想不到,华夏内陆竟有将军这样思想开明、视野开阔的实权人物。我们米国一向秉持对华友好,愿意帮助将军引进新式法律。”
相比于英国,吴捷更对米国有好感。但在法律方面,米国的法律渊源于英国,都是海洋法系,又称判例法系、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海洋法系重程序,重实践,重判例,不倾向于编纂系统、详细的法律条目,主要通行于英国及其殖民地。
与之对应的则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拿破仑法典为成熟标志。大陆法系通行于法国、德国、日本等国,条例清晰、概念明确,覆盖面广,以繁复、清晰的法典为特征。
大陆法系适用于中央集权制国家,于二十世纪初正式引入华夏。当时已是清末,清廷风雨飘摇,被迫实行新政,由沈家本、伍廷芳两位法律先驱主持修行新律。
华夏要想融入世界,要想赶上列强的步伐,必须改行新式法律。
阿礼国听吴捷说要引进西式法律,同样感到喜出望外,说道:
“我们大英帝国亦愿意帮助华夏改行新式法律。只是,新式法律涉及法院、律师、律例等多个方面。不知吴将军需要哪种形式的帮助,是人才方面?还是资金方面?”
吴捷笑笑,摇了摇头,说道:
“我准备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结合华夏国情,制订适合自己的法律。人才方面,我们已经重金聘用法律人才,并在学堂内开设了法律学科。资金方面,我们也不缺乏。但有一项,非得到诸位洋兄弟支持不可。”
麦莲虽是一名职业外交官,但身上还流淌着米国开国时的理想主义血液。他说:
“将军但说无妨,只要能够促进我们两国的友谊,只要能够促进华夏的文明进步,我都愿意尽力帮助。”
吴捷看了眼阿礼国,却见他故作深沉,并未接话。吴捷说道:
“这件事说也不难,诸位应该能够理解。如果洋人在九江犯了罪,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交由九江当局处理。中兴公司已经雇佣了很多洋人工工程师,我们九江当局也雇佣了不少洋兄弟。
“届时,洋人与华人之间难免会产生纠纷。如果涉及到英美两国的的洋人,我们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属地管理的原则,交由九江当局处理。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这其实涉及到了领事裁判权的问题,又称“治外法权”。
当时,英国已经通过第一次鸦片战争,初步取得了领事裁判权。英国好不容易才取得领事裁判权,阿礼国和威妥玛自然不会甘心放弃这项特权,也无权放弃。
米国在华尚且没有领事裁判权。麦莲坦荡地说道:
“如果将军能在九江实行西式法律,依法保护米国商人、侨民的利益,我会向国务卿写信,建议米国联邦政府尊重司法华夏主权,督促米国商人、侨民遵守华夏法律。但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规定,中美民事混合案件,由‘两国官员查明,公议察夺’。
“假如九江当局果真采用西式司法体系处置民事、刑事纠纷,我们米国人将充分尊重九江当局的审判决定。米国领事只作事后监督,不参与案件审判,以示尊重华夏司法主权。”
阿礼国和威妥玛交换了下眼神,异口同声地说道:
“不妥不妥。我们大英帝国和清国缔结有条约,1842年英中《穿鼻条约》、1843年英中《五口通商章程》均有明确规定,英国人涉及民事、刑事案件,均由英国领事依英国法律办理。
“既然有法,就应当依法而行,不应当节外生枝。况且,中英风俗不同,法律不同,双方由此发生过许多不愉快的事件,既影响两国友谊,又造成英商、华民对立。为了两国友谊,我们应当按照既定章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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