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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凶杀案”结案不久,地区公安局刑侦处正式成立,卞一鸣任处长,李云帆任副处长兼政委,上面有人对郑峰不务正业,颇有微词,迫于各方面的压力,郑峰回到地区公安局主持大局,这样一来,下面的工作就要由卞一鸣和李云帆去做了。
当然,郑峰回到地区公安局也只是权宜之计,抓阶级斗争,是一个抽象而虚化的任务,可以多做一些,也可以少做一些,只要能跟得上斗争的形势就行了,用郑峰的话说,他还是有时间过问案子的,所以,从表面上看,郑峰是离开了刑侦工作,但这丝毫不会影响他领导并参与历史遗案的侦破工作。
根据郑峰和李云帆的意见,下一个历史遗案是南山县“11。7案”,也许有人会问,上一个案子叫“6。30凶杀案”,为什么这个案子叫“11。7案”呢?这个问题提的好。且听笔者慢慢道来。
“11。7”案到现在还没有定性,这里面是有一些原因的。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七号,南山县公安局值班室接到南山县东山公社派出所报案,称东山公社护国大队三里寨村民缪智文于十一月七号凌晨突然离奇死亡,到公社派出所报案的人是缪智文的老婆张翠珍。
报案记录如下: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七号的早晨六点钟左右,张翠贞的大姑子缪智兰见一向很早就起床的哥哥还没有走出厢房——平时,缪智文一般都是在五点半左右起床,她就到窗户跟前喊哥哥起床,她喊了两声,哥哥都没有答理她,缪智兰就走进东厢房,只见哥哥脸朝床里,蜷曲着身体,躺在床上,缪智兰又喊了两声,哥哥还是没有反应,缪智兰就拍了拍哥哥的肩膀,哥哥仍然没有反应,缪智兰就拽开被头,哥哥还是没有动。缪智兰预感不妙,就用手试了试缪智文的鼻息,结果大吃一惊,缪智文已经没有了呼吸。
缪智兰就喊醒了母亲和小妹,小妹请来了邻居张婶子和三叔公。
张婶和三叔公确认缪智文已经死亡。
下面是询问笔录:
“张翠珍,你没有跟丈夫睡在一张床上吗?”
“当时,我不在家——我回娘家去了。”
“什么时候回的娘家?”
“5号早晨回的娘家,我本来还要在娘家呆两天,小姑子去把我喊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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