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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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办理了入院手续。
经过检查慕忆之后背被砸伤、呈现淤青。
而手臂则是被甩棍打出了数道淤青。
甚至还有一处还出了血。
不过做伤情鉴定的医生表示,这未达到轻伤的标准只是轻微伤。
轻微伤坚定标准中,四肢损伤。
一,手、足骨骨折。
二,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三,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以上或者擦伤面积在20cm??以上;
四,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以及躯干损伤。
慕忆之刚好达到轻微伤的标准。
也就是说关于受伤这一块只能以寻衅滋事处罚。
但这也是幸运。
毕竟要真被打成轻伤也不是什么好事。
“战友,谢啦,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十二点。
慕忆之躺在病床上。
她在春江的亲戚过来照顾她。
所以她也不敢过分的麻烦自己战友这个大忙人了。
“那行,你注意好好调养,至于那个人交给警方就行。”
苏凡点了点头。
深夜十二点半,回到了家里。
不过他却并没有睡下。
而是来到了楼上慕忆之所在的楼层。
【叮!检测到宿主经历的事件,临时任务色胆包天激活成功,接受任务宿主将得到一份提示。】
【任务要求:惩戒作恶者。】
【任务奖励:完成即可得抽奖*1、20万现金,其余后续根据惩戒程度获得。】
就在苏凡沿着楼梯往上走的时候。
忽然他的脑海中传来一道声响。
而面前也多出了一条提示。
“任务?领取!”
苏凡直接领取了任务。
他想知道,自己将会得到一份什么提示。
忽然下一秒,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道如同播放电影一般的画面。
里边是一个一米八,一百七左右的男人。
对方在楼梯的一处隐蔽角落。
好像放了一个什么不知名的东西。
还有B区面向电梯与慕忆之家方向的一扇门上以及慕忆之家正门口的位置。
果然!
苏凡看到这些。
目光顿时寒了下来。
跟他想的一样。
这个男的果然是装了摄像头,而且还是针孔摄像头。
如果没有系统这一道提示的话,自己估计得找好长一段时间。
甚至折腾到凌晨都不一定。
现在的话,他直接根据提示的位置去找就行。
果不其然苏凡很快在楼梯处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紧接着又在B区一扇门上发现了摄像头,最后苏凡又在慕忆之家门口正前的管井门边上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都是针孔。
这人果然是色胆包天啊。
居然对慕忆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控,难怪会有这么多巧合,也难怪敢直接冲进人家的家里。
那些说辞甚至都是早预想好的吧?
比如男女朋友关系。
我们这是自己的小矛盾。
要是别人插手,他就说对方偷人,我们自己家的事你们别管!
别人听到这话,真有可能会不敢插手。
而慕忆之的手机对方给废了。
一旦别人走后,慕忆之的下场可想而知。
对于这样的疯子。
运气好慕忆之能报警,他强奸之后进去。
运气不好慕忆之连报警的机会都没有,就好似那锁在地窖里的女人。
找到三个摄像头,苏凡回来洗了个澡。
打算明天找专业的人士破解一下。
然后把此当成证据。
就这样,苏凡便睡下了。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早上。
九点,苏凡终于将读书笔记给发送了出去。
紧接着在哼着小曲做早餐。
“咚咚咚。”
刚做好早餐。
苏凡的门外忽然传来一道敲门声。
当他打开门。
发现竟然是两位陌生的警察。
因为去龙湖派出所的次数比较多。
不说所有的警察都认识吧,但面熟还是有的。
但这两位明显很陌生。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
看上去好像是同行!
像是个律师。
不知道这么一个组合来找自己干嘛。
难道是申报见义勇为?
可上次救人的时候也没有这种事来着。
“请问你是苏凡吗?”
只听此刻一道声音响起,对方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苏凡,表情十分严肃。
“我是苏凡,警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凡看着这两名警官眼中带着疑惑问道。
“你涉嫌一起严重的故意伤害,跟我们走一趟吧。”
其中一名警官此刻开口对着苏凡说道。
“啊?我涉嫌故意伤害,你们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涉嫌故意伤害了!”
听到这话苏凡是懵逼的,自己什么时候故意伤害了。
“你昨晚将我的委托人欧海洋先生踢至重伤二级,这是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那一名律师模样的男人拿出一份医院鉴定书。
而出具这一份鉴定书的是春江市隔壁省份一个市医院的鉴定书。
“你的当事人欧海洋十二指肠破裂了?我踢的?可我压根不认识他啊!”
苏凡此刻看向对方。
完了,自己不会是惹到哪个大公子了吧!
毕竟异地的警察!
还带上了律师!
这是准备来个跨省抓捕?
不过这玩意好像是违规操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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