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死侍是你放的?(四千五百字二合一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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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的说法,我差不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了。”路明非放下盛着雪碧的纸杯,漆黑的瞳仁看着酒德麻衣,映出她的倒影。
“简单来说,龙很牛逼,但是它们很冷血暴虐,而且是刻在基因和骨子里的冷血暴虐,作为有体内龙血混血种,我们也很牛逼,但因此有被龙血影响神智的风险,而且我们的力量虽然来自于龙,但龙和人是死仇,我们又站在人的一方,所以也和龙是死仇,对吧?”
“实际上还有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酒德麻衣已经关闭了黄金瞳,眸子恢复成原本的紫色,“在龙的眼里,我们这些混血种作为人类,窃取了他们的力量,玷污了他们高贵的血统,我们对他们是憎恨,他们对我们是憎恶。”
“形象的说法,”路明非耸肩,“所以金色的眼睛,哦,就是你说的‘黄金瞳’是所有混血种共同的特征喽?”
“没错,”酒德麻衣点头,“只要体内的龙血比例达到某个程度,混血种就能点亮黄金瞳,黄金瞳来自于龙,纯血的龙眼睛都是金色的。”
“黄金瞳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龙眼的能力,可惜通常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点亮黄金瞳后混血种可以像猫科动物夜视,却不能令混血种的静态视力或动态视力有丝毫提高,但是保留了小部分龙对人类和其他动物在精神上的压制的效果,”
“龙的眼睛可以压制人或动物的精神?”
路明非问道。
“对,但不只是压制,”酒德麻衣道,“混血种的龙血比例毕竟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所以混血种的黄金瞳相比于纯血龙是阉割版,只有精神压制的效果。”
“但是对于纯血的龙而言,黄金瞳不仅可以进行精神上的压制,还可以让对视着者看到某种恐怖的幻觉,据某些资料记载,血统极尊贵的龙甚至可以用眼神让混血种无法释放言灵,甚至不自觉地臣服于对方。不过极少数血统强大的混血种也能用黄金瞳让人产生幻觉。”
就比如你的黄金瞳,就让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中了招,产生了看到一条五爪金龙的幻觉。
酒德麻衣心中暗道。
“资料记载?你没见过?”
路明非问道。
“我要是见过,现在跟你说话的不是尸体就是死侍!”
酒德麻衣吐槽道。
“死侍?”
路明非皱眉,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了,上一次还是在猎人网站。
“死侍的话,我刚刚不是说过混血种的龙血比例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吗?”酒德麻衣道,“其实准确的说,不是不会超过,是不能超过,龙血是暴虐、疯狂和贪婪的,混血种的龙血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时,人性还能压制龙性。可一旦龙血占比超过百分之五十,龙性就会撕碎人性,堕化成死侍。”
“死侍是龙族血统侵蚀占据了混血种原本的意志后的产物,他们失去了作为人的大部分思考能力,也就比野兽聪明点,它们对龙血的渴望会变成最大的本能,生存的意义就是不断追求更高品质的龙血,吞噬龙血来纯化自己的血统。”
“所以……死侍其实是人变得?!”
路明非想到自己之前还打算用死侍炼丹,顿时一阵恶寒。
“不全是,”酒德麻衣摇头,“也有出生就是死侍的生物,只要出生时龙血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那就是死侍。”
“所以死侍体内肯定会有人的基因?”
“不是只有人才能拥有龙血,”酒德麻衣摇头,“有的动物也有龙血,也可以变成死侍。”
路明非脸上不动声色,心里想到了啸天,以及被他浪费的那条死侍鱼。
“你之前提到了死侍本能地追求纯化血统,”路明非有些好奇,“那死侍会有把血统完全提纯的一天吗?”
“往盐溶液里无限加入蒸馏水,盐溶液会有变成纯水的一天吗?”
酒德麻衣问道。
“这个问题你想让我从数学角度回答,还是从现实角度回答?”
路明非反问。
“现实角度。”
酒德麻衣扶额。
“那不可能,无论加多少水,水里总会有盐存在。”
路明非摊手。
“纯化龙血也一样,”酒德麻衣摊手,“虽然不能完全类比,但道理是一样的,不是所有量变都能引发质变。”
“所以死侍在做无用功?”
路明非问道。
“它们自己都不在乎,”酒德麻衣摇头,“或者说失去了属于人的智慧,它们已经没法思考了,更没法‘在乎’。”
“说来好笑,”酒德麻衣端起雪碧一饮而尽,“血统带给混血种言灵,那是混血种最强的力量之一,但是在被血统操控以后,混血种堕化成死侍,却用不出言灵了,加上不会思考,用不了武器,虽然身体素质上升了,但是综合实力还不如没堕化前。”
“尤其是堕化前有那种很强的言灵的,更是亏大发了。”
“言灵?”路明非又听到了新词,“这是什么?”
“你可以理解成超能力,每人只有一种,但是不是独一无二的,大多数混血种的言灵会重复,”酒德麻衣道,“言灵是很复杂的东西,以后我再跟你细讲。”
“好了,跟你讲了这些,你也对龙有了基本的了解……”
酒德麻衣伸了个懒腰,展现出绝妙的好身材,路明非挪开视线。
“现在,”酒德麻衣对着路明非伸出素白的手掌,涂了鲜艳口红的嘴唇勾起,“你要加入我们的组织了吗?”
“我拒绝。”
路明非摇头。
“为什么?”
酒德麻衣似乎并没有感到很意外。
“红口白牙一张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路明非质疑道,“考虑到我身上的变化,龙的说法我暂且信了,但是你说我爸妈是你们组织的高层……证据呢?你说他们让你来吸收我加入组织,你怎么证明?”
“他们早就猜到你会这么问了,”酒德麻衣笑容灿烂,从百褶裙的口袋里掏出钱夹,打开后拿出一张照片递给路明非,“看看这个吧。”
路明非接过照片,低头仔细地看着,怔怔失神。
一旁的酒德麻衣心底松了口气,前两天和薯片妞的交谈在脑海中浮现。
……
“薯片,你确定我给他科普一下他就会乖乖就范?万一他对我客客气气,千恩万谢,然后端茶送客怎么办?我总不能来强的吧?他的言灵看着就很危险啊!”
“放心吧,我有杀手锏的!来,这个拿好,还有这个,也装起来,你倒是时候把这个给他,保证他当场就范!”
“我去!这什么东西?照片?还有……信?”
“老板给的,你按计划行事就对了!保你顺顺利利!对了,还有些小细节你不能忘,来,附耳过来……”
……
薯片啊薯片,虽然是替老板传话,但你也可算是干了回靠谱事,回去我就不把你整个屁股掐肿了,掐一半就行!
酒德麻衣心中暗道。
路明非依旧怔怔地看着手里的照片,照片上是夏天的花园,远处依稀是夕阳里的卡塞尔学院,近处则是无数的蔓墙,绿得沉郁而通透,一男一女携手在蔓墙里散步,男的穿了一件宽松的大白衬衣和一条洒腿裤,脚下一双木板拖鞋,女的一件纯白的居家棉裙,照片上一男一女互相看着彼此的脸,带着融融的笑意,阳光灿烂里都笑得岁月静好。
可真是一对神仙眷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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