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 收编不请自来的外地个体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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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呢,这套书的诗歌本身,都水平很高,并不是滥竽充数,而武侠的水平同样很高,简直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再加上“诗人强子”的作者名加持,导致这套书很快就成了国内目前最热门的诗集,没有之一。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随着这套诗集的流行开来,这家出版社给私人批发图书的消息,也不胫而走。
如此一来,就给很多脑子灵活的人,打开了一个致富之路。
要知道,此时国内可以正规上新华书店的图书,一般都很少有盗版图书。
这倒不是大家多么自觉,而是不想惹麻烦。
原因很简单,此时受限于技术跟生产力等原因,能大批量出书的出版社跟印刷厂,基本都是国营单位跟集体单位。
这些单位,你盗版港台的武侠没问题,毕竟人家没法告你,拿你没办法。
但如果你盗版国内正规出版社的作品,尤其是能正规上新华书店跟邮电局的图书,那就不一样了。
因为你这样做,不光是抢了出版那套图书的出版社的饭碗,也是跟新华书店以及邮电局抢饭碗,那到时候不被抓住就罢了,一旦被抓住了,肯定要倒霉。
要知道,国内也是有《着作权法》的。
目前,国内除了1979年重新制作的《着作权法》之外,在1982年的时候,文化部还特别制定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
具体内容就不提了,简单来说,就是一旦国内有正规出版社出版一套图书,那么其他出版社在获得正规授权之前,不得私自出版发行,否则就是犯法!
注意是犯法,不是违规,犯法是要坐牢的!
因此,至少在1983年,除了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小私人作坊,一般的正规出版社或者印刷厂,都是不敢偷偷出版那些可以在正规新华书店上架销售的图书的,那是犯法的。
但是,没有明文规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只能通过新华书店跟邮电局销售。
其他像供销社,百货大楼等等一切单位,都是可以销售的。
毕竟图书也是一种商品,文化商品。
这样的话,个体户也当然是可以卖的。
甚至是,这时期的个体户,很多就是摆摊卖图书为主。
所以问题就简单了。
《江湖行》这套书十分热门且畅销,本身是正规产品,且出版社本身还比较接地气,也能用批发价卖给私人,这就是个很好的赚钱渠道啊。
以目前《江湖行》在各地都要加价销售的形式,别说批发价,哪怕是定价买来,然后回本地加价销售,里面都有很大的赚头,更别说红光出版社给每个来进货的私人个体户,都是批发价了。
因此,很多人听到消息后,等不及李有福去一个个谈了,干脆就直接来京城,直接找红光出版社来购买。
很多人要的量也不多,通常也就是一麻袋,但架不住来求购的人多啊。
到目前为止,来求购的二道贩子,已经超过了一百人,且数目还有日益增多的趋势。
所以曹志强去开会,就是商量《江湖行》的再版数量,以及如何应对越来越多的自动求购者。
再版数量没啥可说,直接再印刷四百万套,基本可以暂时解决书荒问题。
至于从国各地自行过来的二道贩子,政策是来者不拒,只要一手交钱,那就一手交货,当然如何运输就是他们的事儿了。
不过,有鉴于这些二道贩子的灵活性,以及出于安性等考虑,凡是来批发图书的二道贩子,都要留下联系电话跟联系方式,以便之后方便联络。
这看似是为了挑选二道贩子,防止有不法分子进行非法倒卖,其实是结善缘,为以后扩大销路做准备。
因为在曹志强看来,这些人能在这个时代,就有如此敏锐的嗅觉,千里迢迢自费来购书倒卖,这份商业头脑值得赞叹。
留下这些人的联络方式,以后万一自己出了新产品,或者想要搞代销点,甚至发地区代理权,这些人都是首选。
别的不说,一旦曹志强的音乐磁带要上市,就可以借助这些人,迅速在国推广开来。
也就是说,这些人,都是流动的销售点啊,能不好好招待么?
所以,曹志强今天大半时间,都是跟这些进京求书的人见面唠嗑,大谈什么产业链,什么合作共赢,什么公私合作。
宗旨就是一个,那就是你们大胆的去卖我家的产品,为此扯上我家单位的虎皮也不要紧,我让你批,也会给你兜底。
甚至是,没有具体单位的,想要个正式身份的,咱还可以签署个派遣工性质的用工合同。
这个派遣工性质的用工合同呢,虽然不会给你实际发工资,但是却承认你是本单位的外地派遣人员。
如此一来,你想开个单位介绍信坐火车甚至住招待所啥的,不用去买其他单位的了,自己就可以给你开。
而且回去后别人问起来,你也可以挺直胸膛,说自己是国有出版社的人,是有单位的人。
简而言之,就是大家都可以被收编,都可以成为不发工资的出版社员工。
今后你们可以放心大胆的摆地摊,卖咱家的产品,包括且不仅限于那套《江湖行》。
同时曹志强还承诺,只要是他们售卖红光出版社出品的商品,那一旦本人出了事,比如被抓了,那出版社一定替你出头。
当然,只限于售卖出版社的产品,要是卖别的产品被抓,那出版社可不管。
除此之外,曹志强还带这些人参观了红光出版社,以及红光机械厂的相关部门,比如印刷所。
反正明里暗里的告诉这些二道贩子,我们是京字号的国企单位,背景深厚实力强,只要你识相,放心大胆的跟我干,保证以后吃香的喝辣的,而且还不会被人看不起。
就这样,轻轻松松,曹志强就收获了一百多号二道贩子,把这些二道贩子部收归国有,成了红光出版社的第一批不发工资的派遣工。
虽然不给这些人发工资,但是他们却可以买职工保险。
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自己掏钱,购买只能由红光出版社才能给自己职工买的职工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
这当然是自愿的。
如果他们自己掏钱买这个职工保险,那以后养老生病,都可以按照正常单位职工的标准去做。
这等于说,曹志强收编这些不请自来的外地个体小贩之后,不光不用花钱,这些人还要每个月给他交钱。
大部分外地个体户,都买了这个所谓的职工保险。
毕竟其实也不贵,而且这样做以后,去医院可以报销,面子上好看不说,还更划算。
也有一些人心疼钱,没有交,不过对此曹志强也没有区别对待,依旧会跟他签署派遣工的用工合同。
而且曹志强还对这些人说,以后想通了,随时可以重新自己交钱买保险,只是到时候呢,就要从你买保险的时候算,不能补缴。
可以说,今天大部分时间,曹志强都在应付这些人了。
而接见人,不光是个脑力活儿,还是个体力活儿。
不光要跟他们开座谈会,还要带他们参观,给他们讲课,甚至跟他们吃饭。
整个流程下来,曹志强也是累的够呛。
本来他想回青红的四合院住的,毕竟青红跟她妈走了后,那边就空了下来。
但考虑到那边太冷清,啥活儿都得自己干,不如酒店舒服,就又回了北平饭店。
北平饭店他可是包月的,不住多浪费啊。
“行了,老张你回去吧!”下了车的曹志强跺跺脚,“明天也不用一早来接我了,等我电话,我给你电话再来,可以多睡会儿懒觉。”
“好嘞!那感情好。”张前进笑着道,“社长您累了一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去吧去吧。”曹志强呵呵一笑。
等张前进开车离开后,曹志强才摇摇头,重新进入酒店,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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