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学以致用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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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评论区里,对周小清进行过嘲讽和指责的人……
都突然被民警找上了门。
告知了其所犯的事之后,将其拷走。
这些人的反应……
也都大同小异。
都是一脸懵逼,完全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带走了。
直到……
数日后。
这群人被带到了宛城派出所,逐一接受审讯。
审讯的过程中。
这些人都表示自己很冤枉,觉得自己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
「警察同志,你们要明察啊,我就是在网上说了一句话,怎么就成犯罪了?」
「这年头,就算抓人也要讲究法律吧?我在现实中骂人都没事,网上骂人就犯罪了?」
「那个人捐一块钱,本来就该骂啊,我一个送外卖的,都捐了一百块,你们也不能因为对方是小孩子,就偏袒她吧?」
「再者说了,自杀是她自己干的,才说了她几句而已,这都承受不了,以后怎么走入社会?」
「这只能怪那个小女孩心理素质不行吧?难不成她跳楼了,还要我来买单?」
「……」
审讯期间。
每个人的脸上,就差写着「窦娥冤」三个字了。
至于小女孩跳楼轻生这件事……
很少有人去关心后续情况怎么样了,更没有所谓的愧疚和自责。
现在的他们……
只关心自己,只想要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怎么样。
无论民警如何向他们讲解刑法,他们依旧不肯相信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一致要求……
请律师来和他们沟通。
然而……
当律师到来之后,详细跟他们讲明了其中法条,并且告诉了他们寻衅滋事罪可能迎来的后果。
因他们的行为,和周小清的跳楼轻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若非他们的在网络上出言寻衅滋事,加以辱骂、引导,周小清也不会生出跳楼的想法。
而根据相关刑法。
寻衅滋事,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重伤,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
他们这些人里面,最先发起「滋事行为」,且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构成首犯和主犯,必然被判处五年以上!
而那些从属人员,作为「滋事行为」的参与者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量刑区间,大概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
将视他们在本次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一时间。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终于慌了起来。
这一次。
代价,似乎距离他们前所未有的接近。
……
次日。
宛城。
某普通小区。
周振和王霞吃完晚饭如往常一般出门。
准备前往医院。
看望住院治疗的女儿。
原本。
两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心情沉郁。
好在这几天,好消息传来,警方通知他们,说是已经抓住了那几百个参与了该事件的人。
现在正在走审讯流程。
要不了多久。
就会开庭审理此案,给他们一个交待。
知道这个消息后。
两人不禁喜极而
泣,激动不已。
女儿跳楼,至今昏迷不醒,对他们的确有不小的打击。
但这个打击却不是最大的。
他们最气的……
是这些喷他们女儿,导致他们女儿轻生跳楼的「陌生人」。
仗着网络的阻隔,这些人在网络上无法无天。
偏偏他们还无可奈何对方。
说实话。
若非是那个匿名网友的帮忙,这次他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等这次事情结束了……想办法让绍辉好好感谢下这个匿名律师。」
周振和王霞一边闲聊着,一边朝着小区外面走。
可是……
还没出小区就看到了几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骂骂咧咧的闯了进来。
连门卫都拦不住他们。
这群人注意到了他们两人,似乎认识他们一般,居然径直朝着他们走来。
「你们就是周振和王霞是吧?就是你们两个告了我儿子,让他现在还在派出所关着,你们做人怎么能这样?」
其中带头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
嗓门有些尖锐。
满脸的怒容。
仿佛他们欠了她钱一般。
「等等,你们是……」
周振满脸懵逼,忍不住问道。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这群人。
眼前这些人……
他一个都不认识。
「怎么?敢做不敢当?」
这个为首的中年妇女冷笑了一声「我告诉你,我儿子叫谷宏达,就是你举报,害的他被宛城的警察给抓了!」
她死死盯着周振和王霞,仿佛两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谷宏达?」
周振和王霞对视了一眼,两人都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别跟我装蒜,除了你们,谁会举报我儿子?」
这个中年妇女似乎认定了他们。
张开手拦着他们两人,同时咬牙切齿的说明了此行目的「你们赶紧把谅解书给签了,警察说只有你们签了字,才能放我儿子。」
周振闻言,脸色顿时一沉。
本来他还想和对方好好沟通的的。
可对方这个态度……
摆明了要逼迫他,签署谅解书。
她儿子是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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