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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儿参观了宅子,看那些难民在做饭,也不想多待,就快速地离开了。

走时,义兄易张又决定相送,被风铃儿拒绝了。

她言自己还想在县城逛逛,这等无聊之事儿,没必要陪着。

易张见家里还有好多活儿,也就没有跟去。

风铃儿出了宅子,在县城里来回转悠了好半天,才找到马厩。

马厩里,有很多马。

黑的,黄的,精神抖擞的,应有尽有。

向卖马的小哥问了下,她打听到,一匹好马就要几百两银子。

几百两银钱,那就需要卖了野鸡才能得到那么多。

不敢奢求,她转身就出了马厩,坐了牛车,赶回田水村了。

小猴子出去了好久,就没回来,风铃儿也没寻找。因此,她现在也乐得轻松自在。

照常到家门,是狗狗二白来接。

楚晨汐在摆碗筷,“今天真准时!”

“呵呵,那我以后就都这个时辰回来!”走到水缸旁,伸手盛了水。忘记扁袖子的时候,相公已经奔过来。

替风铃儿扁了袖子,才让风铃儿倒水,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揉搓着风铃儿的手。洗完,又让换另外一个。

风铃儿一一照办了。

洗完手,拿着毛巾将水渍擦干。擦完手,才拿了小板凳坐在桌子前。

桌子上的陶碗里,还盖了碗。但隐隐约约有鸡肉的香气飘进来。

缠绕在鼻间。

“今天做的什么啊,这么香?”风铃儿凑过去,眯着眼睛享受地闻了下,紧跟着,伸手掀开盖的碗。

碗里确实炖地鸡肉,加入了土豆。

于是土豆炖鸡肉的清香才如此吸引人。

但是野鸡肉早就吃完了,怎么还有野鸡肉。难道,她起身,向鸡棚里张望。

楚晨汐走过来,将碗拿走,目光愣愣的。

“铃儿,不必看了,为夫杀了今日啄你的那只野鸡!”楚晨汐的回答很平静。

风铃儿因为是现代人,对于杀鸡吃一事儿,并没有过多敏感。何况,现在野鸡没有人卖,他们自家人杀了一只来吃,十分正常。而且在风铃儿的眼中,野鸡肉香嫩味美,她喜欢得很。

夹了块鸡肉,放进嘴巴,连连感叹,“晨汐,你炖的鸡肉非常香,以后就你杀鸡炖吧?”

楚晨汐目光里的阴暗透着一丝明快,他沉思了许久,笑了。

颤抖的心也在那一刻得到了释放。

是的,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用自己这治病救人的手,将那只小野鸡折、磨死的。

在它的身上扎了药针,阻止了它血液循环,然后让野鸡在他的面前,渐渐地失去意识。

当看到野鸡死去,他又亲自拿着刀,在野鸡的身上捅了几刀。

刀刀精准。

野鸡遍体鳞伤。

血水染遍楚晨汐的手。

他把那只沾了血的野鸡拎在手上,走到山下的小河沟里开膛破肚。

狗狗二白蹲在远处,望着他。目光专注地看着,他的主人用那锋利的刀将野鸡刨了心、肺,又将它的一层皮连同鸡毛扯掉。然后把它洗干净,拿回来放在桌子上大卸八块。

他洗鸡的时候,正好花婆在隔壁小河沟里洗衣服。发现河中鲜艳如血,她便探了头看。

这才发现一向温文儒雅的楚晨汐,拿着刀在折、磨一只死了的野鸡。

扯掉野鸡毛,花婆也许不会惊讶,但是楚晨汐把野鸡的皮毁掉,又在野鸡的肚子上,捅出那么多洞,这就有些渗人了。

花婆的后背禁不住发凉。

楚晨汐拎着没有皮,只有肉的野鸡往回走。有关野鸡肚子里的其他东西全部被他扔掉了。

甚至连野鸡的脚,翅膀和脑袋都一一地斩掉,扔在了草丛里。

看着那新鲜的,又有些恐怖的鸡翅膀,野鸡腿和野鸡脚。

她的手跟着哆嗦了一下。

之后把自己看到的场景同长舌妇村民摆谈。

一来二去地,大家都知道了。

风铃儿更是从自己弟弟昭儿口中知道的。

“昭儿,你的意思是说,那花婆看见晨汐这么杀鸡了?”

“可不,铃儿姐姐。姐夫哥怎么会这么杀鸡呢,实在太奇怪了。而且还把野鸡的翅膀,野鸡的脚和野鸡的头都斩了,丢了。”昭儿也忍不住思量其中的原因。

风铃儿瞥过头,劝解道,“别胡说,昭儿,你姐夫他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平日救人尽心尽力,怎么可能会这么对待一只野鸡呢?”

她觉得一只鸡被砍掉翅膀,腿和脚挺正常的。现代好多喂养的鸡,都是被如此对待地。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能于超市中买到鸡脚,或者鸡腿。

为了换回楚晨汐的名誉,风铃儿告诉弟弟妹妹,自己不喜欢吃野鸡脚,野鸡脑袋和野鸡翅膀。所以在杀野鸡前,让自己的相公楚晨汐特意将它们砍了下来扔掉的。

至于那些扔掉的东西,它是打算留给自己的狗狗二白吃的。

“铃儿姐姐,既然这方式是你想的,那你为什么……后来要让姐夫在野鸡的身上捅出几个洞呢?”

“哦,是这样,姐姐运气不好,追着只野鸡杀,在它的身上捅了好几个洞,都没把野鸡杀死。最后气极了,便多杀了几刀。因为嫌烧热水麻烦,所以就让你姐夫去小河沟把野鸡收拾了。”风铃儿回答。

弟弟昭儿反问道,“可是铃儿姐姐不是在县城酒楼么?”

“是在县城酒楼工作,可野鸡的确是被你姐姐折、磨死的。”她伸出自己的小手指,“哪,那野鸡不认主,为了逃出去,啄了一下我的手指。昭儿,你看,野鸡可恶不可恶。”

昭儿目露凶光,“啄伤铃儿姐姐的野鸡,想来是有点儿可恶了。”

看自己的弟弟彻底相信杀野鸡的人是自己,而后不再提起野鸡后,风铃儿才渐渐放下了紧张的心。

正说着,二姐风韵从楼上走下来,“你们在说什么有趣的话呢,同二姐说说?”

“二姐,铃儿姐姐说自己的手指被野鸡啄伤了,她报复野鸡,让姐夫哥杀野鸡一事儿。”昭儿言简意赅地总结了一句,然后随口笑道,“知道么,二姐,铃儿姐姐对付野鸡的方式太可怕了?”

风铃儿推了弟弟一把,“去,胡说八道的!”

打发走弟弟昭儿,风铃儿才同二姐风韵说起那些家事儿。

向二姐风韵打听了一下家里喂养的猪。

“怎么样,家里的猪爱吃白萝卜么?”

二姐风韵蹙眉,“说起来,我也按照你的法子这样给猪喂了,可有时候我总觉得他们不爱吃。”

“怎么会呢,把萝卜切碎了,煮了给猪吃,小的时候我经常这样做的啊,猪挺爱吃的吧。”风铃儿一说起来,没完没了,大概都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说着怎样不合逻辑的话了。

自己来到这里,刚好九岁。也就是说,自己是在这里长大到现在的,既然如此,那她说自己小的时候经常这样做,当然非常不合逻辑了。

二姐风韵垂着脸,想了下,没有再问。

姐妹二人一起去之前的家,看了看猪。家全部被风父拆了,如今只有木板做成了圈。

像是把以前的猪圈扩宽了一些。

“看,铃儿,这是二姐忙活了三天存的猪草。”她把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炫耀道,“怎么样,我厉害吧?”

“厉害,厉害。这一天存了一个月的量。”风铃儿认同地问,“二姐,别告诉我,你就准备了猪草啊。”

“没有,放心,还有你说的萝卜,我也按时准备了一些。还有饲料什么的,我已经在命人买了。”二姐风韵笑着嘴角一扬,“不过,铃儿,你的野鸡呢,现在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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