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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下马车,风铃儿看着易张,挽留道,“易兄,天儿这么黑了,今天就不走了吧。”

易张摇摇头,“风妹,家里比较忙,易兄实在不能多待。况且,明日还得去码头运货。去晚了,一天的工钱就没了。”

“哦,是这样啊。”风铃儿着急地提议,“那你回去,路上小心一点儿,驾车的速度也慢一点儿。”

“放心吧,我天生的赶车好手。”易张点头确定。

……

摸黑从小路回家,走在路头没多久,就听见到了狗叫声。

踮起脚一看,于朦胧处,一个雪白的身影突然飞奔而来。

在自己的脚跟前,摇头摆尾。

“哈,好二白,又是你来了。”风铃儿蹲身,将狗狗二白抱在怀里,目光里藏着浓浓的暖意,“不过,就你一个么?”

二白再摇尾巴,紧跟着狂叫了三声。

正揣测时,田头便冒出一个人影来。

“铃儿?”唤她的声音明朗又欢快,“怎么会少了为夫呢?”

是楚晨汐。

“晨汐……”

快步走到跟前,夫妻二人互相拥抱。携手回家的时候,楚晨汐问起今晚回来晚了的原因。

“遇到一个大主顾,她府上的小姐今儿诞辰。酒楼太忙,没办法,我就晚了一个点儿回来,不好意思,晨汐,害你等了这么久。”拉着相公的手,一边走,一边嘀咕酒楼最近的现状。

楚晨汐听了,伸手摸摸她的头,“这些菜一定很好吃吧!”

“那当然了,要是不好吃,怎么可能成为酒楼的招牌菜呢。”风铃儿眯着眼睛,笑了下,“哦,对了,晨汐,今天你给族长看病,情况怎么样?”

楚晨汐解释,“族长腰的老毛病犯了,我给他扎了几针。”

“他会好么?”

“不知道,不过我想应该只能暂时养着吧。毕竟治根不治本。”

族长平时要处理村里的事儿,一有人找,必定要前往。所以,一忙了,腰病就容易犯。

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

把那些分析给风铃儿的时候,楚晨汐又嘱咐对方,平时要多注意休息。不然也容易腰疼。

风铃儿插着腰,站在那儿,望着楚晨汐傻笑,“晨汐,你真像……像我母亲?”

“……哪里像?”

“啰嗦!”

楚晨汐脸色乌黑,“铃儿,我同你说正经的,你怎么还……”

“啊,不生气不生气,我就说笑的,说笑的啊。”风铃儿又像小孩子一样,慢慢地哄。

到了院门口,夫妻俩坐下。

刚坐定,对方就将饭菜端出来。

手碰陶瓷碗,楚晨汐皱眉头,“有些冰了,我去热热。”

“不用,混合着饭,照样能吃。”风铃儿抢夺过来,自己先来了一碗白米饭。

看着夫人狼吞虎咽的样子,楚晨汐又吃惊又心疼。他自己都深深怀疑,是不是夫人在酒楼被虐、待了。按理说,夫人在酒楼,午饭应该吃得好一点儿吧,怎么可能会变成这样?

伸筷子给夫人的碗里夹了点儿菜,叮嘱,“慢点儿吃,没人抢。”

“我是吃货嘛!”

“吃货?”

“哦,我的意思是说,晨汐做的饭菜,是全天下最好吃的饭菜,我呀,感到特别地幸福。”

这么直接的表白,楚晨汐低眉垂首地笑了。

“铃儿,你又在逗我了?”

“没有啊。”风铃儿搬着小板凳,巴巴地挤过去,“晨汐……”

这一撒娇,狗狗二白也跳上晨汐的怀抱,索要温暖,

风铃儿蹭蹭狗狗二白的脑袋,“过几天,把二白洗了涮了,吃狗肉!”

吓唬的话一响起,腿上胖乎乎的二白挣扎着狂吠起来。

“清蒸还是红烧?”

狗狗二白眼眶含泪。

楚晨汐附和着妻子,手指在饭里搅弄了一下,“红烧吧,红烧好吃!”

狗狗二白狂叫的声音加大。

“肉这么多,得清蒸!”风铃儿给相公楚晨汐挤了下眼睛,示意他不要告诉二白真相。

果不其然狗狗二白吓地跳下了地面,耷拉着耳朵,往院子外的角落里挤过去。

雪白的皮毛在栅栏上蹭了蹭,双眼好像在流眼泪。

“晨汐,我们……是不是把二白吓到了!”

“吓到了么?”楚晨汐撑着太阳穴,微微地一瞟,“不至于吧?”

风铃儿同情地站起来,走过去,将二白抱在了怀里,一边抚摸着它的毛皮另一边去抚摸二白的脑袋瓜,“听话,乖。你长这么可爱,我也不舍得吃你啊。”

大概是感受到了主人的好意,狗狗二白跳起来,朝着风铃儿的额头,用舌头轻轻地滑过。

“哎,二白,全是你的口水!”风铃儿气急地叫了一声。

狗狗二白知错地垂着耳朵,等待着下一轮训斥。

……

晚上的时候,风铃儿听说相公楚晨汐明日又要到山上去采一味草药,所以也巴巴地坐到跟前,希望对方带自己一起。

楚晨汐表示疑惑,“明日不去酒楼了?”

懒洋洋地靠在相公的后背上,伸着手指头刮了刮,“光去酒楼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天天坐马车,坐得头疼。而且之前我就同成毅公子说过,在酒楼里是当军师的,又没说要天天干活。而且我一个月就拿二两的工钱。二两啊,晨汐。”

楚晨汐握着狼毫写字,听到风铃儿那语气,忍不住反问,“二两工钱,不是铃儿自己要求的么?”

“可是那我不是不懂行情么,我要知道,在那样的酒楼里工作,再怎么每月也有几两工钱,我也就不说一两了。”想到这个,风铃儿就觉得自己愚蠢地可以。

抬起手指头,敲了敲脑袋。

楚晨汐放笔,转过目光,静静地看着夫人,“真想去?”

“嗯。”风铃儿捣蒜般地点头。

“那就去吧!有铃儿陪着一路,为夫路上夜有个伴儿。”他抬手,屈起手指勾了下风铃儿的鼻子。

无论神情上,还是语言上,都透露着他对夫人留下来的欢喜。

没错,如果一个人翻山越岭地去找药草,那他真地会觉得孤独。尽管,他从来没有在夫人的面前,说过自己如何如何孤单等类似的话。哪怕是说,也只是笑言。

风铃儿一直吵着要去,相公楚晨汐一口答应,也是令她觉得万分幸福的事儿。

说了不去,她真就没去。

一早起来,洗了把脸,梳了头发,她就背着背篓,随同相公楚晨汐上山。

相公楚晨汐在家里收拾了一些雄黄粉,用枯草包好,塞到风铃儿的手上。

“这是雄黄粉,你放在身上,万一碰到蛇虫,还能预防一下!”

“哦,好。”她点头,将东西放进袖子里。

狗狗二白一个人在院子里,风铃儿也不放心,就让它跟着自己一起。

说来也怪,刚到了翠云山,夫妻俩就从草丛里发现了野鸡。

野鸡又名山鸡,有肉用、观赏和药用的价值。当然它的食用价值是最高的,而且它的肉质细嫩鲜美,野味浓厚,其蛋白质含量很高,是普通鸡肉、猪肉的两倍多,脂肪含量很少,基本不存在着胆固醇,是高蛋白质、低脂肪的野味食品。

正因为它的妙用,风铃儿一见,就高兴地不行。

她搂着狗狗二白,蹲身趴在草丛里,然后谨慎地望着前方,“二白,能不能吃到野味,就靠你了。”她轻轻地抚摸着狗狗二白雪白的皮毛,一上一下,温柔似水。

当野鸡啄着地上的虫子时,她一个命令冲,狗狗二白就飞奔了出去。

说时迟,那时快,狗狗二白和野鸡在河岸杂草鸡争斗了两个回合。

起身再看,夫妻二人已经发现,野鸡的脖子被二白的嘴巴咬出了血。

看到这一幕,风铃儿高兴了,挥动着手臂,让二白回来。

二白很忠心,嘴巴里衔拖着野鸡,就蹦哒着跑回来。

在风铃儿的跟前,将野鸡乖乖地放下了。

看着刚死不久的大野鸡,依侨很得意她,扑在相公楚晨汐的怀里,哈哈大笑。

好像没有谁明白,那种感觉,到底是怎样的欣喜。

一只野鸡的肉非常有营养,夫妻二人就算有了野味。而且还那么一只大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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