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好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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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芜如何成为魔尊宠姬这事,要从云闻璋火烧成冰那日说起。
说是那日,云闻璋一身锦绣墨玉袍让凤孽真火烧去半截,后又被随从泼水冻成冰雕。
那天晚上,几个随从给云城主的冰雕像围了一圈火炉,着力煽风点火下,一夜冰才解。
云城主是何等矜贵的魔人,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
他咬牙切齿,从冰里跳出来的第一刻就决定要取那妖怪小命。
只是五城盟会召开在即,他没功夫亲自将她从楼里揪出来,于是派出几个随从打探那妖怪下落。
盟会议程第一项,由魔尊领衔,开坛祭先祖魔脉,地点在浮世城城郊的五羊山上。
传说东漠大陆上魔族由此生。
五羊山之所以叫五羊山不叫三羊二羊,是因为天地间首魔诞生后饥渴难耐,在此山咬断羊群的脖子,饮干了五头羊的血。
首魔饮血后从这下山,自此世间大乱,五羊山顶从此留下五头羊的石像。
云闻璋对这类传说向来嗤之以鼻。
从他记事之日起便知道,魔之所以为魔,从来不因为天地造化,而只凭那一颗魔心。
人生而有两心,一曰本心,二曰魔心。
魔心从人心生,如附骨之疽。
若非人吞魔,便是魔噬人。
失去人心的人彻底成魔,而没有魔心的人……
云闻璋在日光下眯了他的狐狸眼。
便,成了魔尊。
五羊山顶,四目青翠,群山间,猎猎山风吹起祭坛高处的白色衣袍。
祭坛上血书的三角大旗随风招展,正午时分,天地间阳气最为旺盛的时辰。
日光强到极致,已经跪了近半个时辰,祭台下跪地的群魔中已有部分略觉不适。
魔尊身姿颀长,今日难得束了冠,在祭坛高处背手而立,仰首望着白日偏移的斜角。
待日头移到旗杆正上方,他苍白修长的手扶住青玉鼎的边沿,锋利的鼎边划破手掌,淡红色血液顺着鼎身纹路流向鼎中的银莲花苞。
银莲吸血撑开,柔白的花瓣层层舒展,从鼎中缓缓升腾而起。
远方传来飘渺鹤唳,恍若远古神族湮灭之际,天地间万物齐声哀啼的声响。
天阴了。
银莲吸血涨大,继而吸噬日光,而花体越来越淡,最后只余花边明线。
昏暗天幕间,银莲转动,疾风起,青玉鼎燃起大火。
以风为引,山火成线一路烧到山脚,形似一把灼红的刃。
魔尊淡漠的金瞳移向台下,垂眸,恍若含悲。
他开口的声音如同圣明山巅终年不化的雪。
“今以我血为令,诸魔谨记之。”
“是。”群魔回令。
没有谁敢质疑魔尊的话。
魔族一脉从枝叶零落到人冥两族俯首称臣,不过二百年。
而魔尊成为魔尊,不过百余年。
二百年前一场震惊东漠大陆的阴谋败露,神通门满门屠尽,鲜血浸透圣明山的每一寸土壤,自此山上万物凋零。
人族最大的修仙世家,神通门豢养的弟子成了魔。
世间无人为其叫冤。
区区修仙者,妄图通神,通神不得,竟生生造出一个滔天的魔头。
活该满门都叫那魔头杀了!
而那魔头如今就站在魔族最高的祭坛上。
“广魔域,平疆土,乾坤,唯我魔族一脉生灵不息……”
魔尊失去血色的嘴唇露出微弱笑意。
“唯我魔族,得享万年。”
云闻璋跪在台下离祭坛最近的位置。
他看见日光穿透祭坛上的那抹白,坛上身影立在风中,隐隐有透明之势。
话音将落,祭坛下霎时涌起山呼海啸般的回响。
声音在群山间回荡。
“唯我魔族!得享万年!”
已过两日,手掌上划破的伤口依然在往外渗血。
堂下吵得不可开交,姬汜百无聊赖,望着手掌上的伤口。
浅红色血珠密密麻麻贴着外翻的皮肉,时时刻刻往外涌。
他很少留意躯体上的伤痛。
这种程度的疼痛甚至不如那日,抽在她后背的那一鞭。
咚,一只茶杯飞到他眼前的地毯上。
魔尊抬眼望向吓得扑地求饶的安武城城主林生阳。
坐席上的众魔脸上皆露出讥诮笑意。
千花娘娘折扇轻摇,云闻璋吊着狐狸眼,神情莫测。
这几日的盟会,安武城城主和金元城城主可谓出尽风头。
为了一座小小属城,两人在盟会上争执不休也就罢了,还在宴席上吵起来。
金元城城主皮惊秋相貌颇似二八少女,长发扎成彩辫垂到脚踝,一身铜铃铛叮叮哐哐。
她抓着辫梢甩了甩,模样娇嗔:“林城主好不讲道理,若你铁了心要将我华城要去,那我只好将金元城中的男魔人尽数逐去,教他们打道回安武城才安生。”
林生阳一脸严肃,端的少年老成,此次几番被皮惊秋气得跳脚。
他双膝还跪在魔尊案前,头已经扭回去:“敢问皮城主,是我安武城不讲道理,还是你金元城仗势欺人?”
“当然是你不讲道理。”
“你!”林城主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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