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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繁星闪烁,深蓝色的静夜里,湖边小屋透出暖黄色灯光,小屋里突然传出若隐若现的提琴声,琴声如柔丝缠绕在蓝湖上,良久不散。
公冶奇手柱木杖,全神贯注地看着眼前的异族。
格兰特坐在椅子上,悠长的旋律缓缓从肩夹的提琴里扬出。
小花和秸秆布坎正围坐在铁煎板旁边,狼吞虎咽地吃着剩下的深谷蛮牛肉,吃得很香,满嘴流油。
“这叫中提琴?”见格兰特停了下来,公冶奇问道。
“你也知道这叫中提琴?难得呀,难得……”格兰特拿下琴,活动活动脖子,继续道:“话说你这矮驼子还真有好货,楼下仓库里乐器有那么多件,光提琴就弄了七、八把。这可是王庭乐队的名器,绝对是大师制的,这你都买得来?看来当初牙省集市还开着时你们刻意收集了大量的我们的物资,准备研究我们的文化吗?嗯?研究得很透啊,中提琴都认得出。”
“有什么认不出的?”
“大小形状都跟小提琴差不多,我以为你们这些外族人分辨不出来呢。我敢说,那些没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尼鲁平民里至少有一半就是分不清的。”
“我们有神语,所以能分清。”
“哦?”格兰特侧脸看了看公冶奇,若有所思,正待发问,公冶奇又道:“桀桀,音色也完全不同,虽不如小提琴那样清丽透明,却是半带点忧郁色彩的音色,也是不可多得的。”
格兰特怔了一下,对公冶奇竖了个大拇指,缓缓拉动琴弓重复着刚才的旋律,“那些俗人,把两把小提琴配一把大提琴的三重奏鸣曲当成流行,中提琴无用武之地,渐渐地差不多被作曲家们完全遗忘了,偶尔采用,也不过是陪衬或填补和声而已。驼子,你能说出中提琴的音色特点,说实话很让我惊讶呢。”
“桀桀,我很喜欢这种音色。”
“是碍…相比小提琴那种细高钻心的声音,我更喜欢中提琴的柔美浑厚。俗人们总说中提琴的音域既没有小提琴那么高,又没有大提琴那么低,其实,这才是听起来最舒服的音色区域。他们懂什么!?中提琴不是一个为了炫技而生的乐器!多么厚实、温暖、丰满,多么悲凄深沉,尤其在幽静的场景,最能一曲入魂。”
“桀桀,先生说得是。这种略带点鼻音的音色确实比小提琴更富有感染力,也更贴近人的声音,它使人们便于参与,易于接受,像是一位很严肃的老学者在谈论严肃的话题,又像一位中年人在哀婉地述说心声。先生,您刚才的演奏,表达的就是一种忧郁不快的情感,您想到的是什么呢?您的家吗?”
格兰特瞪大了眼睛,认真地看着公冶奇,他突然有些发抖,竟半晌不能言语,最终只能低首用下颚夹住琴,缓缓重复旋律,旋律悠远幽怨。
“先生,你演奏的这支曲子是谁写的?”
“我自己写的。”
“这曲子叫什么名字?”
“叫《心海变奏曲》……十年前,我写给爱尔玛的……”格兰特答完,突然又抬头轻道:“驼子,你喜欢这曲子?”
“非常喜欢。”
尼鲁人轻笑一下,他坐直了身子,认真调了调弦,再次把琴夹紧,认真道:“好!那我完整演奏一次1
公冶奇点头,不多时,忧郁的琴声从树屋传出,知之者听到直抵心海,不屑者听到置若罔闻。
与此同时。
巨大城墙,墙外几公里,一片山岳的树林,上百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在黑夜里左右晃动,眨动。
如果有夜视眼,可以看到山丘的土坡儿上坐着一名布坎老者,背背双黑剑,高高瘦瘦骨架儿极大肩极宽,白发白眉毛白胡子,正在黑暗中盘坐养神。
一名年轻的达美迪克人急匆匆地走上山丘,周边的众布坎纷纷给他让路。年轻的达美迪克人来到老布坎面前,轻轻将一物放在地上,老布坎略一睁眼,见地上是一颗人头!
是一颗戴着尼鲁侦察兵特有头盔的人头,龇牙咧嘴,表情惊恐万状,鲜血仍从脖子那很光滑整齐的切口儿处流出。看得出,这个尼鲁人刚死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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