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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公馆,12,诺大的别墅,这一晚,依旧没开灯。
没开灯或是因为主人的习惯,又或是什么不重要。
人嘛,或多或少都有那么点,不为人知的癖好。
比如林宁,这个在物业,保安眼里深居简出的富家公子。
这个在舍友眼里看似人畜无害,实则蔫坏的老四。
这会儿就站在一整面墙的鞋架前,戴着bra,点着手指,一副念念有词的样子。
“既然高跟鞋让能你开心,那就多穿穿~”
月光下,擦着美甲的手指端,一双玫瑰粉色粗粒闪粉面料尖头高跟,既是给明天上班做的选择,也是决定。
之所以有这个多穿的决定,一是“她”喜欢,“她”开心。
二是为了在形象上将自己与“她”,更好的做个区分。
毕竟,在人与人交往的第一印象里,身高,从来都是最直观的那个。
“莎莎:喂,大忙人,什么时候带我去夜宵?”
临近晚8点的样子,莎莎来微信时,林宁正在搬家。
准确的将,是将一楼沙发上的铺盖,搬至三楼的主人房。
安全无小事,比起客厅,位于三楼,有门有窗有锁的主卧,无疑更具有私密性。
“林宁:你安排,我听你的。”
3l,主卧,窗前,回过消息的林宁,默默叹了口气。
没等那边回复,思绪里,无处不在的“要”女士,又要了。
叮,男友要吃夜宵,林凝也要
任务:林凝要吃夜宵
任务要求:不可独行
服装要求:高跟鞋
任务奖励:抽奖一次
失败惩罚:快乐值-5
任务计时:3(时):59(分):57(秒)
当前快乐值:25
微微一怔,看过提示的林宁,本能的皱着眉头。
就事论事,这突然而至的任务,这不可独行的要求,很耐人寻味。
是预谋,借任务来搅和我跟她的独处?
是巧合,因为夜宵,恰好触发了任务机制?
林宁想了想,更希望是后者,但这世上,最不靠谱的,就是希望。
“林宁:家里临时有事,你跟我姐去吧,她刚好也想吃夜宵。”
“林宁:她才回国,没什么朋友,帮我照顾好她。”
南二环,移动老家属院,某宅。
因为两条他的微信,前一秒还乐呵呵的莎莎,肉眼可见的换了副神色。
看着沙发上耷拉着脑袋的闺女,李慧芳笑着摇摇头。
“说吧,又怎么了?刚不是说要去吃夜宵吗?”
“是去吃夜宵,可”
再次看了眼手机里的消息,越看越气的莎莎,鼓了鼓嘴。
真想发帖问问,谁家谈恋爱是这样样的。
自己不来就算,还把姐姐派来,还让宝宝照顾好她,真,气的胸疼。
“可什么?给我妈说,妈帮你分析分析。”
“没什么,他临时有事,换人了。”
烦躁的挠了挠头,不等母亲开口,莎莎接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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