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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喜思考了一阵,随即回道
“姑娘们的衣服若是选上好的绸缎与丝绸,加上手工费,差不多要四两银子才行。”
朱标点了点头掏出了剩下的六十四两金子
“姑娘要接待客人,穿的好是很重要的,这里有六十四两金子,差不多约有二百五十六两银子。
你拿着这些钱,带着二十名姑娘,去选他们最喜欢的衣服,每人做三套用来换洗,这么多人一起去做衣服,讲一讲价,有二百两银子应该大差不差。
剩下的钱,你就带着她们去买些好的胭脂水粉,这些我也不懂,就由你全全负责。
你也多做几套好看的,不要怕花钱,但是必须所有的钱都花在外表上,可不能中饱私囊。”
荀喜从没想到朱标居然如此阔气,一伸手阔气给了六十四两的金子用来打扮姑娘,想到醇香酒楼的老板,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行为,朱标的形象顿时在心里拔高了不少。
有了这笔钱,荀喜绝对能打造出,整个秦淮河畔最顶尖的姑娘团队,想到这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所有的事安排完毕,天已经黑了,朱标终于可以在酒楼预留的房间里,安心的休息了。
多亏了老四有心,自己离开后,还给了自己约有五百两左右满满一箱子的金子,不然的话这酒楼还没等开张,就要了自己半条命。
想到了老四,朱标心里还是有些怀念,三年前自己穿越到此,虽然继承了原本朱标的记忆,但是还是会犯不少错。
老二朱樉和老三朱棡都对自己看不顺眼,唯有老四朱棣对自己以礼相待,自己前世是一个独生子,本就不习惯兄弟之间的相处,反而是老四让自己知道了手足之情的珍贵。
想到这朱标便从床上坐了起来,来到了一旁的桌子前,打算给老四写一封信,问问他和傅友德抓捕番将阿失里的任务,到底结果如何,抓没抓到,若是抓到了,现在身在何处。
朱标提笔洋洋洒洒的写了上万余字,字里行间里慢慢都是兄长对弟弟的关怀。
越是写,越是惆怅,甚至有那么一刻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做错了,因为自己的一走了之,不管不顾,留下了不少的烂摊子。
不仅愧对老爷子朱元璋的栽培,还愧对于老四,亲信蓝玉,以及许许多多站在自己这一派的人。
若是按照后世的历史进程来算,在接下来不久的日子里,跟在自己身后的人,必然要被老爷子残酷而血腥的处理,以保自己的儿子朱允炆能够顺利的登上皇位。
朱允炆那孩子说实话自己并不喜欢,主要原因就是太成熟了,三年前明明才十二岁,便展露出了一股莫名的野心。
这种野心显然是与自己印象里的朱允炆不符,自己本以为朱允炆应当是个懦弱之人,却完全没想到他的野心会那么大,有一次居然问自己,以后自己会不会是大明的皇帝。
这可把当时的自己吓坏了,连忙呵斥他不准再说这种话。
朱标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现在想这些已经没什么用了,自己既然逃离了皇宫,就意味着要了断这些羁绊,最多就是看自己能不能尽力救一救自己亲信蓝玉了,剩下的人是死是活就无关紧要了。
朱标将信封好,走出了轻烟楼来到了不远处的驿站,将信交给了送信者,由于路途遥远,便收了一两的银子。
朱标走出了驿站,暗叹这个时代的送信价格昂贵,怪不得许多人从偏远的地方去往别的地方,直到客死他乡也不愿给家人送一封信。
不是不思念,而是没有钱,饶是黄潇这种烧饭好吃的大厨,都只有三两银子的月俸,谁又会用自己三分之一的月俸来送一封书信呢?
朱标感慨之际,打算回到轻烟楼继续休息,目光一扫,却发现在离自己很远的地方,有一个黑影正在角落里盯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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