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凌雨到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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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是谁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清一直安生。
三年转瞬即到,举人试在即,李清即将要前往举人试所在地,大乾齐南道府城大月城。
不过李清却有件担心的事。
每次走在书房中,李清就感觉脚下软绵绵的,使不上力气。不怪李清,实在是银两太多了,三年过去,卖字的银两让整个书房的下面都空了,满满当当的,地砖下都是银两,而他可是一两都没敢花啊。
其实这几年,李清一直等自家娘子说出那句话“家中银两不多”,然后他再拿出自己卖字的银两补贴家用,来个水到渠成顺理成章,自家娘子不但能理解,而且还会感动。
但
谁能告诉他,自己娘子为何一直不缺银两,从来就没有说过关于银两的话。所以直到如今,除了买书外,李清赚的这些就没花出去多少,就是买书,也是自己娘子给的大头,他的银两也不敢多花。
有钱花不出去,李清苦啊!
三年过去,地砖的土李清都不敢给桂花树下扔了,太明显了,桂花树已经比其他地方明显高出一截了,他只能扔到其他地方。
幸好马上要去考试了,芦玉也会一起去,李清暂时能是松口气,等考试回来一切再说。
“夫君,马车已经到了。”
芦玉在外面喊道,李清连忙应答。
这次去赶考,芦玉操办一切,早早就定下了马车,相比其他徒步前往的读书学子,李清可是享受不已。
临走之前,李清最后看了一眼自己书房内的地砖,而后摇摇头拧头离去。
大月城距离鹤鸣城足足六百里,李清重生过来还是第一次走这么远的路,内心有些微微忐忑的同时更多的是见识新鲜事物的欢喜。大月城身为大乾齐南道府城的府城,可比鹤鸣城要大上不少,李清有些期待在。
马车装好李清与芦玉的行李,等李清与芦玉上车,车夫一声吆喝,两匹大马拉着马车载着李清芦玉以及车夫三人,悠悠荡荡的朝着城外驶去。
李清此行前去应考,不但带上了随身衣物等生活用品,还带了不少书,打算在路途中看。
但此时一拿起书,李清却有些看不去下,但心里又觉得自己身为读书人,不看书不好。
忽然他心中想到了一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心道,自己已经不知看了有多少书了,如今向外行路,该去看看其他的才是,不必一味的苛求自己书不离手。
想到这,李清微笑着放下书,而后掀起马车的帘子朝着外面看去。
如今马车尚在城中,看着城中的人来人往各等物件,李清心中感到莫名的欢喜,他以前都是走在人群中,时间久了还不觉得。但如今在另一个角度看,这一切的相似的物品,却转眼就变得不同了,书中的眼界一词大抵如此。
马车出了城门朝南而去,正是大月城的方向。
周围的一切也没了人烟,渐渐变成了荒芜的山林与荒草杂生的小径,李清此时回过神,与车夫搭起了话“车夫,这马车一日能行多少里?”
听到问自己,车夫连忙答道“官人,我这乃是好马,在城外稳当一日可行八十里,要是赶得急百三十里也行的下。”
“哦,这倒不慢。”
李清点头,虽说这速度跟他前世相比是一个地一个天,但以如今的环境毕竟不能与前世比。就像这马车,赶路只能白天,到了夜晚绝不能赶路。因为这方世界的夜,可不比李清前世处处有路灯有各种霓虹闪烁不断。在这里一到夜晚,尤其是城外,那可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夜几乎是凝结的,就像是浓稠的墨水摆在你面前。
有些中通常有这样的情节,一人藏在一丈之外,大批的搜寻人马找不到。许多人读了不相信,一丈不过三米怎么就发现不了呢,那是他没来过古代,尤其是李清所在这大乾,李清怀疑到了深夜,别说一丈了,就是藏在半丈处,任你睁大了眼也找不见。
因为夜晚,实在是太暗了,暗的让人不敢出门,暗的让你怀疑这夜晚中真有些鬼怪不成。
而这马车载着三人,在白日能稳当的行八十里,这等速度已是极快的。
此时又与车夫说了两句,车夫也高兴不已。说实话,作为车夫,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拉这活了,不但轻松而且赚钱,读书人相比其他客,那是极为讲理的,不会拖欠他们银两。更为重要的是,拉着读书人去考试,一路上的匪徒也不会多加刁难,可以说,这是难得的好活。
车夫高兴的吆喝着车,前面拉车的马匹也感到高兴,车夫是它们主人,这人畜相处时间长了,那也是能察觉到互相心情的。
马车出了鹤鸣城,已行了有半日,正是中午时分,马车停下来修整。
虽是中午,但这天气并不燥热,毕竟这举人试是在秋季,正是天气凉爽,瓜果飘香的时节。李清与芦玉下车后,先是解决了一番生理问题,而后芦玉为李清取来了早已备好的干粮,是她精心烙制的菜饼以及早早做好的桂花糕。
李清与芦玉吃着干粮的时候,他朝着周围打量,不知为何,在出了城后,李清对于这城外就有种淡淡的熟悉感,好像曾经走过似的。但李清确信自己绝对没有走过,这种感觉让他有些奇怪。
说起鹤鸣城与大月城之间的这条大路,已经有不止千年历史,李清之前是走过不假,有这种感觉也是正常无比,只是他现在不知罢了。
修整过后,马车继续赶路,在余下的八天时间里,马车不急不慢的并且按时达到了大月城,将李清与芦玉带到了一处客栈前。
付清银两,李清与芦玉入住客栈。
而此时的李清,已经开始一门心思为接下来的举人试准备了,至于大月城内的景象,他刚才进来时看了看,除了人多一点外,其他方面倒是与鹤鸣城差不了多少。
李清与芦玉是提前半个月来的,所以在又住了七天客栈后,举人试就正式举行,而后一切顺利,等到登榜时,李清的名字赫然在列。
中得举人后,李清的乡贯上不过二十五岁,这等年纪可谓是难得的才子,尤其是李清的字也早已出名,这番中得举人,更是相得益彰,不但字被李清影响,李清也被字拔高。
在登榜后,李清是一连被宴请了半个月,而后才与芦玉回城,回自己的家。
“李举人,嘻嘻。”在马车上,芦玉打趣着说道。
李清也是一笑,这番中得举人,他心总算定了下来,看来之前自己还不算狂妄,确实是把书都吃透了。
等回到鹤鸣城,又是一番宴请,而且在宴会上李清还得知一个消息,他的字已经因为他的举人身份而涨了三成价格。
李清对此是哈哈大笑,他心道要是等到自己考中进士呢?那字会不会翻一倍呢?
李清不知,但他对三年后的进士也是充满了信心。
中得进士闹腾了一段时间后,李清的周围又安静下来,每日读书写字,不过他的字却是很少去卖了,主要是李清的银两实在是放不下了,要是再卖,可就真的露馅了。
如今的书房,没有一处地砖下不藏着银两的,对于这些银两李清开始还是满喜欢的,但到了后来却是越来越感到心烦了。本来中得举人回来后,就要将这些如实告知自己娘子的,但李清却是每次看见自己娘子的笑脸,总是说不出口。
不知为何,李清总觉得,自己娘子好像知道这事,但李清自认自己每次是藏的很好,不应被发现的。
举人回来后,过了半个月,李清都没告诉芦玉,时间一久,李清倒也不急了,踩在上面也安心多了,他心道这些就当是储备银了,日后若有不时之需再拿出来也不迟。
中得举人的榜单一般要张贴好几个月,直到这一年过去才会撕下,而李清的名字,也在他中得举人后的一个月后依旧张贴在大月城中。
这一日,大月城来了一位女子,身着白衣,面带纱巾,她身形缥缈,不知何处而来,也没人看到,反正就突然出现在了大月城中,她似乎在找人,城中的商铺都打听了一遍,而后无意来到了榜单前,看着榜单上的名字,开始还算平静,但随即就如同被雷击中了一般,呆呆的望着一个名字。
“李清!”
长久的迟疑之后,她喃喃的说道“会是你么?”
“铛铛!”这日李清正在读书,院门被人扣响。
李清并不在意,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自家娘子去开,他安心读书就好。
此次也不例外,芦玉放下手中的活去开口,门一开,外面站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虽然蒙着面纱,但出于女人的直觉,芦玉还是一眼看出,这女人面纱下的相貌是绝对漂亮。
“你是?”芦玉开口问道。
“敢问,李清可住此?”面纱下的女人开口说道,不知为何芦玉听到,他说话时似乎有些颤抖。
“正是。”芦玉答道。
面纱下的脸抖动了一下,差点就要流出泪来,但她硬是硬是忍住了。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寻访李清的圣女凌雨。
却说那日大战过后,圣宗一举控制了天宗,自此整个玄千大陆的修仙界皆被圣宗控制,圣宗取得了最终胜利。而在胜利后圣宗的众人就突然失去了目标一样,如今天下已定,似乎除了修炼以外,没有什么再要去做的了。
在这种条件下,凌雨脱离了圣宗,开始在这世间寻找李清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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