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千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4章 她第一次拥抱到她的理想,娇软美人在年代文里被甜宠了,易千寻,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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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第一次,以后每次去林知书家里补习都变得更加自然起来。

有时候他的爸妈还会在家,但度过了最初的害羞和尴尬之后,两家人还是很快就熟稔了起来。

林知书尽职尽责的帮助程鸳补习,她也不负众望的进步飞速,每次期中期末考都是大步往前跨。

到她大四的时候,她已经拿到了三年的奖学金,还有十多个竞赛的前三奖金。

而林知书也已经博硕连读,一边学习,一边在京市最大的医院实习,忙得几乎都没什么时间回家了。

程鸳大四也读研了。

她的一切进程都像是林知书的复刻版。

就像是她大一的时候在心里定下的目标那样,她在紧紧的跟随着她心目中的光,不求以亲密的身份待在他的身边,只求能够能让自己未来尽可能的拥有更多的机会看到他。

等到程鸳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林知书已经正式成为了第一医院的医生。

因为这些年两个人都太过忙碌,那些她最贪念的补习时光早已成为了新的回忆。

他们两个人现在就算还是跟以前一样住的很近,也几乎没有碰到过面。

直到她与夏语安一起申请到进入第一医院实习的时候,她才算是久违的再次跟林知书见到了面。

这个时候的他们已经比前几年更加成熟。

林知书身上再也没有了少年气,而程鸳的身上也再也看不到过去的羞涩胆小。

她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变得更好的他们。

也如愿以偿的跟林知书同在一个医院工作,隔三差五都能见到他。

然而,世界就是这么爱跟人开玩笑。

程鸳在工作的时候突然流鼻血,她急忙跑去洗手间冲洗,却突然一阵天旋地转,猛的一下倒在了地上。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的身边围着好多人。

有妈妈,有林知书的爸妈,还有叶蔓蔓贺忱一家,有夏语安和她的老公,好像还有很多人,她都有点记不清了。

她只记得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她旁边的林知书。

她在林知书的脸上看到了似曾相识的表情。

就像是以前什么时候见过一样。

但是她有点想不起来了。

她只是感觉特别困,特别累,头也很痛,根本不想睁开眼睛。

“我怎么了?”

作为一个实习医生,程鸳清楚的明白自己可能是得了什么很严重的病,一般的病不会这样突然流鼻血晕倒。

但当她问出来的时候,大家又只是哭,谁也不告诉她她到底怎么了。

她只能求助林知书。

“我到底得了什么病?”

林知书的眼眶很红,眼睛底下还有很深的黑眼圈,像是刚熬过一个通宵一样。

她好像从没见过他这种样子,头发都乱糟糟的没有打理好,白大褂里面的那件衣服还扣错了两颗扣子,这么不修边幅,像是起床睡醒镜子都没照就出门了一样。

林知书说不出话来,只能递给她检查报告单。

这是一张血液检验单。

作为一名医生,她一眼就看明白了。

原来是白血病。

怪不得。

怪不得她刚刚老感觉林知书的表情那么眼熟。

祎祎姐就是得这个病离开的。

为此,林知书这么多年从上大学直到现在,一直都在专攻这个研究方向。

现在轮到她了么。

程鸳把报告单随意的放到床边,突然感觉好累。

她这几年好像努力过头了。

从上大学开始一直都没有好好的休息过,一直都在拼命地学习,拼命地追赶。

可她现在都已经追上了,已经摸到了梦想的一角,上帝却给她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

这个病,早期都不一定能治好,更何况,现在她已经是晚期了,绝对不可能治好。

如果坚持治下去,她多年来好不容易给妈妈攒下的积蓄会顷刻间消耗一空,甚至还会让妈妈因此欠下巨额外债,后半辈子都将在还债中度过。

所以,她这么多年努力学习工作到底都得到了些什么呢?

好像除了给自己留下了一点美好的回忆,给妈妈留下了一笔积蓄,什么也没得到,什么也留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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