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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卡莫拉男爵

卡莫拉男爵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不该把名震北地的咆哮怒熊诺顿家族当成以往打交道的那些领地贵族。如果论起渊源,诺顿家族获得克里森帝国的敕封比卢金斯大公的家族更为久远,象这样传承了两三百年的贵族世家都有他们自己的坚持和傲骨,不会象别的北地领主,一听自己是公爵大人的使者便卑躬屈膝的百般讨好自己,送钱送礼送女人,生怕接待不周得罪了自己。

卡莫拉男爵心里隐隐感觉这趟差事很可能会无法达成目的,来到诺顿家族的领地后他才发现眼中见到的和自己听说的诺顿家族情况完全两样。肯麦斯子爵不是信誓旦旦的说诺顿家族已经成了条落水狗了吗,他曾经带着几百的农兵和雇佣兵就打到诺顿家族的庄园城堡之下,还围困了他们三月之久,若不是领地新立粮食难以支应,子爵大人还想继续围困下去的……

肯麦斯子爵说的轻巧,可这才半年过去,转眼间诺顿家族就把子爵领的红河谷庄园城堡抢劫一空,还焚为灰烬,连旁边的新移民城镇也不例外。消息传来时,卡莫拉男爵还记得当时那情景,原本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子爵大人就当着公爵大人的面,脸色发紫吐血昏迷过去,嘴里还嘟喃着:“我的金币,我的金币……”

别人都以为子爵在心疼为被抢劫的物资而花费的金币,想当初肯麦斯家族运送那么多的物资进入北地时让多少人眼红,准备这海量的物资需要花费多少金币啊,北地人一下子都知道了肯麦斯家族实在是财大气粗,富可敌国。

在很多人暗暗的幸灾乐祸的时候,卡莫拉男爵却花钱买通了子爵府上的一个子爵大人的贴身亲随,得知子爵大人气急败坏吐血昏迷的真正原因就是子爵大人的私房钱都放在红河谷庄园城堡内,现在则成了诺顿家族的战利品。

那名亲随说这笔私房钱的数额为十万金福德,因为是他亲手装进箱子,在子爵大人的命令下送进红河谷庄园城堡的密室里。他记得很清楚,五个铁皮包角的大箱子,每个大箱子里面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二万金币。

这笔私房钱是肯麦斯子爵大人十六岁进入家族商会后花了十几年时间利用各种手段慢慢积蓄起来的,除了身边两三个亲信的亲随,连他的父亲都不知道。如今却被诺顿家族一口吞下,怎不叫肯麦斯子爵大人撕心裂肺,就算家族武装到来消灭了诺顿家族,这笔钱也暴露了,会成为家族的战利品,再也回不到子爵大人的手里了。

卡莫拉男爵为子爵大人这笔私房钱的金额巨大惊呆了,这几乎相当于整个公爵领地年收入的六倍。他很清楚卢金斯公爵的收入和支出,公爵大人组建了北地军团,至今不过两万多人,可每年为这支北地军团的支出已达到四万多帝国老人头金币,而公爵大人的年收入不过六万多点,换算成金福德的话也不过一万六千左右,这也是公爵大人的北地军团只能保持现在的规模无法再进行扩充的原因。

在很多人的眼里,卡莫拉男爵只不过是公爵大人身边一个幸进的佞臣,象个猴子一般的小丑,一时博得公爵大人的宠信而已。只是他们忘了,卢金斯公爵大人虽然有很多毛病,却不是一个昏聩的君主。他信任卡莫拉,并敕封为男爵并不是宠信,而是为了酬谢卡莫拉为他立下的功劳。

卡莫拉男爵出生于公爵领的首府吉尔杜斯克城的贫民窟,他从小混迹在社会最底层,做过小偷,骗子,流氓,为了生存无所不为。直到十六岁前在一个集市上偷盗被抓,按习俗要被砍手。这时那个领地贵族因为老来得子心情愉悦,额外开恩豁免了他的罪行,还送了他几件衣物和一小笔钱财。

那位仁慈的领主说:“我不能在我得到儿子的同时砍掉另一个男孩的双手让他失去生命,这会给我的宝贝天使的未来蒙上一层血色的阴影。所以我豁免了你,还赐给你这些礼物。你不需要感谢我,这是我的宝贝天使给你带来的好运。我能给你的忠告是改邪归正,认真找一份工作,用你的勤劳和努力为你自己赢取一个幸福的未来。如果你不听我的话,那你将会在别的地方被人砍下手死得象条野狗,不过那时就和我的宝贝天使没有任何关系了。”

卡莫拉从此大彻大悟,他来到希格瓦神殿,白天替神殿免费干活,领取两片黑面包果腹,闲暇时间跟随神殿的祭祀神父们学习各种知识,用了三年时间得到了神父们的信任和欣赏,一位年老的神父推荐他成为一名狱卒。从狱卒开始,卡莫拉只花了十年爬到了治安官的位置,然后又花了十年成为了吉尔杜斯克城的税务长官,进入了卢金斯公爵的眼中。

如果说克里森帝国最穷的大公是谁,那北地大公当之无愧。卢金斯公爵的先辈曾担任过克里森三世的左相,在史书上有贤相之称,那时的克里森帝国天灾*,内忧外乱不绝,全靠卢金斯公爵的先祖施尽各种手段维持了帝国的安稳和统一,最后竟生生的累死在办公桌上。克里森三世感念不已,提升还是子爵的卢金斯家族的爵位为大公,将北地南部封给他们作为世袭公爵领。

卢金斯家族对克里森三世愤恨不已,虽然成为了北地大公,领地比子爵领大了近十倍,可收入也少了十倍还不止。克里森三世将富裕的子爵领收了回去,却将荒凉的北地丢给他们,在卢金斯家族看来,这简直是忘恩负义。或许这也是克里森三世在暗中报复卢金斯公爵的左相先租大权独揽,将他视做傀儡的怨恨。

前克里森帝国时代,北地大公的收入也不过是十万帝国老人头金币左右,只和帝国最繁华的中部地带一个男爵领的收入相当。卢金斯家族的先辈也想开发家族领地,却没有先祖掌管整个帝国的才华,不是困乏于资金就是受到北地天险的限制只能不了了之。相反在北地呆久了卢金斯家族反而出了几个军功领主,被人笑称为弃文从武的贵族世家。

比起先辈,卢金斯大公是文不成武不就,各个方面都很普通,而且有很多毛病,比如好色,比如贪财,比如喜欢享受奢侈的生活,还有性格优柔寡断等等,但卢金斯大公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会看人。他将卡莫拉提拔了起来,命令他负责整个公爵领的税收,参与组建北地军团的事务,并负责后勤辎重补给等。

卡莫拉没辜负公爵大人的信任,他花了三年的时间整顿了公爵领的整个税收系统,将因内乱而导致民生稠蔽的公爵领的收入恢复到以前和平时期的六成多,使公爵大人不再入不敷出,并协助将原本是三千人的公爵领守备队扩充成两万多人的北地军团,还保证了武器装备及后勤物资的补给供应。

三年过去了,公爵大人很满意卡莫拉的表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敕封他为男爵,当然这只是个宫廷爵位,并不是封地领主,也就是说卡莫拉成为了一个荣衔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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