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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里斯特又拿起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和沾水笔,开始刷刷的书写。一,人员。二,密探。三,目标。四,后勤。五,支援。

指了指羊皮纸上写的这五个名词,洛里斯特开始给一头雾水的女孩和史胖子解释:“一,人员。温莎子爵虽然战死沙场,但他原先的那些部下并没全军覆没,而是沦落失散在周遍的城镇村庄里。象这次温莎夫人和小少爷千里迢迢的奔赴莫伦特城,就是一名原守备队长和几名前侍从一路守护才安全抵达。对于这些依然忠于温莎家族的人,温莎家族不能简单的给几枚金币就打发了事。而是不要放弃他们,要把他们组织起来,派遣他们潜入旧领地,继续收拢联络失散的部下。”

“把这些人员收拢起来,就意味着温莎家族有了可靠的武力,就可以举起反抗新领主的旗帜,让人们知道温莎家族没放弃自己的领地,温莎家族并没有屈服。只要在旧领地上有温莎家族领导的反抗军存在,温莎家族就不会被遗忘。”

“只是派往旧领地组织反抗军的人选,要胆大心细,处事谨慎。如果在温莎子爵的旧部中有一定的威望那更好,自身还要拥有足够的自保之力。当然最重要的是对温莎家族的忠诚,大小姐,这样的人选,温莎家族有吗?”

女孩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我觉得索姆叔叔可以,他是我们的家族骑士,白银二星阶位,一直掌管着骑兵护卫队,是我父亲最信任的部下。这次战争中我父亲没战死前他就先在战斗中负重伤,父亲把他一家送到王都的庄园里疗伤,很幸运的避开了新领主对旧领地温莎家族势力的清理行动。送母亲和弟弟前来的一名侍从就带了他给我写的信,信上说他伤势已好转,只是还不能骑马,等再过一二个月就会到莫伦特城找我们。恩,索姆叔叔的女儿里娜还是我的贴身侍女。”

“不错,照大小姐的说法这位索姆骑士的确是最适当的反抗军首领的人选。接下来我们说第二点,密探。”洛里斯特看了看有点不以为意的女孩和史胖子,问道:“你们知道密探是什么吗?”

“知道。”女孩抢着回答:“不就是替领主打探消息的人嘛,他们整天在酒馆里晃荡,注意领地里出现的陌生人。领民有什么一举一动都会被他们通报给领主以换取微薄的赏金。”

史胖子也附和的点点头,显然他也是同样的看法。

洛里斯特摇摇头:“我说的不是这种,他们太明显了。象酒馆老板,侍女,仆佣,铁匠,渔夫,农民,裁缝,守卫这些人才是最好的密探人选。只有这些人,才能成为旧领地无所不在的眼睛,盯着新领主的一举一动,甚至连他晚餐吃的是什么都能一清二楚……”

“可我们知道新领主的晚餐是什么有什么用?啊!你莫不是要下毒……”女孩先是弱弱的问,接着似乎是想明白了什么脸色发白。

史胖子倒是恍然大悟:“对啊,只要这些人都成了我们的密探,那还有什么事能满的过我们呢,无论对方有什么举措布置我们都能从容应对了。”

洛里斯特看着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大眼睛女孩只觉得有些牙疼:“大小姐,听到胖子说的话了吗?你想想看,只要这些人都成了温莎家族的眼睛,那么新领主想对反抗军做什么我们都能预先得到消息,先一步转移,让新领主无法找到反抗军,疲于奔命。这样才能让反抗军的声势越来越大,所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女孩红着脸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洛里斯特继续说:“那些收拢来的旧部,不能成为反抗军的人员和原先地方上属于温莎家族势力被遣散离职的守备队员和行政官员,都是成为温莎家族密探的人选。选择其中依旧忠诚于温莎家族的人员,让他们成为反抗军的眼睛,盯着新领主的各项举动,找出合适的目标让反抗军施以致命一击。”

“第三点,目标。成立反抗军的目的不是攻城拔寨,反抗军的队伍要小而精悍,这样才能灵活,反应迅速。反抗军袭击的目标不是新领主的城堡,不是守备队,而是收税官,地方行政官员,密探,关卡,运输车队,仓库等。让新领主成为瞎子,聋子,无法有效的对领地实施统治才是反抗军的目的。就象对决中,东一个伤口,西一个伤口,持续不断的失血,那么再强壮的人也坚持不了多久。”

“第四点,后勤。要让反抗军保持长久的作战能力就必须建立安全隐秘的营地,使战士们能得到充足的补给和休整的时间。温莎家族还要给他们提供武器装备,美酒美食,甚至还有女人。这样的营地还不能少,要多设立几处以防在紧急情况下反抗军能快速的转移。”

“五,支援。建立反抗军不是把人员派出去就了事,温莎家族还要不断的对反抗军进行人力上的支援,以保证反抗军一直能被家族所掌握。最好的办法是招募白银阶的佣兵,以短期任务的形式让其加入到反抗军,进行几次袭击任务后就可以结算任务余额报酬。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保证反抗军武力上对袭击目标的压制,二是减轻反抗军自身的伤亡。”

“只要坚持几年,反抗军的存在就会成为新领主们的噩梦,他们会后悔不该去瓜分温莎家族的领地。当新领主们把温莎家族的旧领地视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时候,温莎家族再托人说合,以停止反抗军的行动为条件,再给新领主补偿一些财物,相信有很大的可能那些新领主们会同意将领地交还给温莎家族的。”洛里斯特做了最后总结。

“原来还可以这么干……”史胖子成思索状。

女孩的眼神亮了,充满了喜悦。

“不过这么做有两个弊端。”洛里斯特泼了冷水:“一是因为反抗军的存在,会使温莎家族的旧领地遭到新领主的残酷压制,民生会破败不堪。即使温莎家族能夺回领地,也需要极大的财力和很长的时间进行恢复重建。二是温莎家族夺回领地后会遭到附近领主的敌视,必须建立一支精锐的军队来守卫家族领地,这也需要很大的财力和物力。所以,不管是这纸上写的五点还是善后,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那就是需要金币,很多的金币。我估算了下,大概一年需要一千多金币。”

一年一千多金币,这的确是一笔巨款。象洛里斯特,刚刚被学院聘为剑术教习,每个月的薪水是三枚金福德。而史胖子,身为学院执法部的执行队长,现在的薪水是五枚金福德。可他们在绝大多数莫伦特城的居民眼中,已是名副其实的高薪阶层了。当时还在学院门口摆小吃摊的麦道夫一家,没认识洛里斯特前每个月挣个五六枚大银币,也足以让五口人混个温饱,甚至还有点微薄的积蓄。

问题是,现在的温莎家族有这样的财力和能力去夺回领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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