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0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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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体验过一次早起带来的快乐,且自己似乎已经给沈卓言树立起一种早睡早起的好形象,向来晚睡的林朝暮在周二的早上继续早起,并将这种好习惯维持了整整五天时间。
所谓快乐,其实也是一种成就感。
这种成就感共有两小点,一是沈卓言什么都行,就是没自己起得早,这无疑是让林朝暮可以在叶朗面前嘚瑟一把的资本,虽然也可能是唯一的资本,二则是他不至于什么都做不了,至少还能给沈卓言做好早餐,让他在起床之后就能吃到热腾腾的暖胃早餐。
而因为早起,晚上十二点之前林朝暮就已经困得哈欠连天,他内心的“熬夜因子”在不断被消磨,林朝暮索性就放弃挣扎,放下手机倒头就睡。
这就是早起带来的好处,可以逼着林朝暮早睡,改掉了缠他许久的熬夜习惯。
转眼今天已是又一个周日,距离沈卓言搬进这个家也已有一周。
周末林朝暮有些松懈,尽管早睡依旧,却还是在上午小小偷了个懒。
等他起床时,时间早已走到十点多,他又可以像以前一样将早午餐直接合并。
彼时的沈卓言早在三个小时前就已起床,洗漱过后将面包从冰箱里拿出,之后就直接出了门。
他本想给林朝暮做早餐吃,但想到昨日周六的情况,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只给林朝暮提前拿出自己昨晚下班后在兼职的那家便利店里买的面包。
昨天他出门前特意给林朝暮做好了早餐,林朝暮却诚实地告诉他,自己起床时已经快十一点了,早餐早已凉得不要不要的,即使把它热一下,口味也早就不如之前了。
八点时,乘着那辆在这一周当中早已坐过很多次的路公交车,沈卓言一路晃晃悠悠地前往晴天便利店。
坐于前排靠窗处一张单人椅上,他望着窗外出神,不自觉回想起与林朝暮这一周的同居经历。
有了周一的情况之后,林朝暮似乎是将他当成了一个喜欢睡懒觉的人,现在天天来喊他起床吃早餐。
对此沈卓言也并不戳破,哪怕早在林朝暮之前醒来,也并不主动起床,偏要等到林朝暮来喊他才会慢悠悠地下床。
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沈卓言自己心里也很清楚,但他就是那么奇怪地乐在其中,没有其他理由,就是莫名享受这样的感觉。
早在周一中午,他在云端咖啡馆里帮忙时就已与徐净鸣说好,之后晚上都不会再来帮忙。
这消息对于徐净鸣而言堪比晴天霹雳,倒不是少个帮手会让他更忙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少了个聊天对象。
的确,沈卓言话非常非常少,很难才能找到让他开口的机会,但徐净鸣就是喜欢这个自己拼了老命试图让他开口多说两个字的过程,他将它当作是一种地狱级别的挑战,若是挑战成功会让他很有成就感。
“你真的不来了吗,为啥呀,就因为搬家了晚上来不方便?”徐净鸣边帮顾客制作咖啡,边问了一句。
“嗯。”沈卓言还是老样子,淡淡地开口,简短一个单字回应,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徐净鸣又问“那边离这边很远吗?”
“嗯。”这次回答他的仍是这声短促的单音节,让他清晰感受到了沈卓言对自己的敷衍。
虽说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徐净鸣心中难免会有几分失落,但既然这是沈卓言已经做好的决定,他自然也不会挽留,强行逼着要将对方留下来。
并且他也不再多问,“好,那你每天中午都要记得来哦,老哥等着你。”
但他终究还是不由感叹一句,明明住校外比学校宿舍贵多了,但沈卓言这小子现在是连钱都不想挣了,估计还是新家太舒服,让人失去了赚钱与勤奋的动力。
明年他就要毕业了,也将会离开这所学校去其他城市读研,原本他已经想好了要让沈卓言来接手这家咖啡馆,但现在看来他可能得重新物色这位接班人了。
八点二十分,沈卓言抵达晴天便利店门口。
店里没什么人,只有王思站在收银台前发呆,一见沈卓言进来立刻向他打起了招呼,“不容易啊,咱们终于又见面了。”
沈卓言没搭理他,他说得好像与自己当真许久不见了一般,其实昨天上午的这个时候两个人才刚见过一面,距离现在至多也就小时。
沈卓言是基本每个周末的白天都会来店里做兼职,偶尔碰上店长亲自来看店的情况就可以在学校休息,当然每当这个时候他也不可能真的待在寝室里,通常都会去咖啡馆帮徐净鸣的忙。
王思则是全职,每个工作日都会出现在这里,有时白班有时夜班也有时是午夜班,这要看他跟另一位全职员工如何排班。
至于周末的夜班与午夜班,这也得看店长的排班情况,谁让这家晴天便利店是家小时制便利店,且正式员工就只有仅仅两位呢。
王思等着沈卓言换完工作服从休息室中出来,之后立马凑上去,“哎,小沈,已经一个星期了,你那顿火锅准备什么时候请我?”
沈卓言并没有忘记自己上周答应过王思的事情,只是一直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既然王思现在提起,那他就尽快安排个时间,“你说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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