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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课结束就是傍晚了,天气阴沉,又有雨水在酝酿。

海上一阴天就有些湿冷,王忆决定吃点热乎的。

昨天中午做的猪油饭太油腻他没吃多少,留下一些快要坏掉了,这样他就去时空屋拿了点调料回来做葱花包子。

当地的葱花馒头有点像是包子,就是用酒酿给面团发酵,然后蒸熟再塞进各种馅儿,肉馅最常见,不过也可以用糯米馅儿。

王忆少年时候爱吃这个,它是面食和米饭的结合体,好吃又充饥。

就是做起来挺麻烦。

当然有了大迷糊用不着他来麻烦,他调好了馅儿让大迷糊蒸馒头。

因为酒酿发酵的缘故这馒头很蓬松,刚熟透不用很熟,王忆便开过趁热用筷子戳开馒头往里塞馅儿。

这馒头不像饭店那样蓬松,不过也不错,白白胖胖软绵绵带着一点点酒味儿。

王忆自己往里塞馅儿,这个有技巧,一不小心就会撑破馒头。

他等馒头不烫手后握在手里,温热绵软,手感很赞。

每次他都会忍不住多捏两下。

筷子将白馒头戳开洞,然后塞进馅儿去,将馒头塞的鼓鼓囊囊,只留顶上一个洞。

想了想,他去拿了一包纯肉烤肠出来顺着洞插进馒头里,这样有点像热狗,更好吃。

说起好吃的葱花馒头馅那还得是猪肉笋干葱花,正好猪油饭里有笋干有萝卜干,王忆调上葱花往里塞了点猪油和盐巴,就这样放入国里再简单的蒸一下,让猪油化为汤汁融入面里。

再次蒸熟馒头,这下子冒出来的香味就浓烈了。

王忆还拿出了辣椒酱,对大迷糊说道:“想要吃的爽就往里塞点这个,绝对开胃。”

大迷糊说道:“王老师,我的胃从来不用开,我睁开眼就开胃了。”

王忆无话可说了。

趴在门口的老黄突然叫了两声,王忆探头看,看到是王向红来了!

大吃大喝警告!

他立马说道:“快快快,把我昨天烤的地瓜拿出来——不用藏馒头了,味道在这里摆着,你往哪里藏?放外面,不过盖上布挡住上头的红肠露出四周这一圈,就说蒸馒头了。”

结果王向红是有事来找他:“王老师,吃了晚饭来大队委一趟,咱是时候开个会讨论一下电力安排了。”

王忆道:“好。”

王向红瞥了眼盖垫:“蒸馒头了?”

王忆举起烤红薯说道:“吃这玩意儿多了反酸烧心,所以弄点馒头调和一下。”

很多人吃红薯吃多了都会反酸。

王向红想去拉开盖布看看馒头。

王忆后背立马湿润了。

他赶紧递上红薯:“支书你尝尝我这红薯,味道真不赖,咱队里春天压红薯吧?用我这里的红薯当母子怎么样?”

“地瓜有什么赖不赖的?”王向红说着剥皮,然后又说,“咦,好甜的味道。”

他吃了一口红薯。

软软糯糯,甘甜***!

王向红不吃了,当场把这红薯给撕开了。

他吃惊的说道:“你这是红薯?我看这是熟透了的柿子啊!”

王忆说道:“这是农科所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叫西瓜红还是柿子红,相对来说确实好吃,产量也不错,我上学那会为了攒钱就老吃红薯,其实挺好吃的。”

“什么挺好吃,这比馒头大米饭还好吃!”王向红斩钉截铁的说,“你这里还有红薯?那贡献一下当母子,秋天收了新粮给你双倍返还!”

王忆说道:“有,不多了,不过我知道沪都哪里有试验田——哦,这红薯品种还在试验田阶段没有大规模推广,现在咱南方就沪都有,这周末我过去一趟,正好再联系我同学家里弄一批平价粮。”

王向红一听‘试验田阶段’就紧张了:“能行吗?你能弄出来吗?”

上次刚研究出来的柴油发电机都发到沪都了又被人半路劫回去,他现在对这种事不敢抱太大希望。

王忆说道:“没问题的,我大学时候的红薯不花钱,因为农科院一位研究员是我舍友的亲戚,就是通过他的关系拿到的红薯,也通过他认识了一些人。”

“那些人里有一个就是沪都农研所派去农科院进修的研究员,他去年回来了,我就去找他,让他给弄上个几百斤红薯支援一下,没问题的。”

“这事情不要为难,特别是别为难人家研究员同志,毕竟这是国家的东西。”王向红说道。

王忆说道:“这不是为难他们,农科院培育这些新品种农作物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解决咱农民的口粮?”

“现在农民提前去找他们要一些红薯进行育种不算什么,只要咱别对外宣传就行了,别闹的满城风雨就行了。”

“这个我晓得。”王向红点头,“关于柿子红的事情要保密,你知道我知道,其他的谁也不让知道,就是一条狗……”

他扭头。

老黄倚在门口挠耳朵。

于是他改口:“狗知道也没事,不能再让外人知道。”

王忆看向大迷糊。

王向红笃定的说道:“大迷糊是自己人。”

王忆想了想又说道:“支书,咱这毕竟是找人帮忙办事,让我从库里再提点干货给人家当礼物吧?”

“应当的应当的,待会开会前我先给你批条子,你开完会跟着文书去领好了。”王向红点头。

经过新品红薯一打岔,他忘记了追究馒头的事,高高兴兴离开了。

王忆叹了口气。

一个谎言就需要更多的谎言来掩盖。

自己以后还是尽量少撒谎吧。

大迷糊揭开盖布看向里面肥满的葱花馒头和插着的粉红色烤肠,问道:“王老师,这香肠哪里来的?”

“今天我同学刚邮寄来的。”王忆随口说。

然后他真想给自己一巴掌。

现在自己怎么变成这样一个人了?谎言随口就来啊!

葱花馒头趁热好吃。

王忆扔给老黄一个。

今天老黄看门有功,幸亏他及时发现了王向红。

葱花馒头蒸了两次蓬松酥软,面皮带着酒糟味和麦香味,咬一口有温热喷香的油汁在口里绽放。

糯米的香、笋干的鲜、萝卜的脆、葱花的清新,各种滋味儿融合在一起形成一股美妙的味道。

大迷糊蹲在门口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上下两笼屉的葱花馒头,两个人干出来一笼屉。

王忆吃的不少,主要是大迷糊带节奏,他只能跟着吃……

另一个82年的生活是真累人,一下午的劳动课都是在爬山,他的肚子需要油水的滋润!

剩下一笼屉葱花馒头他不吃了,明天中午给助教们当午餐,这些孩子怕是还没吃过葱花馒头夹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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