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这虫子我认识!
苏鹤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三章 这虫子我认识!,女尊:疯批夫郎带崽行凶,苏鹤言,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b></b>他真怕他的妻主会将这么一个祸端留在家里。
到时候他还要想办法去将他弄走。
“苏苏,是你叫他来的,那怎么处置你说吧。”林青言也没想跟他多废话,直接将人交给了郁苏。
郁苏看了一眼那男人,现在看他倒也没显得那么讨厌了。
因为他妻主看不上这样的男人,所以这男人存在不存在的,与他而言没有什么区别。
“你若是不再觊觎林青言,倒是还可以回到流欢坊去,继续当你的倌儿。”郁苏十分坦然的开口说道。
这男人的心思要是不歪,倒是个很好的倌儿苗子。
至少在诱惑人方面,还是有点天分的。
林青言对男人跟郁苏之间的战争没什么兴趣,索性将蛊虫拿了出来,专心致志的研究着。
那蛊虫已经快要将瓶子里的血块给吸收完了,它通体红色,晶亮亮的。
地上的男人有些好奇的转头看向林青言手里的瓶子,“食血虫?”
林青言刚还想着等到人走了以后,到空间里去找找线索,没想到现在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在别人的身上拿到了?
“你认得这种虫子?你是什么地方的人。”
男人握紧了衣裳,“我曾经到苗疆待过一阵子,在那边的时候曾经见过这种毒虫。”
因为这种虫子很好培养,所以她们那边几乎每个人的手里都会有几只。
遇见生厌的人便种下子蛊,这人便会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的死去。
“这虫子,只会让人虚弱,又有什么用呢?”林青言想不明白,就算是体内带着这个虫子这么久,堂主还是已经活到了可以颐养天年的岁数,也只是让她的身体变得虚弱而已。
男人有些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眸子,“这虫子可不是单纯的只会让人的身体变得虚弱,它会蚕食人体内的血液,在一般人的体内成长的很快的,长得越大需要的血液就越多,最后会将人吸干的!”
这虫子已经长了这么大,需要的血液是成倍的增长。
林青言看着里面的小虫子,也有些好奇,那既然是如此,为什么堂主竟然没有受到牵连呢。
这小虫子竟然跟宿主和平的共处到了现在。
“这是子蛊,母蛊应当还在放虫子的人手上,若是这小东西离开血液太久,会死的。”男人连忙同林青言说道。
林青言思索半晌,血,那不多得是吗,到外面随便买个鸡回来杀了,怕是够他喝上几个月的。
郁苏此时也在打量这个男人,“既然你对这些东西颇有研究,那你就回到流欢坊去吧,我们若是有什么问题,再去找你。”
男人欣喜若狂的点了点头,不能嫁进林家没有关系,他现在算是得到了一个靠山。
有这两个人在他的身边,他也不必担心受了别人的排挤。
他在致谢过后,连滚带爬的跑出了房间,他刚刚差一点就觉得自己会死在这个屋子里了。
还好从前的知识将他给救了回来。
“这小虫子,你有什么想法吗?”林青言朝郁苏晃了晃手里的小瓷瓶。
里面的虫子随着瓶子的晃动,也开始剧烈的挣扎了起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