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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四分五裂得太快了,高层为了止住洞窟,以及分割出30%的资产,不得不从家族中人下手。
也幸亏他早有准备,在外面私购了一层豪宅,这才能勉强混下去。
但由此而来的天渊之别,以及昔日那些狐朋狗友们的冷讽嘲笑,让沈宏华颓废不已,几乎晚晚缩在酒吧中,没面见人。
“我需要在你们沈家几脉中,挑选一名担当大梁的委托人。”
韩乐平静地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说着。
沈氏集团下面包括五家上市集团,数十家各行各业的公司、职能主管,三四万名初始职工。
如此大型的跨商务集团,岂是说插手就能插手的?
而且,外人想要插手沈家内务,那必须耗费无穷的时间与精力,逐步把五家上市公司分拆整合,期间的高层动荡,还不知道要被多少资本家从身上吸血吃肉。
“担当大梁?”沈宏华一愣。
“不错,我不可能常驻太湾。沈氏企业对我而言,只是养不熟的白眼狼罢了。”
韩乐脸色平静说道:
“我不可能全副心思去管理它,假如真有需要,我会直接把股份卖掉,拿着一笔钱离开太湾,回到自己土地上重新投资。”
对于很多人来说,沈氏企业是个挖不尽的金矿,是可以全身心投入的事业。
但对韩乐而言,他自己开办的新乐公司都貌合神离,挂个名而已。
新乐村已经慢慢繁荣起来,已经不需要他大力投入。
而且,如今来钱的方式有很多,也有更直接的,自己去管理公司明显落了下乘。
倘若实在沒办法,那只能把沈氏股份卖掉,虽然有点可惜,但也好过被外人侵吞完毕。
“啊?卖掉股份?”
沈宏华骤然一惊,猛的从后排座位上站起,焦急道:
“不!不能卖啊,这可是我们沈家数代人苦心维持的心血。”
哪怕沈宏华只是个喜欢花天酒地的纨绔后辈,无所作为。
但眼白白看着沈氏产业付之东流,他完全沒法接受。
终究沈氏资产在韩乐手中,沈家还能依靠他的影响力,继续把企业繁衍下去。
甚至日后有机会,从韩乐手中兑换回股权。
但若韩乐卖掉,那些吸血的资本家与商界大鳄,绝对会把整个沈氏集团连皮带骨都吞下去。
一听得这话,沈宏华怎能不急。
“假如不卖股权的话,那就需要一个实际委托人,管理和把控整个沈氏财团。”
韩乐根本不为所动,笑眯眯道:“那么,你有什么好的人选推荐吗?”
“这个...”沈宏华瞬间踌躇起来了。
假如可以的话,他会自告奋勇的挺身而出,把自己推荐上去。
可是他也明白,韩乐根本不可能吸纳这个荒唐人选。
他还算有些自知之明,自己只是个不学无术的子弟罢了。
吃喝玩乐,泡吧逗女人还行,去出任一家数百亿资产的集团大股东,简直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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