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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优优昨天被送到医院看病,得到了一份医生的证明,证明她已经怀有身孕。根据法律规定,怀孕的人不适用死刑!”
我和周月半天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我们似乎还不能立即适应这个生死一瞬的变动。当我们都以为优优因为一个孩子的生命而成枪下之鬼的时候,她其实已经因为另一个孩子的生命而重获新生。
那天中午我和周月与小梅共进午餐。我们三人都喝了一点啤酒。我们在杯觞之间继续了早上的争论,所不同的是争论的对象已不是一具尸骨而是一个活人,争论所追求的目的已不是能否还其名誉的清白而是能否还其自由之身。我和小梅仍然对彻底翻案持悲观态度,周月虽然也不乐观,但他直到桌上杯盘狼藉之后依然坚持表示要为优优尽些绵薄之力。死马当做活马医吧,何况,这匹马已经肯定不会再死。
小梅作为优优的律师,饭后要去看守所会见自己侥幸不死的当事人,告诉她有关犯人怀孕的一些法律规定。然后还要再去法院,了解法院依据优优怀孕的情况,依法改判的大致时间。周月因为下午处里有事,最先告辞离去。我和小梅随后走出那家街边餐馆,简短握手各奔东西。
我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凌信诚的家里。
在路上我先给凌信诚家打了一个电话,保姆说信诚正在午睡现在不能接听。我让保姆二十分钟之后将他叫醒,我说我有重要事情要向他通报。
我到达凌家时凌信诚已经起了,坐在客厅里正在等我。虽已睡了少时但他的面色依然不好,两颊无光也无半点红润。
保姆为我开了屋门,信诚见我进来,忙着起身相迎,并喊保姆去给我倒茶。保姆刚一转身我便开门见山。
“不好意思把你叫起来了……”
我刚一开口便被信诚急切地打断“是不是优优那边又有什么消息啊?你又见到她了吗,是她又有什么话让你告诉我吗?”
我说“我没有再见到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她今天上午执行枪决……”
“什么?”凌信诚甚至忘了让我坐下,他低头喃喃自语“这两天我一直托人去找法院,去找公安,我说我要去看一眼优优,我要给她送行。她怎么今天就执行了呢,他们没人告诉过我……”
我知道信诚身边的那些人,医生和保姆,秘书或司机,都不愿信诚再去看望优优。每一个人都因为怀念乖乖而痛恨优优;每一个人也都清楚地了解信诚患病的心脏,都不想为了一个罪恶的女人,而冒险让它受伤。
我看见信诚的脸色越来越白,马上用爽朗的声音道出佳讯,我说“信诚你不用着急,我保证你会见到优优。今天一早最高法院的命令已经停止执行。而且我今天是特地来恭喜你的,你很快就会再有一个亲生的孩子!”
凌信诚表情茫然,瞪着我不知所云。
我说“昨天看守所送优优去了医院,证实她已经怀上了一个孩子。我认为,她怀的这个孩子,肯定就是你的。律师说咱们国家的法律有明文规定,怀孕的人不判死刑,已经判的也要改判。所以这个孩子是肯定要被生下来的,用不了多久,你又要做一个父亲大人了。”
信诚站在我的面前依旧茫然发怔,怔了片刻忽然上前一把将我抱住,他在我的肩头出声地啜泣起来,他说谢谢你,谢谢你,我真的谢谢你大哥!
我拍拍他瘦骨伶仃的肩背,声音尽量放得快乐,我说你们凌家天不绝后,后继有人。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应该为你父母高兴才对。优优总说和你没有缘分,我看你们今生今世,不管是恩恩相报还是冤冤相报,都是最有缘分的一对!
我把这个消息的利好表达得面面俱到,同时用兄长的友爱拥抱信诚,我不知道他是因为自己又有了一个传宗接代的孩子,还是因为优优得以不死,才这样泣不成声。我没有告诉他周月意欲暗查此案的那份决心,生怕信诚因此而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当天晚上经我安排,周月与小梅和我一起,在凌家与信诚碰面,一方面勾通情况,一方面对优优一案做了初步的分析展望。根据小梅判断,最高法院很快就会将优优的刑罚,由死刑改判为无期。我国刑法、刑诉法和监狱法都有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犯,可以暂不收监,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按规定由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和街道组织负责管理监督,而居住地通常应是优优的户口所在地或直系亲属的户口所在地。可优优的户口在仙泉,仙泉对优优一家来说,早已上无片瓦下无立锥。所以小梅建议由优优大姐出面,向为其办理留京暂住证的派出所,申请接纳优优居住。大家都说这样甚好。于是当晚决定此事委托小梅来办。凌信诚还表示,小梅因为替优优辩护而请假误工的损失及车马通信费用,一律由他承担,除此另有重酬容后再议。小梅一通客气,说不用不用。周月也跟着推辞,说当初他生病住院优优也曾辛劳破费,小梅的花费理应由他来出。我见大家相让不下,便出头做主,说律师的费用由信诚承担比较合适,他不为优优,也要为了他未及出世的孩子。众人遂不再做声。
第二天我带着小梅去找优优的大姐,到了酒仙桥才发觉那间被封的志富网吧复又开门,不过已经开成了一家餐馆,老板也另换其人,优优大姐夫妇居住的后屋,已经改做厨房之用。细一打听才知道因为钱志富欠租两月,房东已将此地另租他人。钱志富和优优的大姐早已不知去向,开饭馆的人甚至听说他们已经离开了北京。
我又带梅肖英到大山子附近去找阿菊。阿菊还和以前一样,一人独守空门。她说前几天优优的大姐给她打过一个电话,说他们去了西山,住在一个寺庙。她告诉阿菊那寺庙环境特好,白天有些游人,一到晚上五点以后,除了少数品茗小聚,品尝素斋的预定客人之外,整个山林庙宇,都沉入清静。优优大姐说她现在也开始念佛吃素了,心里觉得特别安宁。
优优大姐的下落让我感到非常意外,这意外更多是对于优优那位见钱眼开的姐夫,不知怎么突然排除尘念,归隐山林,立地成佛去了?如果他们不是出家当了和尚尼姑,在那种偏僻古刹,又靠什么维持生活?
他们去的那座庙宇,阿菊也没记住名称,恍惚记得有个“觉”字当头,方位大致西山一带。具体路线地址,供奉何方神圣,阿菊就全都一问三不知了。
优优大姐行踪不明,意味着优优监外执行将无处落脚。但这一情况后来并没有影响什么,因为半月之后优优还是从看守所被押往监狱。虽然法院将刑罚改判无期,但没有同意立即监外执行,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关于“对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的规定,认为优优谋杀幼儿,罪行昭著,主观恶性极大,且其身孕离分娩尚早,所以应当先行收监,待腹中胎儿足月待产之前,再考虑监外执行。
在优优收监之后,凌信诚立即前往监狱探望。他给优优带去了一些营养食品,和一些健康补药。那些食品和补药经过监狱当局的检查,被允许留下部分,还有部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让凌信诚原封带回。
凌信诚与优优的这次会面,被允许持续了三十分钟。凌信诚有意没有提起优优改判留命的任何话题,只表示了对她身体的关心问候。他更多的时间只是沉默地看着优优,看她慢慢地吃着他带来的那些水果。
优优吃着水果,和凌信诚也没有太多的话语。她似乎对自己拣回性命,并不那么激动庆幸,对她肚子里那个拯救了她的孩子,也没表现出多少幸福和欣喜。
优优漫长的刑期从此开始,除了在分娩前后和哺乳期内,她可以短暂地走出这座深深的牢门,除此之外,她将在铁窗之内,度过全部余生。也许四十年,也许五十年,也许六十年……也许她更期望一死了之,早点投胎转世,再去为别人,为她真正爱的人,怀上一个爱情的结晶。
从这天开始,凌信诚总是定期来看优优。他作为优优腹中孩子的父亲,似乎在探视的次数限制方面受到了监狱当局的宽待。同样从这一天开始,周月着手了对优优一案的秘密调查。这个调查当然属于个人行为,不能使用公安名义,所以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全凭自己操劳辛苦。
他开展调查的第一个目标,就选定了本案公诉方的制胜暗器,也就是优优的那位姐夫,那位突然“归隐山林”的关键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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