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岩的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十二章 甄达和甄猛,我真叫靓仔啊,登岩的歌,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b></b>时光悠悠,转眼已是半年
周城林下区某所内
今天是李靓仔同学被关进来的第十五天,也是他第六次“刑满释放”的日子。
此时的李靓仔眉间大舒,神情很是轻松。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被羁押许久的犯人骤得自由时,人之常情的表现。
可在甄达、甄猛这两位警官看来,他这般轻松惬意的心态,自第一天进来时便是这样,半月的囚禁生涯,貌似也没能改变他那可恶的良好心态!
还好这半年来,李靓仔出入林下拘留所的次数很勤,因此甄达、甄猛这兄弟俩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怪归不怪,可郁闷还是有的,你说一个正常人突然被关到这讳莫如深的地方,哪一个不是诚惶诚恐,惧怕交加?
这可不是什么网红打卡圣地,要不是谁一时冲动铸下错误,就算好酒好烟招待,也不想让自己的人生留下官府几日游的回忆。
这家伙倒好,先不说他那没来由的轻松心态,光是半年被拘留六次的频率,就已经让所里的人看不懂了。
咋啦?是外面的自由不香了,还是这儿的魔力太大了?
敢情把这儿当宾馆来住了!
至于这位名叫李靓仔同学屡次犯事的原因,也同样让人感到莫名的费解。
六次不五次本是见义勇为的侠举,却因出手过重导致犯人承受了不该承受的惩戒,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惩罚。
就说第一次吧、
当甄氏兄弟到达事故现场的时候,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名字自带笑点的少年不十九岁了应该是青年。
当然,也没法不去注意他,现场除了外围一圈指指点点的吃瓜群众外,就剩下躺在地上鬼哭狼嚎的两个受害人,和这个特立独行的青年了。
关键是他打了人之后,非但没有愧疚的神情,反而顾自地在那笑了起来,两排洁白锃亮的牙齿显得很是抓人眼球。
他这不明所以的笑,让周围的吃瓜群众直接都看愣了,这两个人不都是你打趴下的吗?怎么看到官府人员像见了自己的亲友团似的?
难不成你爸是李刚?
若是他们知道这个小哥也姓李的话,眼中的神采肯定更加耐人寻味。
官府的执法人员同样也很费解啊,这凶手是怎么回事?
怎么这么嚣张?
打了人怎么一副想邀功的做派?
等了解事故原因后,一干警官更是满脸无语。
就算这两个人偷盗电瓶车的证据确凿,你也不能下这么重的狠手啊!
你看,这个人的手臂都脱臼了,再用点力就直接拉扯掉了,还有,那个人的小腿骨都错开一个巴掌的距离了。
你说人家偷个电瓶车至于上升到通敌叛国的高度吗?
周城的百姓都像你这样滥用暴力,那不就乱了套了?
拷走,拷走!
统统拷走!
最后,两个偷电瓶车的小贼因偷窃金额过小、加上偷盗未遂,悔改态度良好,还得到了车主的不追究谅解,于是处以伍佰元罚款、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而李靓仔同学因为出手过重,外加赔偿不起两名小贼受害者的手术费用,考虑到见义勇为的成分,最后惩以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
然而,就在李靓仔被释放后的第五天,甄达甄猛再次在事故现场碰见了他。
起因是这样的
李靓仔同学在一条繁华的路上,刚好碰到一起飞车抢包事件,正义感爆棚的他自然不能熟视无睹,立马出手制止
仅仅一个照面
精确的说,只用了两秒钟
正义便战胜了邪恶,香包重又回到了那名面带惊吓的优雅女子手中。
而报警电话则是抢包的凶手打的···
因为,李靓仔一脚将他的摩托踹成了一顿废铁,连带着他本人也身受重伤···
神志弥留之际,他颤抖着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报警,另一个是救护···
然后带着怀疑人生的困惑陷入了昏迷。
你谁啊你!
啊!
为啥下这么重的毒手?
我就抢个包,至于上升到抵命的地步吗?
而一旁的李靓仔也很郁闷啊,我就这么轻轻一踢,哪曾想这摩托这么不经踹啊!
喂,你醒醒啊大哥,可不能讹人啊!
最后那名抢包贼的惩罚不得而知,不过,必须在床上躺上三个月的病情,足以让他有充裕的时间去思考人生了。
而李靓仔同学因为出手过重,外加赔偿不起摩托小哥的手术费用,考虑到见义勇为的成分,最后惩以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再后来···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