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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我宛如提线木偶一般被哥仨拽到医院背后的一条小吃街上。
白天的大排档没有深夜那么人声鼎沸,不过依旧车水马龙,大部分都是附近上班的工薪族或者一些自己包活的小老板。
想要了解一个地方的经济,最好的方法就是到大排档里遛一圈,看看那些生活在周边的人都在聊些什么,除了各种各样的花式八卦,就是该如何赚钱,用王莽的话说,底层人士不应该懂得如何增加自己的收入,但肯定了解老板们是怎么发家致富的。
只不过此时的我,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心思。
随便找了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馆子,点了几样招牌小菜,钱龙分别搬来两箱啤酒和几瓶白酒,朝着我撇嘴:“今儿不扯是非,咱就纯粹为了喝酒,喝透喝倒,不吐不算完的。”
“来呗,看你把你能的。”
“今天必须撂服狗日的啊,这段时间我看他有点飘,你说是不是朗朗。”
李俊峰和孟胜乐插混打科的接茬,说话的空当,两人已经咬开两瓶啤酒。
我知道他们是在变着法子想哄我开心,我也很想咧开嘴角,从容的告诉他们,老子屁事没有,可此刻的我真的连伪装都做不到。
长久以来,我始终扮演着这群兄弟们的顶梁柱,也总认为自己金刚不坏,可当江静雅从我的世界离开以后,我感觉自己真的像是被抽走了一般力气,那个平日里跟我可能都说不了三句话的女人,已经完完全全融入我的生活,撑满了我整颗心脏。
“到你了,到你了,不许赖皮哦。”
“快喝快喝。”
距离我们不远处的一张桌上,六七个小青年正哈哈大笑着划拳喝酒,有男有女,看起来岁数都不大,应该属于刚步入社会的那种,两个女孩分别依偎在旁边的男伴旁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喜悦。
我们几个的目光瞬间被那桌年轻人给吸引过去。
我想人在最难受的时候,可能就是遭遇似曾相识吧,看着别人的故事,回忆从前的自己。
“安啦,别看了。”孟胜乐拧开一瓶白酒盖,作势要替我满上:“朗朗,咱先白后啤,一人先造两杯白的,完事再拿啤酒漱口。”
我犹豫一下,抬手按住杯口,蠕动嘴角:“现在不适合喝酒,还有一大堆事情没做完,如果咱几个全醉了,保不齐会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改天吧。”
可能是长时间没有说话,我的嗓子眼里像是被堵住了什么东西,说话声音又干又哑。
“改什么天,就今天。”李俊峰拍开我的胳膊,接过酒瓶子替我“咕咚咕咚”倒满,瞪着遍布血丝的眼珠子出声:“咱特么也不知道是咋混的,明明越玩越大,却越来越身不由己,现在就连喝酒都得计划日子、设想后果,小朗子啊,你记不记得咱还在崇市那会儿,哥几个就靠送小姐过日子,活的都比现在安逸自由,就像旁边那帮小孩儿一样。”
“可不呗,那会儿咱兄弟几个见天凑在一起,白天喝晚上醉,大钱虽然挣不上,可小钱从来没断过,崇市几个区的小社会们,哪个看着咱不得点头哈腰。”孟胜乐叼着烟卷帮腔:“对我来说,混江湖最快乐的日子可能就是那段光阴,要不咱们撒手得了,羊城的酒店全卖掉,山城那边的公司也都兑现,集团会崇市继续混日子得了。”
我知道他俩说的是反话,是在旁敲侧击的告诉我,我们现在不一样了,我肩膀头上的担子要重很多。
“行了,别给我上眼药,我没你们想的那么脆弱。”我点燃一支烟,又朝那群嘻嘻哈哈的小青年望了一眼,强挤出一抹笑容道:“说好的,一人就一杯,完事全给我睡觉去,瞅你们鼻孔上那俩窟窿眼熬的吧,一个比一个黑。”
昨晚上我一夜未眠,相信守在病房外的他们同样也没怎么合眼。
刚刚从病房出来时候,我无意间看到病房外的垃圾桶里,完全被烟蒂塞满,估摸着应该是他们仨的杰作。
见我露出笑容,哥仨也同时松了口气,纷纷端起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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