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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双城在叶辰生命中最后的时段信誓旦旦地说道:
“当年你确实在拳脚上赢了我,但是你别忘了,我的外号是枪王之王。“
“当然,我没有忘记,那是我的第一次任务,所以无比谨慎。
我做好了工作,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你不动枪。“
“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你做的很出色,但是今天不一样,我的手里,是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被称为枪王之王,不是没有原因的,枪在我的手里,不只是一把武器,更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比我开枪快的人!“
这句话说完的时候,led的颜色已经变成了蓝色,这是红色之前的最后一个颜色。
屠双城已经严阵以待,但是叶辰似乎还没有做好准备,他竟然还在说话:
“身体器官,也有出错的时候,我今天牙就有点疼,说不定今天你的手枪就来大姨妈了呢?“
话音未落,led变换了颜色!
屠双城不愧是枪王之王,在变颜色的同时,他的手指已经按下了扳机。
如果不看高速回放,谁都会觉得屠双城肯定和灯是同时!
子弹呼啸着朝着叶辰飞过来,屠双城胜券在握,叶辰甚至都没有开枪的意识,屠双城的嘴角开始上扬。
突然!
叶辰一扭身子,随后扔出了手中的手枪!
这个动作看似不经意,但是他却躲过了飞来的子弹,而扔出去的那把枪生生的打在了屠双城的额头上。
最红,屠双城被枪砸了一个踉跄,鲜血横流,叶辰却毫发无损。
不论是后巷中的佣兵,还是酒馆里的佣兵,包括安柏和杰克,在这一刻,灵魂仿佛都得到了升叶。
他们刚刚看到的,是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竟然有人徒手近距离躲过了子弹!
这件事,无论从空气动力学,还是神经学,都无法解释。
最bug的是,叶辰不但躲过了子弹,还在这一空隙扔出了手枪,砸中了屠双城。
这说明叶辰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手里是把假枪,可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接受了决斗。
因为叶辰知道,自己就算把手枪当做投掷物,都可以赢屠双城。
所有人经过一阵木讷之后,突然觉得头皮发麻,身上直起鸡皮疙瘩。
尤其是屠双城,第一次他被叶辰打败时,虽然感到沮丧,但是却没有现在这种怀疑人生的感觉。
这种感觉给他带来的是深深的绝望,发自内心的无助。
他面对的这个人,太强了!
屠双城愣了足足两分钟,问道:”你……你怎么会知道这把枪装着发包弹?“
叶辰本来还在洋洋得意,但是听到这话突然一惊:“什么?发包弹?”
叶辰冲到了屠双城的面前,拿起了手枪检查着,果然是发包弹。
“你个老东西!竟然用这么卑劣的手段!”
所有人的在此懵逼,原来叶辰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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