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公爵叔叔暗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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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两声敲门声。
凌夜睁开眼睛,片刻迷茫过后,放下撑着额角的手,沉声回道:“请进。”
一位身穿制服的中年男人推开门走到办公桌前,恭敬道:“先生,午餐准备好了。”
凌夜点点头,“走吧。”
中年男人,也就是威廉姆斯宅邸的大管家沃克先生绕到凌夜身后,一边推着轮椅往书房外走,一边向他汇报:“威廉少爷也回来了,还带了一位美丽的淑女。”
凌夜双手搭在两边扶手上,闭着眼睛点点头,同时在脑子里整理原主的记忆。
这个世界正处于产业革命爆发以后,他们所在的国家是温莎帝国,由于在政治、经济和科技上率先探索出了新的发展道路,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同时占有着广大的领土。
在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这个国家发展出了君主立宪制,国王和议会共存,平民也获得了一定的政治权利。
然而,从古到今的贵族阶级制度仍然稳固地统治着这个社会,大多数人在出生的时候,就被其阶级和血统决定了一生的命运。
而原主,兰伯特·威廉姆斯,正是一位站在阶级金字塔顶尖的公爵,拥有广阔富庶的领土和数不清的资产,即使和同样是公爵的其他贵族相比,也属于其中的佼佼者。
但这样的原主,却愿意以灵魂为代价,委托凌夜帮他弥补遗憾,原因就在于他的侄子,也就是管家沃克口中的威廉少爷身上。
依凌夜看,这其实是一个比较俗套的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悲剧。
原主的侄子,杰罗姆·威廉姆斯和庄园里的女仆伊迪斯相爱了,但在原主的反对阻挠下,两位有情人被迫分开,杰罗姆和一位贵族千金结婚,伊迪斯悲痛之下离开庄园。
后来伊迪斯被看上她美色的纨绔子弟骚扰,杰罗姆在保护她的时候意外受伤身亡,内疚自责的伊迪斯也随之殉情而死。
原主的哥哥在杰罗姆5岁时就生病去世了,嫂子也早早改嫁,侄子杰罗姆就像是儿子一样被他养大。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又认识到了伊迪斯的刚烈痴情,原主十分后悔,他很快郁郁而终,然后被系统捕捉到了意识,和它达成交易,希望执行者可以改变杰罗姆的悲剧。
凌夜睁开眼,食指在轮椅扶手上轻轻敲动,其实原主对两人恋情的反对并非没有道理。
在这个世界,身份等级观念影响太大了,即使原主意识超前不介意伊迪斯身份低,整个贵族社交圈也会开始看轻杰罗姆。
和老练的原主不同,杰罗姆只是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年轻人,被原主保护得太好,从没经历过挫折,如果因为婚姻被社交圈层排斥,他还能保持这样的热忱吗?
另一方面,面对讲究复杂、利益至上的贵族圈子,平民出身的伊迪斯,能否承担起未来公爵夫人的重担?
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即使凌夜同意他们在一起,最后也只会让两人陷入另一种悲剧。
正思索间,凌夜被沃克带到了餐厅,此时餐桌边已经坐了两个人,其中金发蓝眼的青年正是凌夜此次的任务对象、原主的侄子杰罗姆·威廉姆斯,而另一个背对着入口的年轻女性,显然就是那位将和杰罗姆结婚的贵族千金塞西尔小姐了。
在原主那一世,杰罗姆在被原主安排了几次相亲宴会之后,就告诉原主他有了想要结婚的对象,对方是一位伯爵千金,今天正是杰罗姆将这位贵族小姐第一次带回家的日子。
在原本的故事里,原主并没有对两位年轻人的结合提出异议——虽然塞西尔家族现在没落了,但作为拥有几百年传承的老牌贵族,底蕴到底是有的,起码比起父母都是农民的女仆,这位塞西尔小姐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伯爵家,能够把女儿嫁入公爵府,那是做梦都要笑醒的事。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两个年轻人很快就订了婚,明年夏天结婚。
两个年轻人听到声音转过头来,在看清那位贵族小姐的面容后,凌夜整个人都裂开了——
谁来告诉他,为什么明珠会在这里?今天不是他的便宜侄子带女朋友回来见家长吗?
女朋友呢?怎么把明珠带来了?
“亲爱的叔叔,中午好!”
杰罗姆没注意到凌夜眼中的震荡,高兴地起身快步走到凌夜身后,代替沃克把他推到餐桌主位上,“让我向您介绍一下,这位是菲尼克丝·塞西尔小姐,也就是我之前和您说过的约会对象。”
接着他又反过来绍凌夜:“菲尼克丝,这位是我的叔叔兰伯特。”
菲尼克丝提着裙子对凌夜行了一个标准的见面礼,亚麻色的发丝随着动作滑落,衬着白皙的侧脸更加细腻,长睫半垂,神色矜持得体,和原主印象中的贵族淑女一模一样。
“您好,公爵先生,很高兴见到您,今天冒昧打扰了。”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如果不是以这样的身份就更好了。
凌夜在心里默默接了句,温和回道:“你好,塞西尔小姐,欢迎你的到来。”
菲尼克丝心中暗暗惊讶,传闻中蔷薇公爵兰伯特·威廉姆斯阴沉孤僻,反复无常,是个性格乖戾的轮椅怪人。
如今见面了才知道,传言果然不能尽信,蔷薇公爵虽然神色不怎么热烈,但态度分明很温和。
还是说,因为杰罗姆宣称喜欢她才特殊对待?
作为三人中的纽带,在女仆把菜品端上来之前,杰罗姆主动承担起了缓和气氛的任务:“菲尼克丝最近正在练习风景画,我觉得庄园后面的那片湖景非常适合写生,这才邀请她过来。我们计划下午先带她参观一下庄园,等傍晚气温凉了一点,再去湖畔练习。”
凌夜点点头:“入夏了,如果必须要到室外写生,清晨才是最适合的。”
杰罗姆苦恼道:“就算坐最快的马车,从塞西尔伯爵府赶过来,也得三个多小时,除非半夜出发,不然肯定是赶不上清晨的。”
“为了支持一位淑女的作品,我相信家里还是可以收拾出一间适合的房间的。”
凌夜这话当然是谦辞,实际上,威廉姆斯宅邸这么大,别说是一间房,就算是举办一次宴会,也有足够的房间让所有客人休息的。
杰罗姆颇为惊讶地看向凌夜,,刚才他便已经有点感慨,叔叔为了他,竟然难得地缓和了态度。
没想到,他竟然还主动提出让菲尼克丝留宿!
菲尼克丝也很意外,她这是,得到了公爵的认可?
竟然这么简单?
说是伯爵之女,菲尼克丝其实很清楚,他们家现在完全是强撑着体面,除了一个伯爵的头衔,没其他可以拿出手的东西,在圈子里,也属于被边缘化的没落贵族。
所以之前伯爵才打着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帮家里度过难关的主意,那老头子五十多岁了,大腹便便,是这两年凭借生意成长起来的newmoney。
如果不是和杰罗姆搭上关系,她现在说不定已经被送到那位newmoney的床上。
菲尼克丝心里知道,虽然暂时和杰罗姆达成了协议,但公爵府中享有最终决定权的,是蔷薇公爵,而她一个没落伯爵之女,在公爵面前,几乎没有任何价值。
一旦没有得到公爵的同意,她最终还是会被父亲为了利益安排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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