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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老张!快过来!”

突然听到妻子的大喊,厨房里的张国忠手一抖,差点没把熬着鸡汤的瓦罐盖子丢出去,以为她出了什么事,赶紧放下东西跑出去。

“怎么了?摔着了?”

林淑秀好好地站在客厅,满脸放光地朝他招手,“我没事,是阿夜寄过来的信,他说他要结婚了!你快看。”

张国忠接过她手中的信纸,分出一只手扶在妻子肩膀上,让她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凌夜在信里问候了母亲安好,然后简要介绍了一下自己在乡下的情况,适应得很好,让家里放心,并告知了他们自己要结婚的消息。

“我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姑娘,她是本地人,今年二十岁,善良大方,曾经给予我许多帮助,是与我无比契合的灵魂伴侣,我迫不及待想要和她组成一个家庭,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决定于十二月二十二结婚。”

林淑秀等他看完了,兴奋道:“我本来还担心阿夜性子沉闷,等他下乡回来,年纪大了不好找媳妇儿,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有了对象,那姑娘听起来不错,真是太好了。结婚这么重要的事,我想去那里看看,免得阿夜一个人在那里也没个长辈张罗。”

“想什么呢!你这还不到三个月的身孕,哪能去那么远的地方,要是路上出了点事怎么办?”

张国忠立刻反对,他对于凌夜这个继子没有特殊的感情,一来他感觉得到那个孩子一直在隐隐排斥他,他也懒得热脸贴冷屁股;二来凌夜下乡一年多,他妈给他寄了几回东西了,也没见他回一封信,每次看到妻子失落的表情,他都对那个孩子十分不满。

好在他还有点良心,知道结婚前要通知家里一声,要是他妈等以后才知道,不知道多伤心。

“而且,那孩子信里也说了,那里和s市距离太远,让你不要来回奔波,等以后回城,他再把媳妇儿带过来见你。你要是现在怀着孕过去,他才会觉得担心。”

况且林淑秀现在是高龄产妇,更加危险。

林淑秀冷静下来,也知道丈夫说得有理,只好打消亲自去的念头。

“那我现在去收拾东西,结婚要花钱的地方可不少,缝纫机、手表、自行车这些彩礼都不能马虎,他爸出事之前给他准备的钱还在,都给他寄过去,还有儿媳妇儿,把我的两个金镯子送给她,我们人没到心意要到……”

林淑秀一边说一边往卧室走,想去把藏好的东西找出来,张国忠随她去了,自己回厨房去看那蛊鸡汤熬得怎样了。

和林淑秀没差几天,远在东北林场的凌正德也收到了儿子的邮件,御寒的衣物、干菜等塞了满满一大包,还有一封信。

“老凌,你怎么看个信眼眶子都红了?家里出事了?”

凌正德摘下眼镜抹了一下眼睛,笑道:“是好事,我儿子说他要结婚了。”

“那感情好啊,孩子长大了,等你以后回去,说不定都可以抱孙子咯!”

凌正德含笑点头,把信件来来回回又看了几遍。

大抵天底下父母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孩子找到了相知相守的另一半,从此有人可以陪他一起面对生活,自己不必再担心他孤身一人。

*

林淑秀猜得不错,凌夜为了把婚礼办得好一点,确实花了不少钱,除了房子,还买了缝纫机、手表和自行车,该有的彩礼一点都没少,倒是让原本以为他很穷的其他人大吃了一惊,原本说凌夜吃软饭的声音也小了点。

好在之前林淑秀就时不时地给原主寄东西,其中不乏钱和各种票,原主那时候心里生着气,都压在箱底没有用,被凌夜全都翻了出来——婚礼迫在眉睫,现在也只能先用原身父母的钱度过难关了。

因此林淑秀寄来的这个包裹,确实给了凌夜很大的支持,尤其是其中据说是原身父亲留给他的存款和继父给的补贴,加起来有整整一千元,这在当时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凌夜把这些东西放好,心里默默叹息,可怜天下父母心,不说别的,就说原身母亲对他物质上的支持,对他不可谓是不用心,原身上辈子确实是钻了牛角尖。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地里的甘蔗、红薯等该收的作物都收完了,大部分拿到供销社去卖,等年底按照工分给大家分红,留下的一部分分到各家各户,秋收最忙的一段时间过去,凌夜和顾明珠结婚的吉日也到了。

这天天才刚蒙蒙亮,凌夜就带着请来帮忙的人开始布置酒席。

地点自然是在他新买的房子了,这房子原本的屋主全家都搬到镇上去了,老家的房子就空了出来,原以为要荒废,正好凌夜要,就连着家具低价卖给了他。

房子有点老旧,不过凌夜考虑到没几年就要带着明珠回城,也没介意,买下后请工匠重新修补,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又把之前买回来的红被褥铺上,贴上大红双喜窗花,喜庆的氛围一下子就有了。

院子里很快就摆满了桌椅,几个婶娘在厨房处理食材,吃酒的客人也陆陆续续来了,除了几个知青,其他都是顾家那边的亲朋好友,还有距离比较近的邻居。

等一切都准备就绪,吉时将近,凌夜换上崭新的新郎服,在胸前别了一朵小红花,头发全部梳到脑后,抹上一层发蜡,露出饱满的额头,原本的黑框眼镜也换成了金丝边框的,对着镜子勾唇笑了笑,镜中男人眉眼中的清冷便顷刻化成了喜悦和期待。

今天这个造型,应该可以让他的新娘子心动一点吧。

凌夜哪里知道,何止是新娘子,今天看到他以后脸红心跳的女宾客可不少,尤其是二十岁左右少年慕艾的年轻小姑娘。

“凌知青原来长得这么好看吗?之前都没有注意到。”

“是啊,他以前头发太长了,又带着黑框眼镜,把脸遮了大半,现在抬头挺胸,感觉身高都高了不少。”

“明珠可真幸福,要是知青都长得像凌知青这样,我也愿意试一试,光看着这样的脸也高兴啊。”

“好看又不能当饭吃,真找对象,还是找勤劳踏实能干活的男人好些,你看看明珠,以前家里对她多好,现在凌知青结了婚,之后还不一样要下地?”

不管其他人的想法如何,顾明珠确实被凌夜惊艳了一下,虽然早就知道他其实长得不错,但没想到认真打扮起来这么好看。

凌夜看到新娘子被人拥着坐在床边,眼睛亮亮地看过来,就知道自己今天的这身造型不错。

同样的,顾明珠穿着和他配套的新娘服,长发在脑后盘成一团,别着一朵红花,面上抹了腮红,唇上是大红的口脂,非常俗气的打扮,但她五官俏丽,美目流盼,生生让人移不开眼。

“哎哟,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俊俏的新郎新娘,两个人实在太配了,大妹子,你这女婿找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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