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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慧珍和孟丽云前脚进了厕所,后脚跟着进来一个女的,那人笑着跟沈慧珍打招呼,“慧珍,好久没看到你了。”

“是有一阵了。”沈慧珍听声音就知道是娄玉芬,也没回头,敷衍着答了一句。

沈慧珍一直不喜欢娄玉芬,两家人当了十几年的隔壁邻居,有些事儿男人们看不出来,但是女人有天生的直觉,这娄玉芬啊,不是个安分的。只不过以前出于个人教养,也是看在王朝发的面子上,沈慧珍从来不表现而已。

但是最近不一样了,结合儿子几次回家的经历,沈慧珍其实有点怀疑娄玉芬。至于是娄玉芬一个人捣鬼,还是程光北也在搞腐化,那还得另外求证。

“慧珍,你看我这件衬衣好看吗?”娄玉芬往前走两步,到了沈慧珍的面前。

沈慧珍抬眼一看,登时就愣住了。

娄玉芬身上穿的衬衣,白色的确良短袖,袖子边是波浪一样的曲边,跟程光北送她的那件儿一模一样。

怎么,昨天恶心她儿子不够,今天还要来恶心她?

沈慧珍性子是急,但那也得看在谁面前,要不然,她能在单位当个小领导?她就跟什么都不知道一样,笑着上手去摸娄玉芬的衬衣袖子,真诚地赞道:“哎,质量不错,样式也时髦。”

“你真觉得好?”娄玉芬有点愣住了,沈慧珍咋一点儿不生气?

“昨天星河他爸打电话,说给我买了件衬衣,我一想他那个挑东西的眼光,我能要吗,我直接让他送人了。”沈慧珍摸完袖子,又去摸衣角,“我挺喜欢你这件儿,你在哪里买的?”

“我……”娄玉芬卡壳了,这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程光北那个棒槌,居然没把衣裳给沈慧珍,居然把衣裳送人了!那她跟着买这件衬衣有啥意思?

那可是二十四块钱一件的衣裳,她大半月的工资啊!

娄玉芬觉得自个儿一口气吞不下去,吐不出来,梗在胸口上了。

孟丽云站在一旁,她认出了娄玉芬,不过看样子娄玉芬没认出她,本来嘛,人跟人的记性不一样,而且娄玉芬是昨天最后一个顾客,又怪叫人讨厌的,所以孟丽云印象有点深。

孟丽云知道沈慧珍两口子的情况,还亲眼见了娄玉芬昨天买衣裳的情形,她心里头有点明白了。

“同志,我觉得你不太适合这件衬衣。”孟丽云打量着娄玉芬,认真地说。

娄玉芬被沈慧珍的话怄得不行,恹恹地不想搭理,不过她爱俏,看孟丽云一件格子衬衣配军绿色褶裙,头发还烫了卷,显然是个会打扮的,就还是忍不住问一句,“为什么?”

“你皮子黑,还穿一件白衣裳,这就更显黑了,看起来跟个非洲‘拉菲克’一样。”孟丽云一脸诚恳地说。

非洲拉菲克,那就是收音机里说的非洲朋友啊,娄玉芬在别人家的黑白电视机里看到过,笑起来白晃晃的一口白牙,当时娄玉芬挪了几个光线好的位置,愣是没看清电视里那位非洲朋友的长相。

娄玉芬长得不错,胸脯大,腚也丰满,还有一根黑亮的大辫子,唯一的缺点就是肤色黑,人家说一白遮百丑,反过来,黑了也能遮住其他优点。

沈慧珍略微讶然地看了孟丽云一眼,转头亲昵地拍拍娄玉芬的胳膊,笑道:“玉芬,你别介意啊,她跟你开玩笑的,你也,也没那么黑。”

没有非洲朋友黑,那就不黑了吗?就这么一句话,怎么说着还卡壳?

这安慰得,娄玉芬更心塞了。

痛花大半个月的工资买了件衬衣,没起到作用不说,穿着还被人揭短儿,娄玉芬咬了咬腮帮子,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不,不介意。”

娄玉芬脸都憋成猪肝色了,结果刚回到大堂,饭点的黄经理就把她喊住了,“娄玉芬,你这件衬衣——”

“你也觉得我穿着不合适吗?”娄玉芬郁闷地问。

“你在咱们店干了几年服务员了?上班要穿工作服,不知道吗?”黄经理没好气,一锤定音,“扣工资。”

“噗——”后一步从厕所出来的沈慧珍没忍住。

娄玉芬的脸色更黑了,乍一看,更像非洲拉菲克了。

那边包间里头,唐棠坐了一阵,唐兵突然问:“妹妹,你的小花发夹呢?”

唐兵虽然是个男孩子,但是一家人里就他最爱打扮,最爱漂亮,所以最先留意到。

唐棠伸手一摸,还真没有了,这个发夹总是容易掉,之前在东风服装厂也掉过一回哎。

“进店门口的时候还在,肯定是刚刚掉的。”唐小文虽然不爱留意这些,但架不住他记性好啊,进饭店的时候他摸过妹妹的小揪揪,那时候发夹还在呢。

唐武觉得,小姑娘的小花发夹,那就跟男孩子的弹弓一样重要,他赶紧说:“妹妹,二哥去帮你找。”

“三哥也去!”唐兵是哥哥们的跟屁虫,尤其是疼妹妹这件事儿上。

于是,兄妹几个溜下凳子,沿着唐棠刚才去逗狸花猫的路线找了一遍。

结果,竟然没找到。

“不应该啊!”唐小文挠挠头,他的记性不灵了?

先前溜走的那只狸花猫又回来了,揣着毛茸茸的爪子,趴在结账的木头柜台上。

唐棠就问:“猫咪,你看到我的小花发夹了吗?”

“喵呜——”狸花猫的耳朵抖了抖,叫了一声。

猫咪说,小花发夹被王小芳捡了。

王小芳就在门口站着呢,看着兄妹几个找了半天,一声都没吭。

唐棠朝王小芳看过去,一瞬间就做了个决定,呵,她要当个恶小孩儿了。

“大哥二哥三哥,我的发夹在她那儿!”

作者有话要说:  没写到6000,这是今天更新,补更另外补(痛哭认罪……)。

有点意外大家对程光北的讨厌程度,一是因为他是个棒槌书呆子,二是家属院住隔壁的人串门,很正常很常见呀,我细看了一下,有我表达粗糙、不够准确的地方,明天我修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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