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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原主看到陆琛第一眼时产生的想法。

原主是被一群野蛮人带大的孤儿。

他们从小教导他做任何事都要靠蛮力去争、去抢,拳头硬就是生存之道。

再大点之后他知道了空有蛮力,在这颗千疮百孔的星球上根本远远不够。

战争不停爆发,炮火不断落下,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拥有更强的技能。

他开始观摩战争,捡战后留下的各类机甲碎片、武器,学会拼凑机甲,学会粒子枪如何使用,靠这些来保护自己,饥饿时他会去抢士兵的食物,险些被打死。

他渴望和平,痛恨帝国,连带着身为贵族的陆琛也不喜欢。

但是在小小的唐一柯眼里,陆琛能让他吃上一顿饱饭。

怀着这个念头,在黑暗来临之际,他冲进战火中,在两军交战的夹缝里轻车熟路的溜进敌国军营,带出这只金丝雀。

金丝雀的手又软又白,脏污也掩盖不了的璞玉。

他生来就是颗钻石,而自己,渺小得宛如尘埃。

可惜金丝雀就该娇养,他没有这个条件,将人带出后不久,士兵找上门来,曾经养过他的野蛮人全部为此牺牲,用鲜血为他开辟出一条逃生之路。

他学会了最后一项技能——躲藏。

“我讨厌你。”这是唐一柯无数次对陆琛说过的话。

可是陆琛却紧紧抓住他的手,将他看做唯一的救赎。

他什么都听唐一柯的,唯有一点——别抛弃他。

唐一柯没有抛弃他,可能是陆琛太白了,可能是在这污浊的环境里呆久了,他贪恋这一点点仅存的光亮。

两人相依为命躲过数月,直到某一天,陆琛的家人终于乘着帝国的军舰来到他们面前。

“你要走了吗?”唐一柯抓着陆琛的手,迷茫的问他。

他自己大概不知道,他对这个讨厌的人早有了不舍。

“嗯,我要走了。”

听到这句话,唐一柯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了。

金丝雀永远是金丝雀,贵族永远是贵族,无论他身处何地,终有一天会绽放出原有的异彩,与自己有着天壤之别。

他该回天上了,而自己,要一个人孤独的活在泥土里。

他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唐一柯放开了他的手。

垂落到半空的手却突然被抓住。

一直乖乖呆在他身后的鸟儿对他说:“你跟我一起走。”

他的声音清脆又悦耳,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决:“以后,我保护你。”

那时候的唐一柯就那么怔愣地看着陆琛,不是因为感动,而是恍惚地意识到——

原来...他的鸟儿并不娇弱。

*

akil惋惜道:【听起来挺美好啊,相互救赎,怎么就走到后来的结局呢。】

江纾摇摇头:【对陆琛来说或许是救赎,可对唐一柯不是。】

陆琛生来就拥有一切,唐一柯却什么都没有,甚至还患有先天性疾病,自卑使得他敏感,在陆琛家成长,他很容易把这份好当成施舍。

唐一柯一直以为副官这个职位是陆琛施舍给他的,却不知道,以他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走到如今的高度,陆琛的付出他始终看不到,他只知道陆琛连他看上的omega都要抢走。

他们生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怎么感同身受?

陆琛希望得到他的理解,可唐一柯要如何看见呢。

生在井底的蛙突然有一天跃上陆地,它知道了天空原来是这般广阔,可它也因此发现了自己的卑微与渺小。

作者有话要说:  太困了就到这吧(顶锅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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