眠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十五章,全职伞修同人一年之约,眠船,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这两个人实在太不一样了。

诚然,现在叶修在面对他的时候也会显得很活泼,不是那么不苟言笑的样子,也没有领导架子;可是,叶修终究是三十好几的人了,都说三年一代沟,这可隔了多少年了,跟同龄人终究是不一样的。

那时候苏沐秋一瞬间竟然想不到,令他怦然心动的,究竟是叶修这个身份、还是叶修这张脸、抑或是叶修这个人。

确实,回想起15岁时那第一次相见,好像的确是怦然心动的感觉,然而……这个叶修和十五岁的叶修,除了名字相同,究竟有什么共同点?

“我呀……你们知道,我以前曾是一个荣耀职业选手。嗯,就是当时叱咤风云的一叶之秋。哎,在场有没有荣耀粉呐?”叶修正儿八经地讲了不到十句话,画风就开始随意起来。

“诶,我看是有的。那……有没有十年以上的老粉呐?”叶修身子往前探着,十分认真的样子。

“有——”台下不少女员工叫着。笑话,进叶氏固然有叶氏集团薪资高、待遇好的缘故,但,叶总啊!那可是……叶神啊!

我们虽然不年轻了,但我们仍然有追逐梦想的激情。

这还是叶神您亲自告诉我们的。

“你们也知道,我呢,这个荣耀水平也不高……”

全场“吁~”

“咳咳……你们也知道,我呢,也不是求别的,我打荣耀嘛,就是赚点儿外快。”

全场哈哈哈哈哈哈。

“我……”

苏沐秋听着听着,恍惚间有了答案。

叶修啊,虽然他样貌变(老)了、性格变了,虽然他身份变了、职位变了,但他还是叶修。就是那个叶修,就是那个他喜欢的叶修。叶修骨子里带着的那股“叶修气”,一辈子也不会改变。苏沐秋想,或许自己就是喜欢这点儿。

喜欢一个人,不浮于他的表面,外貌或是金钱;喜欢一个人,甚至不关乎他的行事,性格或是能力。

喜欢一个人,喜欢这个人一辈子也不会变的那股子气儿,喜欢他独一无二的美好——至少按照“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说法,应当是“美好”。

就是喜欢叶修,就是喜欢他骨子里那种处事不惊的气质,就是喜欢他有事没事假正经的样子,就是喜欢他和自己一样说干就干的疯狂。

苏沐秋想啊,今天晚上可得有点儿新一步的进展。

叶修不是不喜欢自己,这点他也同叶修确认过了,那又有何惧?

终于等叶修公事公办完了、插科打诨也完了,正式的圣诞晚会就开始了。当然,是各位员工准备的小节目……

苏沐秋至今记忆犹新:

那个大腹便便的副总经理唱了一首《难忘今宵》,调儿跑到北极圈去了,台下只顾笑,还有往台上丢荧光棒的。虽然唱得难听,但是也没人赶他下去,本来也就是图个乐儿。

那个常年踩着高跟鞋的女总监竟然是个芭蕾大佬,水平直逼专业级——当然苏沐秋对此一窍不通,只觉得是好看的。旁边的小姑娘小声评价,说没想到总监这么多才多艺,自己以前说过她的话统统收回……

哦对了,还有叶修。

这家伙大概是没什么别的大家都可以欣赏的本事,于是上台大爆手速弹了首《野蜂飞舞》。虽然毫无美感,不过倒确实符合了“野蜂飞舞”这个名字,乱七八糟,吵得耳朵嗡嗡直叫。

虽然表演似乎都没什么很高的水准,但是那种“一家人”的气息,却很浓。

苏沐秋想,这大概就是叶氏为什么能做好做大的原因吧。

晚会结束了,就是各部门自己的庆祝了,叶总发话,爱怎么玩怎么玩,就是玩完了要保证:办公室清洁,工作不落下,第二天按时打卡上班,上班时间不能太过兴奋。

倒是挺宽松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职场小说相关阅读More+

反派魔头的白月光师尊

袖底澜沧

穿成残疾男主的极品继姐[七零]

东家宁

救世等于死一死[综]

不言归

牛批如我,必不可能被骗[快穿]

宁宝睡了

网王:最强老师

丛林狼

重生之都市仙尊洛尘

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