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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沉默了,长吁一口气后,道:“你真是个奇葩。”

“故事还没完呢!”小莫子说,“当时班里,有好几个人给姑娘写过情书,姑娘的态度永远是照单全收,但一个都不回复。我同桌也就是仗着这一点,同意了我的意见。我把那封包装得特精美的情书给了我同桌,署了他的名字,然后他交给了那女生。结果第二天,女生就把那封情书交给了班主任。”

“嗯?你不是说,姑娘对于情书,永远都是照单全收吗?”

“对啊!”莫墨怪叫道,“那次简直日了鬼了,她居然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立刻就找到了我同桌,当着全班面批评他。我同桌平时霸道,关键时候就掉链子,当场反水,说情书是我写的。然后我就被罚站了,不准在班级里,站在外面走廊上,站了一整天。”

苏醒停住了夹肉的筷子,凝视着莫墨:“我猜,那女生后来找过你。”

“放学的时候,别人都走了,我还在罚站。”莫墨说,“那姑娘路过我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一句话。说,我知道是你写的,所以才交给班主任的。”

苏醒沉默了,良久之后,操起手边的纸巾袋就砸了过去:“老娘给你扒伤疤,你特么给我嘚瑟青春美好回忆!”

莫墨抬手稳稳接过,收敛起笑容,闷头喝了一杯酒后,又抬头看着苏醒,脸上的戏谑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难得一见的一本正经。

“有话想说?”苏醒问。

“该说点正事了。”

“哟,我们之间还有正事?”苏醒也正襟危坐,倒要看看小莫子能说出点什么。

“还记得你第一次相亲的对象吗?”

“记得。叫王志平,一个弱电工程师。”苏醒说,“小眼睛,见面的那一天穿着一件土黄色的棉袄。”

“那第二个呢?”

“卖煎饼的,陶怡,现在人家找到女朋友了,跟他一起卖煎饼,可幸福了。”

“第五个呢?”

苏醒大概摸清了小莫子的逻辑,也知道了他想说什么,却故意扯开话题:“第五个不记得了,但我记得第七个。”

“第七个?”

“对,第七个,一个特会装的人,见面那天带了一本书,《包法利夫人》。上来就跟我讲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一个穷鬼,懒鬼,除了会讲故事简直一无是处,见了鬼,我居然印象这么深刻。”苏醒抿嘴笑。

莫墨红了脸,继而又嘿嘿干笑了两声:“第一次的印象深刻,并不只是第一次的原因。我们第一次相亲总是怀揣了最美好的憧憬和愿望,以及对幸福的美好遐想。随着次数的越来越多,这份憧憬也越来越淡,走马观花,骑驴找马,这事儿也算干了个遍了。相亲的前四个阶段我们都度过了,现在该是第五个阶段上场的时候了。”

“第五个阶段又是什么呢?”

“重拾信心,品尝生活的满杯。”

苏醒举杯,碰了碰小莫子的杯壁,若有所思地说:“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说点别的。”

小莫子抽了抽鼻子,拿过酒瓶把杯中满上,一饮而尽后,愣愣地看着苏醒的神情已有醉意:“你以为,我要跟你表白?”

苏醒有那么一刹那,心跳乱了节奏,但转念就立刻意识到:如果要做俞伯牙和钟子期,这是必然的经历。

苏醒几乎是强迫着自己满饮了一杯,没有反驳。

“如你所见,我刚刚被一个相亲中的女孩儿给骗了。你也是刚刚傍晚时分跟我说了你人生最惨的一次情感经历。”莫墨扶着脑袋,凭借着酒意在说话,“如果我这时候跟你表白,那是对我们双方的不尊重,意思就是承认自己失败了,输了,认怂了,凑合了,对吧?”

“对!”苏醒在小莫子的话里听出了一丝豪迈,“那不仅仅是凑合,那叫苟合!”

“所以,我们不可以做生活的弱者。”莫墨说,“鼓起勇气,继续用真心和诚意去相亲,去生活吧!就算找不到最好的另一半,也要找到最好的自己。”

“你能找到吗?”苏醒问。

“一定能的。”莫墨说,“你呢?”

“我也一定可以的。”苏醒说,“走马观花太累了,找不到对象,更迷失了自己,我要改变,哪怕一点点地改变,也是值得的。”

“比个赛吧!”莫墨说。

“怎么比?”

“找到那一个人,然后带来见我。”

“你也一样?”

“当然。”莫墨说,“我要么给你带来那个最好的人,要么给你带来最好的自己。”

“我也一样。”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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