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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是个很神奇的地儿。
按理说,书店是个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但周末去新华书店,一排一排的人坐在地上,捧着本小说,诗集,甚至作文选,一坐就是一天。相反,图书馆这种专让人看书的地儿,一排排高高的椅子上总是显得冷冷清清。
苏醒居然在新华书店遇到了小莫子。
莫墨是一个在苏醒内心的定位里,越来越模糊的人。其他的绝大多数相过亲的对象,苏醒基本都用职业代替了。比如那个卖煎饼的,比如那个公务员,再比如那个城管。但她却越来越觉得莫墨不像是个倒爷,一个靠投机倒把养活自己的人,两次见到他都在看书,跟自己讲过三个有趣的故事;那么这个倒爷也未免太过文艺了一点。
此刻见到他,他正把自己蜷缩在书店的最角落里,头深深地埋下,几乎紧贴着书页。
苏醒三两步走上前去,径直翻过他手里的书,看封面----《聊斋志异》。
莫墨被打断,抬起头来有些愣神:“咦,好巧。”
“你怎么总是喜欢读名著?”苏醒问他。
“没有啊,一些时鲜的小说我也读的。”莫墨说,“只不过名著拥有反复阅读的价值,所以看这些书的时间会多些。我还以为你周末都用来相亲了呢,没想到能在这儿遇上你。”
“下午有一个,现在还早,来逛逛。”苏醒在他身边坐下,“我想问你个问题。”
“你说。”
“你觉得相亲能找到爱情吗?”
小莫子合上了手里的书,沉吟了一会儿,说:“我讲两个故事给你听。”
“洗耳恭听。”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我老家的一个女人,算是我小时候的邻居,今年大概已经有五十几岁了。”莫墨说,“她原本是距离我们镇五六公里以外的一个村里人,十六岁推着板车来我们镇卖桔子。有一天遇到了我家邻居,一见钟情,三个月后就嫁给了我家邻居。”
“很快的速度。”苏醒说。
“是,很快。嫁过来之后,就不卖桔子了。邻居给她在高中食堂谋了个差事,就是帮高中生打饭。一年后生下一个孩子。又过了半年,她突然又跟一个高中生好上了,抛夫弃子,跟那高中生跑了。”
“我的天!”
“然后她又嫁给了那个高中生,高中生家里是务农的,于是她又做了农民,又生了个孩子。”莫墨说,“两年后,村里来了个货郎,她又跟那货郎好上了,再次抛夫弃子,嫁给了货郎;嫁给货郎的第三年,她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她再次跟厂里的一个男会计好上,又嫁给了男会计......之后她又嫁给谁,我就不清楚了。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老家遇见了她,还聊了会儿。她已经五十多了,却依旧很健谈。她居然跟我说,她这辈子都在追寻爱情。一旦爱情的新鲜感没有了,她就立刻追求下一段,所以,她保持了一辈子的爱情。”
“这个故事----”
“你听我说,还没说完。”莫墨打断苏醒,“我再讲第二个人。这个人是我的外婆。我外婆嫁给我外公之前,俩人根本就没见过面。结了婚,俩人都觉得自己被媒人骗了。我外公嫌我外婆矮,我外婆嫌我外公驼背。互相看不惯,隔三差五吵架打架。但那个年代,很少很少有人离婚。俩人一直过到了今天。我去年过年回家,他们俩都已经年近八十了。外婆还是矮,外公还是驼背。但他俩也早就不在乎了。外婆跟我说,小年轻总是喜欢说爱情,其实不过个三四十年,哪里懂爱情。”
苏醒听懂了,反问莫墨:“你同意哪种观点呢?”
“我同意哪种并不重要。”莫墨说,“什么是爱情?爱情是个感性的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爱情的理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对的。很多专家说爱情就是一见钟情,爱情的保质期只有三个月;还有很多人说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才是爱情。你能告诉我谁对谁错吗?你对爱情的理解是什么?如果你对爱情的理解就是偶然的邂逅倾心,那么相亲是一种互相约定的东西,不存在偶然,你怎么可能找到爱情?但如果你对爱情的理解是相伴一生过日子,相亲为什么就找不到爱情呢?”
“所以?”
“你自己的理解,决定了你能不能找到。”莫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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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小熊咖啡馆。
天气有回暖的迹象,所以苏醒这次稍稍穿得有些单薄。厚毛衣换成了薄的,她赖以自豪的曲线也就稍稍显露了一些。
一进门就看到帅哥服务员洁白的微笑让她心情很好。
“今天必须喝卡布奇诺。”服务员跟她开了句玩笑。
“你说了算。”苏醒丢下这句话,然后就走向了等在窗边的那个男人。
这个男人很黑,很瘦,脸很长。戴了副小小圆圆的眼镜更加显老,以至于苏醒很怀疑资料里显示的二十七岁这个数字的真假。
“你好,我是刘明!”男人看见苏醒靠近,先是在她脸上和身上上下打量了足有两圈,才一下站起,打算握手。
“我是苏醒。”苏醒却没有跟他握手,而是坐下,“您不用这么拘束。”
“握手不是拘束,是一种礼节!”刘明坐下来还在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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