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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岚看着酒壶中醉的不知南北东西的小蛇,那心情简直了……为了捕它她上窜下跳了好几天,谁知道这玩意儿它竟然爱喝酒呢?说好的水犀皮甲火蝾甲呢?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好吧,她是被即将唾手可得的重金给砸傻了,这误打误撞的运气,简直欧的没边了。

咳咳,心想事成呐。

青岚得意了一下就立马清醒过来,揪了一把蒲香草撮成绳,将酒壶密密网笼住,铁勾一提起身就走。

照旧去清水潭洗了澡,烘干衣服后,青岚想了想,打开酒壶用勾子把醉的直挺挺的小蛇勾出来放水潭果摆着洗干净后,又扔进另一个干净的瓦罐里,将醉晕小蛇的那壶酒倒掉,壶也洗干净,装了一壶臭泥直接系在腰上。

用烈酒诱捕小蛇的法子还是不传出去为好,要不然这里的小蛇该遭灾殃了。

回了城,青岚没有第一时间去交货,而是又给小蛇泡了个滚水澡,等它身上不带一点儿酒味之后,再丢进瓦罐里,将带回来的那臭泥倒里面,这才慢悠悠去了卖酒老翁那破店。

老翁的生意不太好,惯常没人去他那里买酒,许是他家的酒太贵了。

青岚已经是熟客,买消息去了一回,先前买酒又去了一回,这是第三回。

老翁虽眉眼耷拉,眼神却利,鼻子也比常人灵敏,他看了青岚两眼,早认出了她,之后晕翼略微一动,就将目光盯在青岚手中那个瓦罐上。

“你去了火家堂。”是肯定句。

青岚微微一笑,将瓦罐小心放在桌上,对老翁说:“生意上门了。”

老翁直接扔了酒勺,双手在前襟撮了两下,走到青岚跟前,俯身贴在瓦罐上听。听了半晌,又嗅了好一会儿之后,他直起身,面上带着狂喜——

“确是一点红,你没糊弄我。”

青岚不解:“只听听闻闻就知道这是真的?”

老翁得意的说:“我这五感世间少有,凡我看过听过闻过尝过之物,其态丶声响丶味道,不一有误。我闻过一点红的味道,你这条虽带了酒味,却是真的无误。”

青岚:这可真是狗鼻子,那醉蛇被我洗了洗泡了泡,这都扔臭泥里了,你竟还能闻到。

“你既确定,那就帮我处理一下,事成给你一层佣金。”

老翁这时才想起,他先前想错了,这只虎崽并不是为了给家里长辈弄药,他是初出江湖缺银两使了。

于是老翁说:“明日上午过来取钱。”

青岚不担心他骗自己,老翁可精明,知道骗她没有一点好处,与她交好更得利益,这种蛇可不是谁都能捕的着。

“好,再把你最好的酒给我来两壶。”

老翁随手扔了两个扁肚壶过来:“我这里的酒都是最好的。”

青岚接了酒,拔开壶塞闻了闻,喝了一口品了品说:“老头儿爱说谎,这酒分明比你上次卖我的更清冽,是酿酒用的水不一样吧,有寒山石泉的味道。”

老翁这才正眼看她:“你倒是会喝。”

青岚点头:“嗯,喝的多了自然就懂了,我是自打会喝水就开始喝酒,每天不喝几口,吃饭都没滋味。”

老翁笑了一声再没说话,青岚将酒壶挂在腰间,揭开破门帘出去了。

这时间街上行人多,青岚不好在众人眼前搞消失,买了一只大背篓背在身后,溜溜达达的出了城。每天都在大厨房提饭食,朱管事为着人情不愿收她好处,但这人情攒多了可就不好还了,所以还是要时不时的还些才好。

园子里的鸟都抓完了,要是还想吃肉,就得另想办法,现在正是草长莺飞时节,窝了一冬的野物都出来了。

从狩猎角度讲,这时节并不适合打猎,因为好多动物肚里都存了崽儿,想要猎,就得猎公物,比如公山羊公鹿,但这种公的动物吃起来味道不好,太臊,所以大家一般不在春时狩猎。

青岚也不爱吃春时的公鹿,刚发情的小公鹿臊味迎风能吹出几十里,皮子一剥开,那麝味逼的人连气都喘不上来,那肉几乎也是不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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