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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旭就是个俗人,略带点儿颜控,这事肯定不成。只不过,当时刘雅芙照顾着马大脚的颜面,就含糊应付过去了。今天再提的话,那就不能含糊了,要不就该得罪人了。

为了转移话题,这事要不就往青岚身上扯,要不就往刘宇轩身上扯,可那刘宇轩人家家长不在这儿,扯了也是白扯,所以肯定得往青岚身上扯。

可以想见的:“哎呀,岚岚过了年是不是二十岁了?能找个对象了,我妹妹家的儿子,二十二,年岁正好,人也长的好,也在京市上大学,正读大三,让他俩认识认识呗。”

这要是普通人家,介绍时肯定是这样的:“小高那个人有能力,已经考成正式公务员了。或是,小贺家境不错,能在五环外买一套房。”

但是到了这里,那就是:“我侄子刚从剑桥回来,准备接手我弟弟的公司。要么就是,我外甥那人有想法,不愿意回去继承家业,拿了五百万硬是要自主创业,现在公司已经稳定了。”

门当户对的很。

这要是碰见了淳于,可有的热闹瞧了。

早晨的沙滩上沁凉,夜间的凉气还没完全散去,海水还未被太阳晒热,漫过脚尖,特别舒服。

有风,迎面吹来,吹着青岚的花丝飘到后面,淳于的鼻间闻到了一阵馨香。她这两年一直没怎么剪头发,已涨到半腰,发质柔顺,她不爱披散着,多数时间是扎着马尾的,忙的时候挽成丸子。

今天走的急,便没被扎起。

风吹着发丝都纠缠起来,淳于伸手把它们搂起,从青岚手腕上取下橡皮筋,松松的扎在脑后,正好挡住那一截细白优美的脖颈。

沙摊上有穿着小背心和短裤跑步的人,看见青岚会跟她点头微笑,只不过那笑容多少有点儿耐人寻味。这样好的地方,如果穿着一只无裙纱裙那没什么奇怪,可是包成这样,那就有点儿奇怪了。

私底下,大家都叫她修女。

连游泳都穿紧身衣只露出两只胳膊的女孩子,叫她修女并不为过。

这个嘛,是因为青岚不习惯在别人面前穿的太薄少,除了医生外,她不喜欢自己的身体给别人看,更没有露肉的僻好。

这和保守没有关系,只是单纯的不喜欢。

但是显然,身侧这个男人比她更过份,自己穿的禁/欲也就罢了,还把她也包的严严实实。

狼崽子的本性,占有欲强的让人侧目,不过青岚也不在意就是了,只要没牵扯到她的底线,她的包容心还是挺高的。

她也不准备把狼驯成狗,狼就是狼,他和狗不一样。

他要真变成晨旭那样,早被人生吞活剥多少回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晨旭急匆匆跑过来,板着脸把青岚和淳于隔开,那神色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掉泪——我一直当你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人,原来你只是为了泡我妹妹?

这孩子迟顿的,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可是迟了啊,小白菜已经快把猪拱回家了。

晨旭后悔的想撞墙,他是有多蠢啊,硬是没看出这人包藏的祸心,一次又一次的把妹妹放心的塞到狼嘴边。

果然,妹妹被狼叼走了。

怪不得有段时间晨曦看他的目光那么怪异,现在想来,那就不是怪异,那是在看蠢货的目光啊。

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特么的就是个蠢物。

……

两个人中间夹进了只电灯泡,不过青岚和淳于本来也没黏糊,这只电灯泡的功能就不怎么显眼了,等青岚换了衣裳进泳池后,电灯泡的功能纯粹消失了,改行蹲墙角种蘑菇去了。

妹妹太能折腾,我已经承受不来。真的。

谁能用几天的时间做到脚踩冲浪板在水面上晃悠?谁能做到?他妹做到了。

小小一方泳池,硬是让他妹无风也能搅起三尺浪,那浪头一波又一波,他妹站在踏浪板上面玩荡秋千似的,一会儿东一会儿西,除非掉进水里,否则她就停不下来。

他这里担心的心胆直颤,那只狼却稳的八风不动,唯一的动作就是不停的投喂他妹。

此非常人也,他望尘莫及。

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觉得这俩人其实挺配,一般人也扛不住他妹这么造啊。他妹要是一个蹿天猴,那淳于决对是给蹿天猴脚下再配一对风火轮的人。

他妹说想要开飞机,那个人立刻就说明年夏天买只小飞机,让她开个够。

青岚的意图其实并不是开飞机,飞机嘛,会开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她主要是想拆飞机。

书上说了,人要有探索精神,书本上是一回事,实际上又是另一回事,不经手过一遍,那就不知道个所以然。只知其然不行,还得要知其所以然。

不过这话还是不要对家里人说为好,这事说起来毕竟惊骇了些,尤其是太败家,一般人他hold不住。

回了酒店,不意外的又看见刘雅芙拉着个脸,这人与人是真要讲缘分的,刘雅芙和淳于之间就缺少眼缘。人家常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到了杨家这儿,那全反着来了,刘雅芙完全不想看见淳于那张脸。

不过汤老太和杨利雄却是满意的,杨利雄是个内敛的男人,说不出什么感性的话,最多只能拍拍淳于的肩膀以示满意。汤老太就放松多了,那完全是把淳于当成自家孙女婿了,送上来的上门女婿不要白不要,要是抓不紧人再跑了怎么办?这世上再上哪儿找这么合心意的人?

喊的那叫一个亲切自然,一会儿喊:“小玖啊,把这些菜送到厨房洗一洗,让那个瓦拉里给咱烧一锅汤,咱一会儿吃锅子,顺便让岚岚给我调一碗蘸水。”

又一会儿。

“小玖啊,你去卖海鲜那屋捞两条鱼回来。”

“小玖啊,饭好了,你去叫岚岚吃饭。”

“小玖啊,你去后面给我掰几根树枝子,咱们吃烤鱼。”

使唤的很是自然随意。

淳于玖只能穿着他手工定制的高价钱衣服捞鱼杀鱼洗鱼攀树枝抱柴火,这个度假小岛硬是被汤老太过成了农家乐。

有些人就有这样的本事,不管在哪个地方,她都能过成人间烟火。

尤其这岛上东西都是杨家的,她用起来那就更自然了,她还有责任心,每天早上起来溜弯儿的时候顺便把垃圾给捡了。

这种行为是能感染人的,那群喜欢晨跑的歪果仁们,一开始只是给她竖大拇指,过了几天,他们也会下意识的把脚边的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箱里。

久置不动的中餐厅也有了人气,汤老太吃不惯西餐也不惯本地餐,她又爱在玻璃房拾掇菜,每天都拾掇出来一篮子菜。马大脚带着一帮娘子军在厨房上演了一场十八般武艺,凡是能把食材凑全的,那全给做出来了。

饺子、馄饨、云吞、抄手,一种馅料一块面团生生包出了四种形态,煮出来的味道却又非常不同。

就好像同样是人,他们的内在秉性却不相同,所以活出来的姿态也各不相同,一般的道理。

马大脚是个性情中人,汤老太活的从容,两人难得的合脾气,马大脚硬是离了娘子军,和汤老太一起进了玻璃房。

两个人,各自活了大半辈子,突然变成了知己。

青岚是很替汤老太欢喜的,汤老太爱种菜爱摆弄菜,固然有她喜好的原因,却也有她寂寞的原因。这种寂寞不是儿孙绕膝锦衣玉食可以排解的,她需要一个能说在一块儿能彼此心灵相通的知己,需要一个能交心的人。

汤老太还算幸运,纵然晚了些,到底是遇到了,有的人,可能终其一生都遇不到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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