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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爱华看见知青点的人已经很不友善的要拖着竹竿子真的来赶人了,扭头就往外面跑,一边走一边看着坐在小板凳上面懒洋洋正在摘豆角的赵曼又在翻白眼了,气不打一处来。
啊啊啊啊,真是气死人了!
从那次落水以后,赵曼的性子也变得越来越怪,以前懦弱懂事的小姑娘,现在变得又懒又馋,以往赵曼干完知青点的活还要干苏家的家务,简直是家务小能手,但现在的赵曼是叫也叫不动。
当然叫不动了,原本的赵曼确实是一个听话的傻白甜,但是谁让那一次赵曼洗衣的时候落水,两人的灵魂在失控隧道里面打了个转,她已经不是原本那个叫赵曼的小姑娘了。
现在的赵曼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社畜,加班猝死以后来到了一本年代文里,上头有五个哥哥。
拥有五个哥哥,听起来超级牛逼对不对,可惜原主就是个炮灰。
原主出生于六十年代,在家里是最小的女孩子,作为家里有五个哥哥一共六个孩子的大家庭,这个最小的小姑娘,却顶替了哥哥的名额,来农村插队的知青。
原主的父亲赵传炯是一个纺织厂的主任,跟原配只生了赵曼一个孩子,后来渣爹跟同单位的方曼丽好上了,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原主的母亲突然在家里消失,原主也成为可怜没娘的孩子。
要说这个方曼丽也是有本事的,她原本也只是纺织厂的勤杂工,因为勾搭上了赵父,不仅编制解决了,最后入主东宫,顺便把自己跟前夫的五个儿子带到赵家让赵传炯这个冤大头养活。
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得了方曼丽的枕头风,赵父看几个便宜儿子是越看越欢喜,家里的资源也源源不断的往儿子们身上倾斜,就连最后家里要派人下乡插队,都报得是亲生女儿的名额,当时才十一岁,后娘又使了点手段,谎报了年龄才让她下乡。
在赵父看来,女儿是自己亲生的,不管怎样都不会与自己生了嫌隙,而方曼丽带来的几个儿子需要培养培养感情,所以得留在城里。
最后原主被派到了方曼丽的老家插队。
方曼丽的妹妹方秀丽嫁给了这个村的苏老实,生了两子一女,这个苏爱华,就是方秀丽的闺女,所以当初方曼丽宽慰赵父,也是说在农村有亲戚照顾,不会吃什么苦。
在赵父看来,方曼丽真的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后娘,当然傻白甜也信了。
刚开始赵曼真以为自己到了乡下可以放飞自我爱自由,却不想到了农村以后不仅要上工,还被方秀丽一家当成童工一样的使唤,队里的活干完以后还要去苏家家里帮着干家务活,为了儿子的前程,方秀丽甚至打算把原主送上一个四十多岁的领导的床。
按照书中的剧情,苏爱华过来叫她,就是打算给那位领导相看相看的。
可怜原主才十六岁,就这样被人糟蹋了。
但在渣爹的逻辑里,把女儿放在乡下历练一番,这一切都是为女儿好,事实上方曼丽的五个儿子,嘴上是叫“爸爸”叫的溜溜的,但其实为的是赵父的资源,以及最后,忽悠了最小的妹妹替这帮人插队以后,赵父的名声在单位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加上平时为虎作伥,在s人帮倒台以后,赵父也因为贪污受贿,进了监狱。
这个时候,赵父还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为了疏通关系,竟然让女儿去色.诱某领导,当然色.诱是没能成功,最终父女两个锒铛入狱,而方曼丽的五个儿子拿着赵父贪污得来的钱,走上躺赢人生,这种三观不正的文在当时引来一片骂声,没有想到赵曼竟然穿越到这本书里面。
当然,现在这个赵曼肯定不会走上原主的老路,要她做家务什么的是绝对不可能,她自己懒的腰都懒得伸,能不做就尽量不做事。
赶走了苏爱华,赵曼转身进了厨房,知青点的厨房不大,在旁边支了个小屋子,里面小到只能容忍一个人进去,所以平时除了做饭的人,其他人根本不会进来,瞅准了一个四下无人的机会,她从空间里面掏出来一小锅猪油,以极快的速度铲了一锅铲猪油出来。
这一系列的动作驾轻就熟,她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处理完猪油以后,赵曼再飞速的把猪油藏了起来。
这坛子猪油就是她在系统商店买来的,没错这就是所谓的穿越者的金手指。
赵曼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发现,通过劳动,系统可以给她一定的金额,比如说她现在做的是农民,一天的收入就是五十块,这些钱不能提现,只能在系统商店购买东西,而且是在同等环境下购买,比如说现在她身处的是农村,她的系统商店相当于四十年后农村小卖部,里面除了八宝粥,方便面,香烟,还有的就是一些快要过期的物品。
这些东西都是七十年代没有的,哪怕她想提一点东西出来卖,也怕被人当成“走资派”给打死,所以她只能偷偷摸摸去享受。
也就是说,如果她想兑换高阶一点的东西,就必须去大一点的城市生活,为了不天天吃盗版火腿肠临期八宝粥,她试着在县城里面兑换物品,物资的种类就齐全很多,但是吧,县城也没有她心心念念的防晒霜。
为了防晒霜,她以后也要去大城市里面生活呢。
这个金手指也有不足,需要用劳动来兑换金额,干的活越累或者技术含量越高,兑换的金额也越多。
呔~
对于懒癌末期的人来说,这个设定简直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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