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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宋遇南穿衣显瘦,去健身房的次数还是很勤的。

艺人为了上镜好看就必须得保持身材,很多人会在吃食上下功夫,最常见的就是吃水煮菜或者无油套餐,外加游泳、瑜伽等运动。

所以小姑娘一靠过来,就磕到了他的肌肉线条。

蒋巧以为是自己没睡醒,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出现在自己眼前,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吐出一句世纪疑问:“宋遇南,你住这个小区?”

他眉目舒展着,回答说:“准确的说,我住你隔壁。”

蒋巧:“......”

她挤出一丝笑容,干巴巴地附和了句:“那还真是挺巧的。”

“不巧。”宋遇南打量了她两眼,风轻云淡般道:“我特意搬过来的。”

更不巧的是,她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

从上班之后,蒋巧就很少正儿八经吃早餐,多半时候饿了也只是牛奶麦片一顿凑合,今天家里的麦片没了,她又忘了买新的,正打算到公司楼下再随便买点路边的煎饼。

谁知道宋遇南会出现在面前,还告诉她,他是她邻居的事实啊?!

那抹从耳垂开始的红一路烧到了耳根子,她垂丧着头,想着这也未免太丢脸了吧......

他那是那副宠溺的不行的表情,目光闪动着,温言和语地询问她:“来我家吃完早餐再走?”

“时间来不及了。”蒋巧拽着ck小挎包的带子,吃个早餐的事儿像是要上断头台。

宋遇南也不强迫她,只抬手揉了下她的耳垂:“耳朵这么红,没发烧吧?”

明知故问。

蒋巧是那种“嘴嗨型”选手,聊各种大胆问题时,她一点儿不露怯,能整的身边小姑娘个个红透了脸,自己还是处变不惊的状态。

就连劝云昭买情/趣款布料少到可怜的衣服,她还是见多识广地跟店员有一句没一句地聊。

但真到实践问题上,小姑娘就怂的跟个小蜗牛一样,宋遇南似乎都能看见她头顶的两个小触角晃啊晃。

“我——”蒋巧憋了半天,一气呵成说了个词儿:“身强体壮。”

宋遇南被她的反应逗到乐的不行,捏在她耳垂上的手却没拿下,仍慢条斯理地揉/搓着,带茧的指腹一摩挲,她连反抗都忘了。

直至温度滚烫,到这一楼的电梯“叮”了一声,堪堪把她的思绪拉回。

他乐然于心,看上去心情更好了:“原来是见到哥哥不好意思了。”

蒋巧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为了尽快逃离现场,她头也没回地往电梯里跑。

童年的记忆尚且模糊,但她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宋遇南是听爸爸妈妈说隔壁来搬来一户人家,还有个很好看的小哥哥能给她做邻居。

夏日的午后,悠闲且漫长。

小姑娘扎着两个小辫儿,坐在院子里一个人荡秋千。

宋遇南就是那时候过来的,小男孩五官隽秀,眼瞳在光线下像是咖啡色,几乎就一眼,她的耳朵立马红了。

蒋淮池见了还笑自家闺女说:“我说怎么耳朵红了呢?原来是见到哥哥不好意思了。”

也难怪他会拿这种事儿来打趣自己。

......

蒋巧以为宋遇南说去他家吃早餐就是说说而已,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他站在门口摁了声门铃。

并且,宋遇南给的理由也很得当:“早餐煮多了,不想浪费。”

他衣着休闲,拉上了卫衣帽子,身形修长又挺拔,很像家里后院的那棵松树。

蒋巧感受了下空空如也的肚子,最终还是没能经得住食物的诱惑,亦步亦趋地跟着人进了门。

他把卫衣宽松的袖子往上一撸,露出的一截手腕白皙且有力。

看小姑娘踌躇了几秒,宋遇南打消掉她的顾虑:“直接进来,不用换鞋。”

他的家是偏现代的装修风格,一水的深灰色,看上去没什么人情味儿。

除了必要的家具,其余的地方显得很空。

跟宋家之前的房子一样,他的房间完全不是男孩子乱七八糟的风格,整齐有序,绝对能让女孩子自惭形秽。

餐桌上摆着两碗清汤肉丝面,做法很简单,但不知道为什么,宋遇南做的闻起来格外香。

蒋巧坐在桌前,思虑再三拿起筷子,秉持“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原则,她眼睫轻颤了两下,小声建议道:“那我转账给你,可以吗?”

宋遇南真要被她的行为给气笑了,不知道小姑娘脑袋里天天在想什么有的没的,喉头溢出一声轻哂:“账非得算这么明确啊?”

蒋巧:“......”

亲兄妹还得明算账呢。

其实,她之前跟着宋遇南混吃混喝,都是他买的账,这么说来,这么些年她欠他的真真不算少。

她挑了一口碗里的面条,发现汤底用的是骨头汤熬制的,比清汤寡水的好吃多了,一时间没忍住,开始了大快朵颐。

从一个人住地下室开始,他就不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了,凡事得亲力亲为,自己动手。

好在他学什么东西都快,在厨艺方面也很有天分,在无人问津的日子里也总是自己下厨房。

宋遇南的吃相很优雅,一碗面条,活生生被他吃出了西餐的感觉。

吃饱喝足,蒋巧觉得精神头都高涨了不少,边试探着跟他商量:“那我买菜,你做早餐行吗?”

要不然两人的关系就更像是同居了。

蒋巧起身,把桌椅归位,又身体力行地帮着收拾碗筷。

他没有异议,一笑起来唇红齿白,怎么看都跟个男狐狸精似的:“行啊。”

于是,两人的“早餐联盟”就此结成。

第二天,宋遇南做了烤面包火腿加煎鸡蛋。

第三天,他熬了一锅红豆薏米粥,外带了一份小笼包。

第四天......

第四天,蒋巧没见到宋遇南的人,心里空落落一片,虽然知道他当艺人很忙,肯定不会每天都有时间来做早餐,但陡然间的不辞而别很容易让她没有安全感。

她微微叹息,准备将买好的南瓜放进冰箱里,这才看见了冰箱上的一张贴纸。

【我有行程安排,早上不能陪你了。不过早餐做好了,在微波炉里,热一热就可以。】

他的字很劲瘦,一撇一拉都带着笔锋,都说字如其人,到宋遇南这里,倒是反过来了,他的锋芒都是内敛着的。

蒋巧将那条便利贴撕下,想着小学有段时间,她一写数学应用题就很头疼。

宋遇南比她高两年级,学过的知识掌握的也好,不仅不厌不烦地帮她讲解着题目,还会用这种贴纸在她的数学书上找到相应的地方做笔记。

这么想着,她手心的那条便利贴就愈发暖融融的。

好不容易等下班回到家,蒋巧一抬头,看到了等在自己门口的宋遇南。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他戴了口罩,碎发被帽子压下,看样子是刚从外面回来,都没来得及进家门。

宋遇南的那双桃花眼很勾人,眼瞳的黑白并不分明,氤氲着些许雾气。

她快步走过去,才发现宋遇南是单手撑在门后的,他额角沁着点点冷汗,看状况不是很好。

蒋巧赶紧开了门,眼神里满是焦急:“遇南哥,你哪儿不舒服?需要去医院吗?”

刚问出来,两人相视愣了会儿。

她已经好久没叫过他“遇南哥”了,未说完的话卡在嗓子里,最终咽了下去。

“那你先在沙发上休息会儿,我给你倒杯水。”蒋巧照顾人没什么经验,家里又没烧热水,难免忙的像无头苍蝇。

拿着纸杯从厨房出来后,她看见了沙发上歪斜着的人影。

他呼吸很浅,口罩和帽子都没摘,汗珠流到了衣领下,看上去闷热坏了。

原来是睡着了么?

蒋巧蹑手蹑脚靠近,俯身给他摘下全副武装,看着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在眼前放大。

不得不说,宋遇南就连睡着的样子都好看的不得了,浓密且长长的眼睫覆下,能看见他眼皮上带着颜色的血管。

她用手背抵着他的额头,想试试体温是否正常。

果然很烫,一看就是发了高热,难怪精神不振。

宋遇南没有完全睡着,只是发烧后人的意识很低迷,只能感受到冰冰凉凉如兰花般软腴的手在贴近自己,凑近时还会掀起一阵淡淡的甜甜的茉莉香。

自从他出道以来,很多时候都是默默扛着身体的不适,毕竟很多计划没办法更改,不能因为他一人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艺人再忙活一遭。

可他现在承认,人是很脆弱的一种生物,在蒋巧面前,他展现出了对这种关怀前所未有的贪恋。

她拧了条干净的毛巾过来搭在他额头上降温,又端过来一杯热水和一粒药:“把感冒药喝了再睡吧。”

宋遇南勉强抬起眼皮,面容病恹恹的,嘴唇也什么血色。

他反握住她的手指,两人顿时间十指交握。

“蒋巧。”他一出声,着实让她讶异了一大跳。

沙哑又沉重,比那一晚喝了酒的嗓子负荷还要大,似乎快要哑的说不出话。

她用食指贴着他的唇,描摹着他好看的唇形唇峰,心里的柔软彻底沦陷。

宋遇南很轻地吻了下她的食指,电流像是指尖触及全身。

“别离开我。”他怔怔地望着面前的人,跟记忆着砸个羊角辫,酒窝盈盈的小姑娘重合在一起。

她点头说:“好。”

他以为是自己烧糊涂才出现的梦境,抱着她不肯撒手,又耍无赖一般在她耳后轻啄了下,正中那颗咖啡色小痣。

“我一直在等的人是你,初恋是你,我的所有都是你。”

宋遇南很少说情话,比起直白的风月说辞,他是最不会讨好粉丝的偶像。

但蒋巧有一点很肯定,他值得更好的闪闪发光的舞台,值得被那么多人喜欢、

单轮粉丝排队领号,她应该是他的第一个小粉丝了。

真好啊,她爱的少年,也是爱她的少年,光芒万丈。

......

两年后。

这一场在江城的演唱会正好是宋遇南的生日场,在门票预售就状况空前,几乎一票难求,没抢到票的粉丝都在微博里嚎哭。

宋遇南给她留了一张贵宾席的票,比起广场上他拿着把吉他什么都没有的条件,现在她当观众都升了一个逼格。

跟许多他的粉丝一样,在演唱会开始前一小时,蒋巧也安安分分地在排队检票。

饶是宋遇南跟她在一起后公布了恋情,也将她保护的很好,即使粉丝很关心蒋巧的身份,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们是青梅竹马。”

公布恋情的当天,微博不过多久就立刻瘫痪。

粉丝哭成了一片,大部分都化身柠檬精给祝福的。

【呜呜呜......哥哥也有自己的幸福了呀,要不是说青梅竹马,我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天哪,上次哥哥说的有喜欢的人就是这个女孩子吗?她上辈子是拯救了宇宙吗?!】

【我已经开始磕cp了,有一起的姐妹吗!】

天色渐暗,演唱会办在体育场,露台的环境能看得见如黑森林蛋糕的夜空,不远处正挂着一轮皎洁辉映的明月。

蒋巧检票完后,就顺着座位号找过去,一路上看见了许多粉丝,手里拿着他的应援标志,荧光棒组成了一片闪烁的光海。

她心里的甜蜜更甚,毕竟也是第一次在这种场合看他的演唱会,心跳也随着现场的鼎沸人生加速。

刹那间,场馆内所有的灯光关闭。

黑暗里,舞台上最先燃起一束火焰的光,乐队老师玩着鼓槌,给接下来的表演进了一段前奏。

耳边的声音震耳欲聋,她能听见整齐的呐喊,喊的是他的名字。

“宋遇南——”

“宋遇南——”

一声高过一声,热爱不止,永不停歇。

现场的震撼力太大,她的五脏六腑似乎都在随之震颤。

镜头忽然转换,宋遇南在高台上转过身来,他扔掉礼帽,台下粉丝尖叫一片。

他的唱跳功底很扎实,动作行云流水,伴着动作唱歌,气息也不带一点喘的。

很燃的开场舞,轻而易举勾起所有人的热情,蒋巧也不管不顾地举着荧光棒挥舞,只当自己是那么多喜欢他的人之一。

宋遇南从台上一跃而下,这个距离特别近,他握着麦,意气风发,无限荣光赐下。

精彩的歌舞配上美轮美奂的舞台设计,现场都沉浸在他创造的瑰丽国度里,根本挪不开眼。

直到中场休息,宋遇南才拿起依云矿泉水喝了几口,能通过回声听见他细微的气声,性格的要命。

薄汗覆在他的额头、脸颊,他眼神里亮晶晶的,似乎倒影着台下粉丝的荧光棒与灯牌。

他很郑重地鞠了一躬,然后挥起手,讲了今晚上开场后的第一句话:“大家好,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喜欢。”

“我今天有点紧张。”宋遇南无奈地笑笑,像是春风融雪,荡涤心脏。

台下粉丝还在给他应援:“哥哥不紧张——”

“是我出道这么多年以来演出最紧张的一次。”他深呼了几口气,将手中的话筒拿的更紧,笑里透着几分羞涩:“因为她就坐在台下。”

看台区尖叫沸腾了。

蒋巧有些惊讶,不敢看周围的反应,但现场的鼓点呐喊都震动着耳膜。

“接下来这首原创歌曲,是我前段时间写的,没有发行成单曲,这是第一次唱。”他一字一顿地说完,然后跟乐队老师比了个手势。

万人瞩目的舞台,他偏偏特立独行,用这首歌来跟她表白。

蒋巧的心情难以言喻,反应过来时泪水早已划过脸庞。

他在逐渐暗淡的灯光里唱完最后一句:“我爱你——”

她不再是浮尘,而是成为了同样闪闪发光的星星,在他的宇宙里永远做自己。

我爱你,人山人海前也如此坚定不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提笔时是深秋,完结已经是初春了。

很喜欢电影大师黑泽明说的一句:“写作就像爬山,比起山峰,我们更要关注脚下现在的路。”

我自热写作也不过是刚刚启程,未来只要热爱还在,就会一直走下去。

下一本还是这个月见哦,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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