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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殷勤地给马库斯倒酒。

去厨房吩咐马库斯一行人的晚餐的同时,莫德顺便还拿了一大壶蜂蜜酒。他提着啤酒找到马库斯,一定要和马库斯聊聊。他们在客栈的一间小偏厅里一起喝酒,这间小小包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蜂蜜酒清爽甘冽,几口酒下肚之后,莫德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关不上。

“马库斯,我真没想到还能够见到你。”摸了摸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莫德自嘲地苦笑着说,“我的时日和头发一样,越来越少。我一直想着要抽空到加圣斯通拜访,可这个破店把我完全给拴住,完全脱不开身。我还以为我们以后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是啊,我们十二年没见面了。”马库斯打量了一下莫德。在他刚刚认识莫德的时候(那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莫德还是一名头发浓密、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他们一起在钢铁玫瑰骑士团里服役,经历了无数次的战斗结下深厚的友谊。

在这期间,马库斯不止一次救过莫德的命,而莫德也以忠诚和友谊回报他。可惜的是,莫德没有贵族身份,在骑士团的升迁尤为困难。他是商人之子,在满是贵族子弟兵的钢铁玫瑰骑士团几乎毫无升迁希望。经历了十年战争的洗礼,失去了一只眼睛的莫德回到自己的故乡,继承下家里的这件客栈。

说实话,马库斯认为莫德不管是从军功还是剑术方面,在钢铁玫瑰骑士团都理应获得升迁。而到了他服役十年退役,他仅仅是一名见习骑士。虽说骑士团的美德里,也有“公平”一条,但骑士团也并不能做到完全公平。即使是命运都做不到公平,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钢铁玫瑰骑士团?

每想到此,马库斯总感觉无限唏嘘。

“你还是那样子,几乎没怎么变化。”莫德拍了拍自己的胖肚子,爽朗地笑道,“而我却越来越往横里发展了。我都已经好多年没有握过剑,真怀念那个时候啊。”

“你也一样。”马库斯盯着这位昔日的战友看了好大一会儿,吞下一大口蜂蜜酒。“完全看不出来什么变化。你离开骑士团的时机真不好,如果再坚持三个月,就能够成为正式骑士。在你走之后三个月,教会册封了不少平民出身立下战功的见习骑士。”

“过去的事情别提啦,”莫德说,“我现在只要能够好好地呆在这里,过几天安生日子就好。”

岁月摧残了莫德的身体,也摧残了他的雄心壮志。

而马库斯自己的头发也业已花白,脸上多了岁月凿刻下的皱纹,身躯也遍布伤痕。但他的宝剑依然锋利,他的手臂依然强壮。只是最近身体特别容易疲劳,让他也不得不正视自己,已经是一名年过花甲的老人。

“我还年轻着呢。”圣骑士紧锁眉头,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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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人当中,最需要穿衣服的人当属提摩西。从出澡堂开始,身上仅有一块浴巾围在腰上,还好熟悉各种打结方法,才没有在刚刚的打斗当中让浴巾掉下来。他们折回澡堂换上原本的服装,从被傀儡刺客打开的窗口出去,绕过浴场,从小道抄回客栈方向。

在尼姆如此潮湿的地方,夜雾难以避免。夜里下了雾,又湿又冷的空气悬浮在空中,渐渐往下坠。雾气凝结成露珠,把街上的地面弄得滑溜溜的,好似刚刚下过一场细雨。

泉城渐渐入睡,夜晚愈加安静,远处从少女与马传来的喧闹声清晰可恶。他们在湿润的地面上快速移动,如同细雨一般飘过湿滑的街道,回到客栈的大门前。

拉下兜帽遮住大部分面孔,提摩西还未伸手去推门,门就被撞开了。一名醉汉踉踉跄跄地往后倒,差点与提摩西装了个满怀。

“嘿,你这个大块头,看什么看?”醉汉好歹还是稳住了身体,喷着酒气的嘴里念叨个不停,“你是哪儿人,我怎么没见过你们?啊,旅行者?你们第一次到尼姆来?”他伸手想要抓住提摩西的衣领,却没料到从背后飞出来一名男人,直接把醉汉撞到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

借助从客栈泄露出来的光线,提摩西认出来那是在喷泉表演的那位吟游诗人。

“从这里滚出去,垃圾。”一名壮汉跟在他后面,他身材十分高大壮硕,只需站在那里,就堵住了整个酒吧的门。不管是从他隆起的胸肌,还是超过十呎的身高,以及浓密的毛发,都不难看出他的种族,这名壮汉是个半巨人。

“不,不是的。”诗人慌乱地试图从地上爬起来,试了几次都败给了湿漉漉的地面,“鄙人钱包失窃,并非刻意要吃霸王餐。诗歌与文学之神啊,圭多杜卡!以你的名义,我说的句句都是实情。”

他挥着手臂,话语浮夸得像是一场三流的戏剧。诗人十分投入地念着诗句,好像身边整个乐队在给他伴奏,就算这家伙马上起身又唱又跳,提摩西也丝毫不会觉得奇怪。

“是那个诗人。”罗兰扯了扯提摩西的袖子,小声说,“你得去帮帮他。”

“我们得赶紧离开,小圣人。”提摩西冷冷地说,“没时间管这种闹剧。”

“快滚,你这个无耻的小丑!”半巨人对着诗人呲牙,挥着硕大的拳头做出威胁的动作,“在我拆下你几根肋骨之前,从这里滚开!”

“啊,真是抱歉。”吟游诗人勉强站起来,纠正道,“鄙人乃是诗人,感受圭多杜卡的召唤,正在云游四方。月之黎明,日之黎明,哪个都是黎明。诗人娱乐大众,小丑娱乐大众,哪个都是娱乐。但两者大有不同,诗人的话……”

“闭嘴!”半巨人伸手一把将诗人推倒在地,双手环胸,怒目而视,“去别处唱歌,在我打断你的肋骨之前。”

“哎呀!不要动粗,不要动粗!”诗人惊慌失措地挥着手,大喊,“如果是与鄙人进行诗歌与舞蹈的高雅对决,鄙人欣然应允。在决斗之前,麻烦归还鄙人的乐器,它们的价值远超那些糟糕的饭食。”

十几名看热闹的酒客们挤在门口,有些人已经醉得不轻,他们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叫喊着:“他要和你决斗!嘿,尼克,叫那家伙跳踏踏!”

同时受到挑衅和起哄的半巨人捏着指关节大步跨到吟游诗人面前,还未等诗人完全站稳身体,忽地一记直拳直向诗人的面门打去。诗人吃了一惊,脚步不稳,向后仰倒跌坐在地上。这虽然让他避免了被打掉门牙的命运,却结结实实地跌痛了臀部,在地上捂着屁股夸张地嚎叫。

“崔德威先生!”罗兰拉住提摩西的手指,轻声哀求道,“他落得这般田地都是我们造成的,去帮帮他吧,求您了。”见提摩西沉默以对,并没有任何要帮忙的意思,罗兰又转而

“崔德威大人是对的,我们现在最好别惹麻烦。”阿尔瓦蹲下摸了摸罗兰的脑袋,低声说,“等他们闹完我们就进去,和马库斯一起离开。”

见无法说服他们,少女紧咬着嘴唇,冲到诗人面前,张开双臂大喊:“快住手!”

“小子,你很有胆量。”半巨人捏紧拳头,硕大的铁拳夹杂着风声挥向胆敢站在他面前的少年,眼看就要招呼上罗兰的小脸蛋!

围观的闲汉们伸长脖子,目不转睛地观赏着这些余兴节目。

罗兰尖叫一声,害怕地捂住脸,但她并未躲开。

啪——!

千钧一发之际,半巨人的拳头被一只宽大的手掌拦住。提摩西以难以置信的惊人速度闪到罗兰与半巨人之间,单手接住了那只硕大的拳头。

“这个无赖欠下的饭钱,我替他偿还。”提摩西沉声说,慢慢抬起头,从兜帽里露出一只眼睛,“不许对这个孩子动手。”

半巨人吃了一惊,作为人类,提摩西的手比半巨人要小上很多。然而身高十呎,体壮如熊的半巨人却无法脱离他的钳制,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拳头往下沉。

“我们不想惹麻烦。”提摩西放开半巨人的手,兜帽下的浅灰色眼眸闪现出悚人的寒光,“多少钱?”

“你们可以去莫德那里结账。”半巨人后退一步,甩了甩脖子,弄得咔咔作响。他耸着肩膀,大跨步向里走,高声喊着客栈老板的名字。围观的闲汉发出一阵嘘声,没有打架可以看让他们多少有些失望。

“圭多杜卡啊!你们是圣骑士的同伴!”吟游诗人从地上爬起来,把手放在胸口发出欢愉的高呼,“侠士啊,由衷感谢您的救助。请允许鄙人为你作诗一首,这将会是我最好的作品,整个大陆都将传唱你们的英雄事迹!恕我冒昧,请问尊姓大名?”

提摩西冷眼看着那位吟游诗人,他又高又瘦,身材好像一颗枯树,一头细密卷曲的黑发上盖着一定高帽,那帽子上白天还有一根白羽毛,现在已经空空如也。而且那张有着明显东方特征的面孔,更是让他不快。提摩西根本不想理会这位浮夸诗人的絮絮叨叨,牵着罗兰的手,快步跟上半巨人的脚步,来到吧台前。

诗人还在不停地自我展示,念着那些蹩脚的诗句。在北地也有吟游诗人学院,提摩西十二岁之前,每年冬天都会去那里住上一两个月。于北地最寒冷的时候,跟着诗人们学习,在不那么冷的地方读书认字。他认识许多诗人,却从未有任何人如此的夸张。

提摩西甚至充满偏见地想,或许这是从东方来的诗人的特征,他们就是如此既愚蠢又做作。

莫德与马库斯一起从偏厅里走出来,提摩西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银币,付清了房钱和诗人拖欠下的饭钱,剩下的作为小费。

他的慷慨让莫德很是高兴,连连夸赞马库斯有一个好儿子。提摩西听见这话只想翻白眼,阿尔瓦则尽力把自己的存在感缩到最小,就像他一路上做的那样。

“把乐器还给这位先生,”提摩西说,“不用准备晚饭,有一些干粮就好,我们打算连夜赶路。”说着他搂住罗兰的肩膀,“我侄子与他的法师父亲已经迫不及待,他们热切地想要赶着去去朱诺斯,越早出发越早赶到,我们立即就动身。”

“啊?”罗兰与阿尔瓦同时叫出声。

阿尔瓦盯着提摩西,脸上的表情明显就是在说:大人你这是说罗兰是我儿子?天呐,为什么要推给我?

而罗兰则极快地会了意,赶紧接下话头:“叔叔我只是担心爸爸会迟到,要知道魔法学院的春季开学礼可是在后天。他毕竟还要去工作。”

马库斯愣了一下,很快意识到他们确实有点不对劲。他用力地点点头,对莫德说:“老友,麻烦你了。我们今晚动身,晚餐的钱给了你,你不会损失什么的。”他转过头对提摩西微微点头,“我去拿行李。你们在偏厅等着,我一下楼就出发。”

客栈老板不无遗憾地搓着手,油光程亮的胖脸上堆起遗憾的表情:“那好吧,马库斯。如果我们有机会再见,那么一定得多喝两杯。”他转过头,对着童工的方向吼,“派妮,快出去带这几位先生去偏厅。该死的懒虫,别慢吞吞的,我花了大价钱买你可以不是让你来偷懒的!”

“啊,先生们,请允许鄙人同行!”吟游诗人不请自来地跟在提摩西身后,“鄙人会说二十种语言,精通数百种乐器。如有荣幸,能够一同前往朱诺斯,鄙人定能为诸位的旅途化解烦闷,增添乐趣。”

“闭嘴。”暗影行者坐在偏厅的阴影里,冷漠的声调带有拒绝的意味。

“你可以自己去朱诺斯的,”阿尔瓦说,“路并不太远。”

“实不相瞒,鄙人现在囊中羞涩,那个旅费困难。”诗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等到了朱诺斯,只要去飞天毯酒馆里唱上几曲,一定能赚上一笔。到时候鄙人定位报答诸位的绅士举动,给予丰厚的报酬。”

“他看起来非常需要帮助。”负罪感已经完全占据了罗兰的内心,她跑过去坐到提摩西身边,用撒娇的口吻说,“能让他一起吗?叔——叔——?”

这一声叔叔叫得实在是太甜,上扬的尾音故意拖长,甚至还带上积分许娇嗔与胁迫的味道。提摩西闭了闭眼,回忆在脑海中翻腾。曾几何时,也有过这么一名女孩(比罗兰要小上三岁),也是用这种腔调来央求他,不过她叫的是“哥哥”。

“好吧。”提摩西长叹一口气,看着罗兰,“希望你不要对你的行为感到后悔。”

“那爸爸呢?”罗兰转而问阿尔瓦。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么我没有意见。”这个称呼让阿尔瓦打了一个冷颤,他只得轻抿嘴唇,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尴尬。

“太好了!”罗兰白皙的小脸上展现出属于少女的灿烂笑容。

“多谢你,小绅士。”吟游诗人深深地向罗兰鞠了一躬,“还未自我介绍,鄙人皮特,愿为您效劳。”

“你好,皮特。我叫……”罗兰说,她的话还未说完,提摩西抢先开口,强行打断。

“他叫圣安东尼。”故意用了某位圣人的名字,提摩西话里带刺,嘲讽的意味十分明显。罗兰却显得毫不在意,她吐了吐舌头,对着提摩西做了个鬼脸。

他们在偏厅等了一会儿,大概超过半个小时。只是去拿个行李的马库斯迟迟不见下楼,而去准备干粮的莫德也不知所踪。夜色渐浓,整个泉城似乎都安静了下来,甚至连客栈大厅的喧闹都不再可闻。

“有点不对劲,大人。”罗兰与皮特在一边有说有笑,完全一点都没有危机意识。阿尔瓦坐到提摩西旁边,在他耳边轻声说,“有点,太安静了。”

“我出去看看。”提摩西站起身,用斗篷遮住双手,“老爷子也太慢了。”

“干脆我们就在门口等他,比在这里干坐着要强。”阿尔瓦心领神会,跟上他的脚步,并顺势抱起罗兰,“这里空气太闷,就在外面等。”

“好的,爸爸。”罗兰乖巧地回答。

仅仅过了半小时,大厅就空无一人,一片漆黑。这样的情况怎么看都不寻常。这是一个陷阱,对此提摩西毫不意外。他集中精神聆听,阿尔瓦的脚步声很轻,布制便鞋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响声;罗兰的小脚板在地上跑得啪嗒啪嗒作响,她的鞋底是上等的鹿皮。那名自称皮特的吟游诗人(这个名字也十分可疑)则步履轻快,完全不像是一名诗人,反而像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刺客。

而在屋顶,则有许多不同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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