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第一百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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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据儿子说李寻欢中年后娶了年纪小到当他女儿甚至是孙女的孙小红。
这辈子男女通杀,不动声色地掰弯了钢铁直的他不说,还成了林仙儿心尖一抹白月光。
龙啸云烦恼了片刻,细数他和林仙儿的优缺点。
两方比较,重拾信心。
论抢人,不是他自吹,谁都比不上他。
当初他喜欢林诗音,想娶她为妻,虽然蛮不讲道义的,但是还是娶到了心上人。当然这里也有李寻欢黯然收场的因素在,但是主要因素是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趁虚而入外加坚定不移的深情努力才打动林诗音抱得美人归。
如今看上李寻欢,没什么特殊感觉时,就滚了床单。
有感觉了,李寻欢更加跑不了。
何况李寻欢对他用情至深,爱得深沉。
李寻欢这个人已经打上他龙啸云的标记,若无意外,他们会好一辈子。
所以,林仙儿没机会小三上位。
他处处比林仙儿强,且抢占先机,与李寻欢达成低调恋爱高调秀恩爱成就,林仙儿唯一能做的大概是知难而退。
他唯一不如林仙儿的就是不能生孩子。
传宗接代很重要吗?
对大多数男人而言是的。
对李寻欢而言未必。
想到这些,龙啸云起身,拍了拍衣服,抬眸望着刺目的阳光,心中有了章程。
这就去跟义弟表明心思,让义弟高兴高兴。
李寻欢高不高兴先不提,他受惊了,大哥这是受了什么刺激?
怎么大白天的就对他好一通表白?
李寻欢心惊肉跳,耳根通红,怪不好意思的,内心深处涌现一丝奇异的感觉。
大哥对他一腔真情,他若是冷淡的什么都不回应是不是不大好?
作为一名优秀的好兄弟,怎么也不能叫大哥失望。
李寻欢张口想说点委婉动人的话,奈何话说的尴尬窘迫干巴巴。
这一刻,曾经惊才绝艳出口成章的探花郎嘴拙的可爱。
看着笑得阳光爽朗的男人,心里面竟然该死的有点甜。
到了晚上,面对热情如火的男人,李寻欢心神俱疲,很是吃不消。
没办法,只能讨饶。
龙啸云摸着青年汗湿的头发,眼神温柔地凝视着他,用沙哑性感的嗓音说着令人面红耳赤的情话,很不要脸道:“都说日久生情,不若再来一回?”
李寻欢:“……”
神tm日久生情,好污好流!氓!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大哥。
不过……
嗯,确实是个生动形象贴切的好词。
扪心自问,他对这种有姿势费力气的词还是挺喜欢的。
*****
林仙儿是个有想法的少女,所以她没有对恩公李寻欢一见钟情,但是在同事们的叽叽喳喳八卦声中,以及偶尔与李寻欢碰面中,东拼西凑出某些李寻欢自己都无法想象的高大上形象。
这样人品高洁的男人世间稀有,林仙儿理所当然的被迷惑被俘虏,仰慕着光芒万丈的李园家主。
生活水平质的飞跃,与此同时,林仙儿思想精神面貌也没落后。
但是做人贵在有自知之明,盲目自信要不得,就她的文化素养相貌才情给李寻欢提鞋都不配。
所以,林仙儿就是偷偷搞暗恋而已。
偶尔狗狗祟祟找机会多瞅少爷几眼,然后快乐一整天。
这是什么神仙少爷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高八斗,为人却十分谦逊有礼。
唉,就是那个大高个儿有些碍眼,与少爷整日形影不离。
这个大高个儿是少爷的结义兄弟,是龙小云那个小破孩的爹。
想到龙小云,林仙儿磨了磨后牙槽。
这个死孩子一直敌视她,初见吓得她战战兢兢险些屁、滚、尿、流,后来每次见面不是瞪她就是翻白眼做鬼脸,那满满恶意简直了。
她上辈子一定欠了他的!
林仙儿的暗恋之路,却被林诗音一双火眼金睛看了出来。
李寻欢人俊才情高,有钱有势,武功高强,喜欢他的女人不知凡几,李园中不少小丫头春心荡漾,单恋李寻欢这枝高岭之花。
可惜,没人知道这支花被五大三粗的汉子摘了去。
林仙儿喜欢李寻欢这件事,让看过预言书的林诗音心中微妙。
预言书中,林仙儿一开始是想勾引李寻欢来着,结果李寻欢说她不自爱,反被羞辱一通,于是“因爱生恨”,得不到对方就想毁了他。
所以……
“你喜欢表哥什么?”
林仙儿羞涩地垂着脑袋,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作者有话要说: 吃了一个名牌臭豆腐,闻起来仿佛身在粪坑,让人怀疑人生,我心想花了这么多票子怎么着不能不尝一口就扔掉啊,说不定吃起来很惊艳呢。于是,咬牙尝了一口,结果尝起来味道不可言说,整个人都不好了!果然不能轻信牌子,买东西之前还是要看看评论的,刷了下评论,里面一片怨声载道恶评如潮em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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