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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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马长卿便在刘洁的默许之下,暗地里对远在村里的何家下手。
何守业对这些情况却一无所知,他还殷勤的等着刘洁回来和他过日子呢,家里攒的钱他也背着赵秀娥寄给了刘洁。
何守业的爹何队长被马长卿从大队长的位置拉下来,这些年他可没少得罪人,一旦落了势,趁火打劫的不在少数。
后来何家只能靠着几亩微薄的地来维持生计,刘洁上了大学之后,连信也懒得敷衍,赵秀娥知道何守业一直在背着她寄钱以后,气得晕了过去,当即便要嚷嚷着去首都找刘洁。
何守业心里想刘洁的不行,便顺了赵秀娥的意思。两个人来到京城里,这无异于落入了马长卿的手掌心里,任由他们来揉捏。
赵秀娥的闹腾更加证实了刘洁说的话,马长卿看见她的所作所为之后,怒火中烧,心中对刘洁更加的佩服和心疼。
赵秀娥不仅没占到丝毫便宜,还被打断了腿,卖给了一个70多岁的老男人当媳妇。何守业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被刘洁和马长卿远远的赶到了大西北的荒山里,一直再也没有回来。
解决了这两个人,刘洁顺利的从大学毕业之后和马长卿开始了和合作,两个人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
可辛掌握了大概剧情之后,就没有再看刘洁是如何舒爽人生的。这次大概率是要穿到赵秀娥的身上,上次是经验遇到了个恶婆婆,这次要她去当这个恶人了。
合上书之后,她又在房子周围溜达了几圈,还是没有传送,果然就像巴森说的,到底何时进入书中的时间,完全是随意的。
她正准备和巴森商量商量,要不要再抽出一本看看什么剧情的时候,眼前一黑,再次睁眼的时候,屋里的场景已经换成了土胚房子。
她正盘腿坐在炕上,站在她对面的就是本书的女主刘洁。看着屋里张贴了两个喜字,大概明白了这个时候她和何守业是刚刚结婚。
也就是说现在的刘洁已经重生回来了。
她做了几次任务,还是第一次面对重生的人,甚至可以说在这个世界里,刘洁要比她更加熟悉。
她深吸一口气,对刘洁摆摆手:“行了,你先下去吧,一会还得下地挣工分呢。”
刘洁抬头诧异的看了一眼可辛,她记得结婚的第三天,这个恶婆婆就把她叫过来,让她在屋里站了一上午,嘴里一直嘟囔着什么事事应该以男人为主,家里的大小事都得听男人的。
以前的她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被赵秀娥看出了她的不屑,生气的拿起扫炕笤帚就要打她,幸好何守业来得比较快,才避免了她受更多的伤。
所以她发现自己重生回来的时候,心里早就告诫好了自己,千万不能和这个老婆子当面发生冲突,不然传出去了只会说她不孝顺。
明的来不了,她自然可以给赵秀娥来一些阴的,刚才她都想好了,没想到赵秀娥竟然这么轻轻的放过她了。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和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不一样了呢?还是说因为时间太久远了,她记错了?
可辛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愕,脸上却丝毫不显出来:“怎么了儿媳妇儿?你还有什么要和我说的?你也知道你爹是大队长,咱们家也算得上村里的文化人,有什么你就直接说出来。”
可辛打定主意,这个恶婆婆的称号必须摘掉。以后收拾起刘洁以来也名正言顺,不然刘洁在外面一哭一闹说她的不是,倒让她站不住脚跟啊。
舆论很多时候都是非常顶用的,就像上本书里的赵家,赵万里后来连门也不愿意出,不就是害怕被大家指指点点吗?
好在一切都刚刚开始!
现在她穿成了赵秀娥,更加能体会她的心情,说句不好听的,赵秀娥是十恶不赦,但也不至于被卖到别人家做媳妇儿,不说她的岁数有多大,儿子都结婚了,就说心理上她也接受不了。
刘洁很快就恢复了神色,“没有娘,没事儿的话那我先去干活了。”
现在是70年代,什么都要靠工分来换取。所以不管是知青还是村里的年轻媳妇,这个时候都会去地里干活。
赵秀娥因为身体的原因,加上他们家是村里的土皇帝,倒是没有下地干过活。不过何守业和他爹每次干活都是下了死力气的,倒也够他们家里吃食。
刘洁看着毒辣辣的太阳,还没走到地里,身上已经出了一层汗,这要在地里弯着腰干一天,身体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
上辈子她虽然错过了高考,但是革命完了之后,她和何守业离了婚,又找了一个在县城里开商铺的,日子还算过得去,她已经很久没有下过地了。
只不过想起上辈子的生活,她有些不甘心,凭什么那些参加了高考的人,都一跃飞上了枝头,而她就成天守着一个铺子过活?
既然老天爷让她重新来一次,她就一定要活出个样子!改变上辈子的轨迹,她也要上大学,找一个成功的男人。
何守业虽然什么都好,但是太过于木讷老实了,学也没上过几天,和她的精神层次根本不匹配,两个人完全没有话说。
更何况还有赵秀娥这个老婆子,她上辈子离婚的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赵秀娥!
婆媳两个人是天敌,何守业明面上不敢偏向于她,让她也吃了不少苦头。
想到这里,刘洁生出了万丈豪情,只要忍过这几年参加了高考,一切就会发生改变的。
至于今天赵秀娥的反常,她也没有太放到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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