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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世子爷刘绰,乃是长公主之子。
当年远嫁西南的长公主,和武王也是姐弟关系。只是一个嫁得早,一个死得早,搞得林静逐和刘绰活到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才第一次在帝京正式会晤。
西南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和帝京相比,算得上民风粗鄙,再加上长公主只生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地利人和,铸就了刘绰这一身横行土鳖的个性。
横行土鳖到了帝京,有皇帝舅舅好吃的好喝的特优款待着,更是成了横行的镶金土鳖,别说区区禁军,王侯重臣也没放在眼里。
土鳖看不起比自己地位低的,镶金之后更加看不惯和自己地位差不多的。入京第一天,刘绰就怎么看这个叫林静逐的病猫怎么不顺眼。
他好歹是个钦定的世子,林静逐无父无母无爵位,更是个看着很短命的病猫,凭什么能够独得皇帝厚爱,奢靡得让整个帝京侧目?
土鳖对自己看不惯的东西,向来都是直接上嘴咬。刘绰咬了一口发现,这个林静逐竟然是个软骨头,特别好欺负,而且还从来都不告状。
特供的蜀锦,皇上除了例行分配,剩下的全给了林静逐。刘绰横插一脚,说自己自小生在西南,用惯了西南的东西,蜀锦颜色艳丽,正巧可以拿来做食桌上的桌旗,饭还能多吃两碗呢。
林静逐便笑眯眯地说:“好啊。”
他不仅把御赐蜀锦给了刘绰,还主动将这些蜀锦制成了桌旗,好大一摞派人送到刘绰寄住的裕王府,给刘绰院子里的食桌、书桌甚至案几上全部都铺上了。
刘绰甚是心满意足,觉得林静逐这只病猫很识时务——就是帝京的时节不好,冬日里也有很多虫蚁乱爬,不仅蛀坏了这些桌旗织物,还把他身上咬得奇痒无比。
身上的痒痘尚没有褪尽,今天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脱光了裤子,虽说是抹药,刘绰却觉得哪里不对劲。四肢被死死按住动弹不得,里衣也只被揭去了屁股往下的部分,怎么想这画面都得是被人强了。
林静逐靠着缂丝软枕,面前横着紫檀小案,案上放着茶盏、貔貅摆件、雨过天青色的瓷缸,缸里游弋着拇指大小的红鲤。他摆出关切的神色看着挣扎扑腾的刘绰,说道:“这伤势看着挺严重的,不如我将马车借给世子爷,送世子爷回裕王府,可好?”
刘绰像只待宰的青蛙,四肢不停抽搐,呜呜哇哇地蹦出一个“好”字,立刻被旁边的声音盖过了:“静逐,刘绰的皮糙得很,这点小伤不碍事的,你不用太过迁就他。”
说话的青年正是裕王府上的,与林静逐的年纪相当,这些天一直奉命陪着刘绰游览帝京风物。
先前闹市骑马,不过是刘绰的一时兴起,往长乐门的这段路争出个第一就算完事,哪里知道半路上会遇见青阳来的守陵卫。刘绰欺负林静逐欺负惯了,连着给武王守陵的人也要欺辱一番。
今儿刘绰要是“借”了林静逐的马车,这副模样游街示众还是小事,被人在圣上面前做一番文章,严重些能够直接挑起帝京和西南的事端,他这个奉命招待的第一个要被摘掉脑袋。
这西南来的土鳖要不是被皇帝当贵宾招待着,这般全然不懂形势的做派,早就被人乱棍打死了。
青年到底和林静逐更相熟一些,此刻拉着余下的那位同伴一起劝阻,言辞用得恳切。林静逐也就不计较了,挥挥手让内侍把刘绰扶下马车。
刘绰一脸的精尽人亡,迷迷糊糊地想起来什么:“裤子给我提上……”
两位青年麻溜地将衣服盖在刘绰的身上,也不管哪里是裤腿哪里是袖口,只把这个丢死人的土鳖裹得面无全非无法辨认,直接扔到马背上,一前一后拖着离开。
林静逐垂着目光看案上游弋的红鲤,听见马蹄声远去,漫不经心地笑了一下,轻浅得像是料峭春风拂过面庞。察觉到有目光注视着自己,便又抬起眼眸,和娃娃脸、络腮胡子二人对视。
春风乍停。
守陵卫二人回过神,络腮胡子率先说道:“我们是青阳的守陵卫,今日前来,一为感谢林公子的救命之恩,二是奉了我们老大的命令,协助并保护林公子查办武王陵失窃一案。”
元宵那夜,娃娃脸目睹棺材跳崖消失之后,叫喊到现场的第一个人就是络腮胡子。
林静逐没什么表情地点了点头:“那以后要麻烦你们了。”
守陵卫齐声说道:“分内之事,我们自当全力以赴,公子莫要见外!”
娃娃脸欲言又止地看着马车内斜坐的林静逐。
马车往这边行驶过来的时候,他将自己的长刀捡起细细查看了一遍,这般的距离和这般的力道,总该会留下一点暗器的痕迹。
然而长刀之上除了打斗造成的轻微磨损,别的什么都没有。可见对方的劲道拿捏得甚是高超巧妙,内力修为极其不一般。
眼前这位林公子的模样、做派,虽然和想象中有着很大的不同,但的确有一副看上去病恹恹的身体,即便会些拳脚功夫,内力却恐怕……娃娃脸的目光扫过马车周围的那些内侍们,个个低眉顺眼,看着并不出奇,但从刚才对刘绰的那番教训来看,说不定就藏着四五个大内高手呢。
人不可貌相,这瞬间的心念电转,娃娃脸最终没有唐突出口。
林静逐却忽然抬起头,端起紫檀小案上的一只茶盏,对娃娃脸说道:“这杯子刚才摔坏了,拿去扔掉吧。”
娃娃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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