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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米国警察几十年的数据为例子,实际的枪战中,因为有车辆、室内障碍物等等掩体的存在。
一个弹夹能击中一枪,就已经算是枪法不错了。
而且,往往都是瞄准身体而不是脑袋。
所以对很多米国警察、普通人来说,装弹量多的手枪肯定更有吸引力。
而未来以装弹量大著称的格洛克,在他不计成本的操作下。
私人订制公司很快根据他在记忆里,从视频中看到的零配件图纸,还有最关键的聚合物材料的名称,生产出了全钢制和加入塑料零部件的两种格洛克。
李长亨组装好了之后,当然不会自己去试枪,但二十多万美金的实验花费,也算对得起他的付出。
而且,可以预见的是,一旦格洛克流传开来,最赚钱的反而是聚合物材料。
私人订制公司的试枪员,半点也没犹豫的端起枪,砰砰砰的对着十米靶就是一个弹夹打出去。
而发正常装弹量,让安德烈和弗兰克惊喜和惊讶的同时,柯尔特的本尼·罗德里脸色瞬间一白。
从发明出来,就一直是米方和执法机构的首选。
威力大、稳定、衍生型号多等优点,掩盖不了只能装弹发,火力持续度不够的缺点。
而且,实在太成功了,以至于米队用了几十年都舍不得换。
至于专利保护期早过了年的问题,对资本家来说根本不叫事。
每次升级,就意味着可以用新专利来限制对手。
而顾客面对改进型和其他公司生产的旧型号,肯定会首选改进型。
当然,不是说格洛克就一定比好,但米国警察等执法人员需要面对罪犯越来越强的火力时,发子弹就显得更能让人安心。
而且随着莫桑比克战术射击模式的流行,先打躯体两枪,再打脑袋等致命点的方式,实战中确实远比一枪毙命更有效。
所以说,不是不好,而是它已经不适应米国新形势下的市场。
否则也不会在特种部队和精锐部队中,一直还是首选。
但这种选择是拥有长枪的情况下,作为枪法极好的精锐手里的辅助武器。
侧面也证明这种武器跟不上时代了。
很清楚这点的本尼·罗德里,看到试枪员拿出个发子弹的长弹夹,砰砰砰的一顿射击。
然后再次让人目瞪口呆的,拿出发弹鼓,像冲锋枪一样,哒哒哒的直接把米靶子打成筛子后,不由更加沮丧起来。
不用想,只要这种新手枪通过测试,警察、军队等等势力的新手,还有哪些火力至上的普通人,大概率会首选这种枪。
相应的,柯尔特销售最多的左轮和,也会跟着销量大跌。
的问题还没解决,就要面临着新手枪的竞争,这是直接想逼死柯尔特的趋势啊。
但让本尼·罗德里,安德烈和弗兰克意外的是。
李长亨居然笑着对本尼说道,“这种武器授权让你们生产,我只收美金一把的专利费用的话,你们负责搞定测试和审批,怎么样?”
“成交。”
本尼·罗德里一边在心里大喊着上帝,一边又嘀咕着李长亨是吸血鬼。
不过虽然觉得美金专利费,比正常设计师的市价贵一两倍,但本尼还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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