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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康离她们在县衙后堂坐着的时候,其实前头已经升堂了。县令一拍惊堂木,衙役们就开始用杀威棒点地,唤着长音喊“威——武——”,然后衙门口围观的百姓就不再吵闹,安静下来观看县老爷审案。
人贩子被带到堂上,不等人说,十分自动地跪了下去。县令没立即审案定罪,而是先把前情介绍了一番。
这两个人贩子男的叫毛十八,女的是他的婆娘,姓梅,祖籍梅州,从好几年前就开始干拐卖人口的营生,一开始是做中人,将过不下去的人家的孩子卖到别处,他们从中间收取中人费用,后来觉得人口买卖可以赚大钱,就开始拐卖。
这二人从梅州出发,一路拐一路卖,途径吉州、阜城,北上到达京城。在京城过了一个年,同时四处闲逛踩点,最后在花灯节的晚上拐走了八个女孩子。接着连夜离开京城,将其中四个在路过桐化、北原两个县城时给卖掉了,剩下这四个打算在宛城卖掉俩个,剩下俩个带去梅州卖掉。
“为了证明本官没有冤枉好人,现在将被拐卖的孩童和证人带上来。”县令一拍惊堂木,立刻有衙役高喊“带证人”。
这时候的县衙后堂,曹典从刚教完春霞她们实话实说,听到前堂喊“带证人”,就站起身整了整衣裳,让康离她们按大小个排好,从后堂走去了前面。
县衙大堂和电视剧里看到的差不多,两边站着衙役,县令坐在中间的桌案后面,头上是“明镜高悬”的匾额,地上跪着人贩子,外头还水泄不通地围着一众围观百姓。
除此之外,一起进了大堂的还有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用鸡腿逗了康离却不给他吃的年长士兵和那个名为“大喜”的少年士兵。
进了大堂,春霞三个不用人叮嘱,直接跪了下来,唯有康离,站着一动不动,还仰着头看前面的县令。旁边的女孩子拽拽康离的裤子,示意她也跪下。
“算了算了,一个小娃娃,不跪就不跪吧。”县令十分好说话,摆摆手表示没关系,然后看向大喜他们俩,“两位军士,可是今日事件的目击人?”
年长的那个士兵向前迈了一步,对县令拱手,然后才开口讲话。年长的士兵名叫高大强,少年士兵叫郑大喜,都是宛城驻军的士兵,高大强还是个小队长。
高大强说,今日军队轮休,他和小队里其他人一起出城去打猎,回城的时候在半路上一个茶铺休息,“我们路上就已经遇到了人贩的马车,等我们到了茶铺后不久,他们也到了,之后男的将车停在一旁,女的把几个孩子带下了车。”
高大强说当时并未放在心上,正是中午的时候停下来吃饭很正常,但是他无意中抬头瞅了一眼,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
“这几个女孩子年纪相貌各不相同,与这赶车的二人也完全不像,尤其那个最小的女娃娃,虽然脸脏了但是能看出来又白又胖,更不像事普通人家的孩子,我就起了疑心。”
县令听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起了疑心的高大强想找个机会试探一下,但是一直找不到,却没想到上完厕所的康离偷偷摸摸凑了过来,盯着桌子上的食物不挪眼。高大强灵机一动,扯了根鸡腿逗康离,“若那二人真是孩子们的父母亲戚,要么会给孩子买些吃的要么会心疼的,可是这二人,非但不心疼,还要打骂孩子。”
高大强的话音一落,外面围观的百姓就开始议论纷纷,这个说:“是呀是呀,亲爹妈心疼来不及,哪会打孩子啊。”
那个跟着附和,“是呢是呢,要是我我宁可要饭也得让闺女吃上肉。”
而另一个却说,“你们没看到那个小娃娃,哎哟,长得白胖白胖的,可招人心疼了,要是我家有这么个孩子又丢了,我得哭死。”
“就说是呢,人贩子真该死!”
一句话将百姓们的怒火和气愤全部点燃,开始有人高喊“人贩子该死”,有一个就有两个,有两个就有更多。
“肃静!”县令一拍惊堂木,制止了喧闹,“高队长请继续说。”
高大强就说,人贩子把孩子带走了,但是孩子落了一只鞋在地上。然后他回头冲郑大喜伸手,郑大喜就从怀里掏了一只手掌大的小鞋子交给了他,“请大人过目。”
曹典从将小鞋子拿过来,去给县令送去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微微变了脸色,她将鞋子放到县令面前,却没有立即离开。
县令有些奇怪,忍不住低低提问,“曹典从可是发现了什么?”
曹典从微微偏头,压低了声音说:“之前没有注意,现在才发现,这娃娃的鞋的料子,用的是贡品,只怕身份不简单。您看……”
县令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不过是抓个人贩子,竟然救了大人物——拿贡品布料给小孩子做鞋,定是权贵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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