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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刘宣,你们做得好,似这般品质的蜀锦,怕是在整个蜀郡都是数一数二。子敕,回府之后,给他们每人加发一百钱。”
刘瑁喜不自胜地拿起一匹蜀锦,在手里轻轻地抚摸着。
“多谢使君。”
“嗯,新式机器刚投入生产,在使用的时候,你们还得多加注意才是。这段时间,便有劳众兄弟在蜀锦的织造上多费些心思了。若是量产之后能够大卖,我绝不吝啬赏赐。”
“谨遵使君之命。”
刘瑁点了点头,非常留恋而满足地在蜀锦坊转悠了一圈,接着对秦宓说道:“去猪舍。”
成都官府的猪舍建在离城南两里外的地方,刘瑁吩咐随行家丁把太守府的车驾叫来之后,和秦宓一道前去。
在这样一个动荡的年代,寻常百姓都在为生计发愁,除了北方草原地区以外,整个大汉大部分的地方,畜牧业都不被人所看好。
尤其是在益州这种丘陵纵横,四面环山的地方,要说放养牲畜吧,山高林密的地理环境让人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来监管,否则牲畜极有可能自己跑丢,或者被野兽吃掉。要说不放养,实行圈养吧,人都难得吃饱,一天还要忙活农活,哪里有时间去给畜生找吃的。
所以,虽然刘瑁巡猎期间看到满山奔跑的野猪群,却也是无能为力,只能简单地捉住几只小猪崽,带回成都实行尝试化的圈养。
而且就算是这样,在一开始的时候,他的计划也受到了以任安为首的一派官员反对:蜀郡虽然还算富庶,但时间和精力也不能这么花吧,人吃饭的农业问题没解决,还要养猪?
这就是时间横跨千年,人与人观念上的问题。
在任安等人看来,猪这种动物,饲养起来不比牛羊,既无法为人耕地犁田,也不能提供毛发做成衣裳。唯一的用处就是拿来吃,但从幼崽到出栏,以现有的条件来看,至少也得在两百天左右,堪称是成本高,收益低的赔本买卖。
而在刘瑁的眼里,猪却是一身是宝。
除了猪肉和其内脏可以食用以外,它身上的猪鬃也是可以用来制作刷子的主要原料,猪骨可以有效地改善这个时代中,人们普遍骨骼钙化不足的问题。
至于猪油,那更是不必多说,但凡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穿越,这种东西也是肯定会重视的大杀器。肥皂,蜡烛,甘油......这些东西全都得从猪油上面想办法。
所以,在力排众议之后,刘瑁最后拍板决定,在成都以南两里的近郊建造一座猪舍,在组织一支官方抓猪队以外,大力鼓励百姓养猪,或者不愿意养猪的农户,也可以自行上山捕猎野猪崽,然后拿到猪舍卖与官府。
这项法令自三月底实行以来,历时数月,现在也算是小有成效,第一批入圈的幼崽,如今长势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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