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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里,一个身形高大的农户正在埋头锄田,透明的汗珠顺着小麦色的脸庞滑进衣襟。

“春福!”

两三个束着发冠,穿一袭黄衫,绿衫的男子娉娉婷婷地走过来。

没错,是男子。

沈听眠半月前换了世界地图,来的是一个全新虚构出来的大陆。

这里的人有三种性别,除了男女之分,还有一个性别便是哥儿。

哥儿乍看同男子无异,但si|处有yin|xue,所以能诞下婴儿。哥儿很少,所以很是珍贵,若是出嫁,一般都能寻门好亲事,丈夫不是商贾就是权贵。

沈听眠所在的这具身体也是哥儿,当然他在书里不是。

书里他是李子坝村的一个普通的猎户,叫|春福,好吃懒做,平时还爱赌点小钱,所以家徒四壁,穷的连锅都揭不开。

春福到了二十五岁,说了几次亲都没成,人家明面上不说,但背地里都嫌他穷,他也不着急,每天都窝在赌坊里厮混。

后来有年冬天,春福打猎的时候,在山崖底下捡到个昏迷不醒的美貌哥儿。

春福对他一见倾心,把人扛回家里后,一番悉心照料,那哥儿醒了,对春福百般感激,但没想到,春福为了留下他,竟起了歹心,夜半时候,趁那哥儿睡得正香,把人给强了。

想到这里的沈听眠想锤爆自己的脑袋,他弄不懂自己为何总喜欢些一些莫名其妙的强制情节。

既然那哥儿失了清白,他就只能留下来给春福当媳妇了。

俗话说外面的野花,养到家里,就容易看倦,味道也自然不香了,开始几天,春福对那哥儿还挺热切,后面腻了后,就又回归赌场,输的个叮当响才往家里赶。

那哥儿身体弱,不能生养,久而久之,街坊邻居都开始以此来笑话春福,春福是个大男子主义,哪能受得了这委屈,赌桌上受得气,回来全发在那哥儿的身上。

眼见着那哥儿要被折磨致死的时候,春福家里来了一队浩浩荡荡的车马,要接那哥儿回京。

春福这才知道,原来自家这个瞧着柔弱的哥儿,竟是京城柳家的嫡长子,不过乃去世的主母所生,所以在家中并不受宠,但身份同样尊贵,不是春福这种农户能肖想的。

但春福是个厚脸皮的,见自家哥儿家中如此有钱,说什么也不肯合离,非逼着那哥儿领着自己一同上京。

后来那哥儿无法,只能带着春福走了,不过在回京的途中,春福常常腹部绞痛,且偶尔便血,甚至后面已经开始呕出大口大口的浓血,那哥儿找大夫诊治,大夫却说春福是因水土不服,小时候生过大病,身体留了病根儿,现在已是回天乏术。果然没过多久,病重的春福还未到京城,就已经断了气儿,那哥儿虽心里难过,但只能托人好生安埋,一个人回到了柳家。

开了上帝视角的沈听眠自然知道春福的真正死因,那哥儿是个切开黑的,偷偷在春福的吃食里下了五石散,不过春福本来设定就是个恶毒男配,落得如此下场,也只能说活该。

他之前本来设定是一哥儿经历过跌宕起伏的人生,重新收获幸福的大团圆故事,后来这哥儿的挂开的太大,读者买的股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沈听眠也不知道该选谁当男主了,干脆就定了个无cp。

这哥儿最后成了楚汉国权势滔天的丞相,后面一大堆追随者,也是史书上记载的第一位性别为哥儿的丞相。

反正这本书总得来说,就是记录这位哥儿的传奇生涯。

沈听眠既然穿到了这本书,那某些地方肯定得改变,首先第一条就是他肯定要给这哥儿捧臭脚,才好捡回自己的一条小命。

系统说这个世界由于初级设定是无cp,所以读者的满意度就定义在哥儿唯一发生过关系的‘初恋’身上。

主要全篇文下来,这哥儿除了有众多舔狗,但完全没感情线,春福算是唯一一个有感情,但又给予主角最大伤害的配角。

所以他这‘初恋’的角色如果能成功洗白,那读者对结局的满意度基本在合格的边缘。

“你家夫君呢?”三个娇滴滴,白嫩嫩的哥儿站在田埂边问他。

春福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在乡里教书,没回来。”

“别是不想回来吧。”黄衫哥儿拿丝绢遮挡着头顶上的太阳,笑嘻嘻地说:“有半月没回了吧。”

春福反应不大地嗯了声,继续埋头认真地锄田。

的确,他穿过来的这半月,还没看过这哥儿是何模样。不,现在已经不是哥儿了,他已经翻身农奴做攻了。

这破系统也不管设定合不合理,他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生下来竟是个哥儿。不过在被他警告过后,系统消除了他属于哥儿的器官,改成生下来便有缺陷,没办法生养。

也正是因为如此,谁家里都不愿意娶个不生蛋的回去,所以没有生育能力的哥儿,也就是春福,一直在家中被留到了二十五岁,成了老哥儿。

当然原身的人设还是没多大改变,依旧爱赌,强迫那男主娶了他,还仗着那人身娇体软,非逼着男主行床|榻之事。

见春福不想理他们,那几个哥儿有点意兴阑珊。他们跟春福同岁,不过命好,都已经嫁去了城里,还没嫁的也定好了亲事。

而春福便成了他们嘴里常聊的话题,毕竟好赌,丑陋,不能生养等等先天的‘谈资’,他们不聊聊,岂不是对不住这张爱嚼舌根这嘴。

但这几天,他们却发现春福变了。

他不再去赌坊,也不再好吃懒做,竟然开始拿起农具,在地里干起了农活,起初他们都以为春福只是做做样子,维持不了一天,但现在已经半个多月了,春福竟然还是成天在农田里忙活。

他们心里都有点惊讶,这不,今个闲来无事,回来探亲的时候,顺便来探探这位行走的‘话题包’。

春福拿过水壶,灌了口放凉的开水。

他灌的猛,咕噜几口,喉结上下滚动,来不及吞咽的白水打湿下巴和衣襟,站着的几个哥儿眼里纷纷闪过几分嫌弃。

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哥儿,皮肤黝黑,动作粗鲁,嗓门也高,比他家里那个细皮嫩肉的丈夫,还像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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